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農民羣體 或將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剛剛看了農視網發表的此篇文章《一塊宅基地,兩種補償方式!土地政策重大轉變,再忙你也要看看》看完後小編深表遺憾。以前革命時代我們的口號是:“打倒地主資本主義,農民翻身做主人。”靠著農民先烈為主體不惜犧牲建立了新中國。鬥地主,分田到戶。農民有田有地有房住。過上了幾十年的太平日子。雖然艱苦也無怨無悔地耕耘著。但現在……

即使要轉變政策,但最起碼也要保證城市,鄉村一視同仁公平公正的提前下執行吧。這樣說吧。為什麼市民可以住大房子,可以有多套房?農民就得限制面積限制數量?是因為城市人自己買的對不?農村是國家給免費分的是不?但只要不是腦子短路的專家,是個正常人都知道城市人的錢是那裡來的?是國家發展當地經濟給予補貼與分紅所得的。不然他們怎麼能是城市有錢人?再回頭說,就算要執行政改,我國的發展紅利幾乎全配給了城市人。要執行一戶一房制也理應從城市開始,先查清回收完各大城市當地土豪個人名下的多棟城中村出租房再改農村吧。那些一棟土豪房年租就上百萬,多數家庭都有三五棟。還可以享受各種福利!即使全收完他們享受了這麼多年紅利也照樣衣食住行光風無限。可農村嗎?能活一百年也享受不到城裡人一年的綜合待遇。現在來跟農民說只能有一小塊地居住。多了的每平米600元收走。同樣是中國人,難道城市人就應該高於普通農民群眾一等麼?好福利好代遇他們佔了,該背鍋的時候由農民捂著淚背。難道說農民群眾已然成了社會負累?

以下文段摘來自於《農視網》。農民群眾朋友們都細心看看,再說說感想啊!或者我們農民也只能這樣表達情感了。

弱勢農民群體 或將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最近幾年跟農村土地有關的政策層出不窮,從前兩年國家提出“三權分置”、“土地確權”,到今年《農村土地承包法》大修改,越來越多的地區開始開展宅基地有償退出,短短几年時間,農村土地政策已經發生重大轉變。看看農視網這篇文章的介紹吧

退出農村土地的方式有哪些?

農村土地退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另一種是長期退出土地承包權。

當然,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也就是說農民自願放棄所屬土地,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交還給村社集體,這種方式一次性獲得的補償金額較多,但也意味著該塊土地以後與該農戶再無關係。

但是,不少農戶並不想直接放棄自己的土地,所以不少農民採取“折中”方法,將土地一定年限的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業大戶,不過,獲得的補償也相對較少。

農村退出宅基地的具體原則

(1)農民自願退出原則,不可強行退出

(2)宅基地用途要進行統一管制原則,必須防止農村宅基地流轉後繼續進行宅基地使用或者商品化

(3)宅基地退出實行有償退出原則

農村退出宅基地補償多少合適?

弱勢農民群體 或將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退出宅基地的前提是自願,目前很多試點地區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一次性補償。

比如有的地方500平米左右的宅基地,一次性補償費用大概為30萬元(不同地區價格有差異);

另一種是分期補償,每個月按時領錢。

對於咱農民有啥好處呢?

徵地補償將會提高

農村宅基地被徵收後,農房的補貼不再單單按照附著物進行補貼,而是按照農房的價值進行合理的補償,另外拆遷後失地農民還將會納入養老金體系,每個月固定領取失地保險養老金,總體上徵地補償的費用將會提高。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

新政提出要盤活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資源,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往外出租或者以入股的形式投入,分紅或者收益歸村集體所有。

宅基地的審批更加嚴格

宅基地的審批將更加嚴格,但是簡化了宅基地的審批流程,另外鼓勵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

其實這個規定也是鼓勵大家把荒廢的耕地流轉出去,因為土地流轉只是將經營權轉讓出去,但承包權還是歸農戶的,這樣不僅避免了土地荒廢,還能通過收租金賺錢。

此外,隨著承包地、宅基地的確權與清查,國家對於違章用地的整治也勢必越來越嚴格。

以下八種類型的宅基地不僅無法獲得確權,甚至有可能被收回:

弱勢農民群體 或將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

閒置的宅基地

在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買房落戶。因此,就造成了很多農村宅基地被閒置和浪費。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為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未來將會回收這類型的宅基地。當然在回收宅基地時,會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非法佔據的農村宅基地

不屬於村集體所劃分的宅基地範圍的宅基地,屬於非法佔據的宅基地。對於這類型的宅基地不予確權,而且會做回收處理。

五保戶所留下的宅基地

由於五保戶沒有子女來繼承他們的宅基地,所以村集體有權回收其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積超標

在宅基地確權的過程中,政府只對其合理使用的面積進行確權。對於其宅基地所超出的面積,將來在其翻建房屋時再進行回收。

一戶多宅

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原則是“一戶一宅”,對於一戶多宅的,僅對其一處宅基地進行確權。對於多出的宅基地,村集體可能會對其進行回收處理。

城鎮居民違規購買的農村宅基地

在現在的農村土地制度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交易只能夠是在村集體內部進行。因此,城鎮居民違規購買農村宅基地,可能會被回收,但是會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城鎮居民通過繼承所獲得的宅基地

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下,城鎮居民不能夠享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房屋不能夠翻建的情況下,等到房屋損毀後,村集體可以對宅基地進行回收。

政府因建設需要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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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建設道路或者其他用途時,可以通過與農民協商賠償後,再對其宅基地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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