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陽信通危機:實控人鄧偉案發後被列為老賴、房產被拍

新京報訊(記者 趙毅波 張澤炎)在涉嫌單位行賄罪協助調查之後,億陽信通、億陽集團實控人鄧偉又有了新消息。

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鄧偉已經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房產亦遭法院拍賣。

1月16日,新京報記者致電*ST信通,對方表示公司內部目前尚未發出關於該事件的通知。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再次致電*ST信通,電話未接通。

億陽信通實控人鄧偉房產被法院拍賣

近日,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1月4日掛出了一則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1執恢611號之一裁定書。該裁定書顯示,北京鼎成典當行有限公司與鄧偉、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證債權文書執行一案,北京市方正公證處於2017年10月25日作出的(2017)京方正執行證字第01130號執行證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2018年5月24日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要求被執行人給付人民幣1500萬元及相應利息。

據介紹,北京鼎成典當行有限公司(簡稱“鼎成典當行”)成立於2007年,為京城頗具影響力的典當行之一,業務範圍涵蓋了房產典當、汽車典當、民品典當及絕當品淘寶等眾多品類。

東城區法院稱,本院於2018年7月16日通過京東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拍賣了被執行人鄧偉名下位於本市朝陽區×××房屋,並已將拍賣款1511.76萬元發還申請執行人。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限制消費名單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該案裁定書顯示,被執行人包括鄧偉、億陽集團。

1月18日,新京報記者查閱最高法院執行信息平臺看到,鄧偉失信信息的執行法院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是(2017)京方正執行證字第01130號,案號 (2018)京0101執恢611號,做出執行依據單位是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發佈時間 2018年12月27日。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該執行信息平臺上的鄧偉失信信息與前述東城區法院裁定書相匹配。

東城區法院在前述裁定書中表示,經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無可供執行的互聯網銀行存款,無車輛登記信息、無工商登記信息、無證券登記信息。

最高法院執行信息平臺顯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億陽集團發出限制消費令(2018)京01執29號。

北京市一中院表示,本院於2018年1月11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深圳國投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你單位民事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本院依照規定,對你單位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實際控制人鄧偉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等等。

鄧偉因涉嫌單位行賄罪協助調查

據公開資料介紹,億陽集團經過二十幾年發展,從一個民辦研究所,發展成為以 IT、能源、資源、新材料和健康產業為主要業務領域的高科技產業集團。億陽信通是億陽集團旗下上市公司。

作為億陽集團、億陽信通的實際控制人,鄧偉在商界頗負名氣。有資料介紹,鄧偉1963年5月出生,電子工程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經濟學博士,高級工程師。全國政協委員、全國青聯常委、全國工商聯執委。第二屆全國青年科技創新創業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第十屆“中國十大傑出青年”。

2018年6月30日,億陽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億陽信通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鄧偉因涉嫌單位(億陽集團)行賄罪協助調查,不能完全履職。

在此之前,2018年2月,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七十一次主席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撤銷鄧偉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隨著鄧偉案件公開化,上市公司億陽信通受到拖累。

截至2018年6月30日,億陽信通累計虧損3.81億元;總資產27.93億元;淨資產3.27億元;總負債為24.69億元,其中預計負債為18.94億元,公司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上市公司億陽信通展開自救

2018年6月,億陽信通表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來的承諾函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優先歸還億陽信通現存的相關或有債務,將其作為集團層面重組工作的首要任務,對涉及的相關問題及時加以整改,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018年10月15日,億陽信通召開股東大會已經審議通過了《關於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的議案》,將通過啟動司法保護措施,保護公司資產安全,恢復公司資金的流動性、正常履約能力、可持續經營能力和公司原有的價值,保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重整申請。

2018年底,有媒體報道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億陽集團擬定的債務化解方案顯示,先化解旗下上市公司*ST信通的50億元負債,其餘50億元的有抵押債務則通過資產變現來化解,剩餘100億元左右的高風險債務則債轉股到“新億陽”。

2018年12月,億陽信通發佈澄清公告稱,公司並未參加前期控股股東召開的債權人會議,在媒體報道前對於控股股東的方案並不知情。報道中所提及的100億元債轉股及其餘50億元資產變現均為控股股東層面的債務化解方案,與上市公司無關。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隨著億陽集團危機持續,上市公司億陽信通與其關係也日漸微妙。

1月11日,新京報報道稱,億陽集團因一筆糾紛遭中國華融方面起訴,目前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判決,億陽集團立即向中國華融支付重組債務本金4億元、重組寬限補償金約1467萬元,上市公司億陽信通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此,億陽信通在公告中表示,在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後,其立即會同本案經辦律師準備上訴狀,將於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億陽信通稱,公司對於原告提交的所有證據予以否認。公司將會同經辦律師積極做好本案上訴工作,儘快解決上述訴訟事項, 盡最大努力保護公司和股東利益。

記者郵箱:[email protected]

新京報記者 趙毅波 張澤炎 編輯 徐超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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