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曲飛、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王龍聲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劉蓓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1.5 副總裁崔永生在簽署公司《2018年第三季報告及摘要》的書面確認意見時,簽署意見為:棄權,理由如下:本人只對所負責的傳統高速公路北區機電業務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全公司的整體三季度財務數據無法研判,因此棄權。由於未能與公司副總裁周春楠、曹星取得聯繫,其對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及摘要》未發表意見。

二、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 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 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 可能面臨的風險:

1、涉及訴訟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受控股股東債務訴訟的影響並未消除,公司基本賬戶在內的多個賬戶被凍結,正常的投標受到很大影響,新簽約合同額下降。由於業務及回款均受到影響,員工積極性受挫,工作效率降低,骨幹流失,對公司持續經營帶來較大風險。

2、強制執行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收到新增5起法律訴訟案件的文書,被訴訟原因與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糾紛相關,公司在本期確認預計賠償金2.32億元,計入營業外支出,對本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報告期內,有2項訴訟審結,收到二審判決,其中一項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從公司賬戶扣劃資金4,880萬元,該訴訟在2017年度計提預計負債2,300萬元,差額2,580萬元計入本期“營業外支出”。

3、立案調查情況

2017年12月6日,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黑調查字[2017]26號),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詳情請見公司於2018年8月2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信息。截至本公告日,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尚在進行中,公司正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

4、關於4.77億元往來資金情況

關於公司對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應收款4.77億元相關事項,公司已組織專項核查,並就核查事項向控股股東發出問詢函。控股股東已確認存在通過五洲博通從公司借用資金的情況。詳情請見公司於2018年9月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信息。

二、公司擬採取的措施:

1、公司正在積極與控股股東溝通,選定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控股股東擬用於作為4.77億元還款保證的幹細胞項目進行評估,並將根據評估報告的結論再進一步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2、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公司公告擬起訴控股股東,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鑑於所涉訴訟項目被法院強制執行,導致公司4,880萬元資金被扣劃,控股股東承諾將盡快歸還上述款項。公司將視幹細胞項目評估結果,確定是否向控股股東繼續追償及啟動起訴程序。

3、對於涉及訴訟的案件,公司在資金被限制的情況下,依然聘請專業律師團隊,向各地法院應訴、申訴,最大限度地爭取維護公司利益。公司對於所涉案件中原告提交的所有證據予以否認。經核查,公司董事會從未就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相關事項做出過決議,原告所提供的公司董事會決議上的董事簽字,經公司董事們辨認,不是董事的親筆簽字,董事會決議系偽造。公司正在積極尋找有效措施,依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並保留追究造假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4、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的議案》,鑑於前述司法訴訟導致公司累計涉及訴訟42起,銀行賬戶多數被凍結,4處房產及20家子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4,880萬元銀行存款被法院強制扣劃;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受到較大影響,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無法實際履行清償到期債務的法律責任,符合法律規定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重整標準。依據《破產法》之相關規定,公司擬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重整,以保護核心資產、清理債務關係、謀求長線發展。

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的議案》。公司將根據本次重整的相關進展及時進行信息披露,請投資者關注本公司發佈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臨時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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