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289 股票簡稱:*ST信通 公告編號:臨2018-109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1日以通訊方式召開。2018年11月16日,公司以E-Mail和電話方式向參會人員發出了召開本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本次應參加會議的董事11人,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11人。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通過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的議案》:

為配合和支持公司開拓智慧城市和醫療行業相關業務,公司在2018年擬採購海納醫信(北京)軟件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納醫信”)的區域影像歸檔和通信系統及遠程醫療平臺的相關產品及服務,以及海納醫信向公司購買技術服務,應用在智慧城市項目、省衛計委的互聯網+醫療項目和醫院的信息化項目,預計金額將達到2500萬元。

海納醫信於2008年由數位留學美國的醫學影像信息化專家歸國創立,是醫學影像信息系統及遠程醫療系統的研發、生產與服務提供商。截至2018年11月,控股股東億陽集團持有海納醫信35%的股份,與本公司構成關聯方。

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預計,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額度在董事會權限範圍內,也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項議案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600289 股票簡稱:*ST信通 公告編號:臨2018-110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受理

通知的公告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日及11月14日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分別披露了《億陽信通關於公司房產被拍賣的公告》(公司編號:臨2018-098)及《億陽信通關於收到法院重新發布的網絡司法拍賣公告的公告》(公司編號:臨2018-102),主要披露內容為邵陽縣人民法院將於2018年12月3日10時-12月4日10時(延時的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網址http:/sf.taobao.com/0739/10)拍賣公司名下的位於上海市浦東南路360號39層,房產權證號為浦2009000494的辦公用房產,用於償還公司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債務。

日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海億陽信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億陽”)的通知,上海億陽對於上述執行表示異議,並已訴至邵陽縣人民法院,主要訴訟請求如下:

1、請求法院終止執行上海市浦東南路360號39層(產權證號:浦2009000494號)房產,撤銷對該房產的拍賣並予以解封。

2、請求法院確認上海市浦東南路360號39層(產權證號:浦2009000494號)房產歸上海億陽所有。

邵陽縣人民法院已於2018年11月21日受理此案,並將於2019年1月7日開庭審理。

該等異議執行之訴事項將對司法拍賣的結果產生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本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公司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600289 股票簡稱:*ST信通 公告編號:臨2018-111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新增涉及訴訟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1.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2. 案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3. 涉案金額:1,068萬元

4.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鑑於訴訟尚未審結,公司暫時無法判斷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生直接負面影響。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億陽信通”)近日收到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8】皖0111民初12672號)、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因建設工程施工產生糾紛,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以下簡稱“合肥交警支隊”)向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法院現已受理。

二、本次訴訟的起訴理由:

公司於2014年12月25日中標合肥市政府採購“智能交通二期(第4包:指揮大廳升級改造等)”,並於2015年4月2日與合肥交警支隊簽署了《採購合同》。

合肥交警支隊認定公司技術能力不足,無法開發出所需的專業技術和相應軟件,以及後期怠於履行合同,並且對採購的部分設備進行了變更,不符合合同和招投標文件的約定。

據此,合肥交警支隊向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現法院已受理。

三、本次訴訟的請求:

1、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

2、判令公司賠償合肥交警支隊損失760萬元(暫定,具體賠償數額待委託鑑定後確定);

3、判令公司支付違約金308萬元;

4、由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四、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後損益的影響

1、因該涉訴事項尚未判決,目前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或期後損益的影響。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已決定提起反訴,用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本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公司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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