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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真的知道錯了,以後再也不敢做違法的事情了。”上思縣一男子緩刑期間醉酒駕車上路,被交警查獲後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10月18日下午,上思交警在轄區朝陽街路段巡邏過程中發現有車輛違停,上前勸離時卻發現司機不在,執勤民警便沿街走訪找尋車主,不一會兒自稱是車主的李某匆忙從一服裝店跑了過來,民警要求他立即將車開走。在跟李某交流期間,民警聞到其身上濃烈的酒氣,隨即詢問他是否喝酒,車子是不是他開的?起初李某承認自己喝了酒,但隨即“警覺”起來,又一口否認車子不是他開的,是朋友開的。民警立即讓他打電話叫駕駛員過來,然而電話一打便“露餡”了,所謂的“駕駛員”完全“一頭霧水”,李某支支吾吾面露難色。
隨後,李某被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化驗結果顯示,其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16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在深入調查中民警發現,李某並沒有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而且還有犯罪前科,2014年12月18日,李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扶綏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社區矯正時間至2018年12月29日止。
緩刑期間又犯罪,將撤銷緩刑,數罪併罰,等待李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李某已經被上思警方移交檢察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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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熊俊翔
審核|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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