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將閬中雙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資產向銀行進行追加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向銀行追加抵押資產的基本情況

(一)追加抵押資產的原因

閬中雙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閬中雙瑞”)是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美豐或公司”)控股的四川雙瑞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雙瑞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77.5%的股份(含間接持有的7.5%的股份)。閬中雙瑞屬四川美豐並表範圍內的子公司。

因建設“元壩氣田天然氣儲氣調峰工程項目”,閬中雙瑞於2014年10月22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現已改名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貿試驗區分行,以下簡稱建行)簽訂《固定資產貸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額:4.481614億元;貸款期限從2014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7日。合同第十一條第12項中第2點約定:閬中雙瑞同意項目建成後向建行追加資產抵押。

(二)閬中雙瑞資產情況

截止2018年9月30日,閬中雙瑞賬面總資產6.39億元,其中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合計5.35億元。

閬中雙瑞作為四川美豐並表範圍內的子公司,於2017年7月已將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機器設備等價值(賬面值)5.3億元的資產抵押給四川美豐。抵押原因: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為閬中雙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告編號:2014-24號),並於2014年9月30日經公司第四十九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擔保金額為不超過45,000萬元(含本數並以銀行實際審批為準)。為確保四川美豐因擔保責任而存在的賠付風險切實得到免除,閬中雙瑞自願以其所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機器設備等)向四川美豐進行抵押。

(三)本次追加抵押資產情況

根據閬中雙瑞與建行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約定,經與建行協商一致,同意將閬中雙瑞的部分資產(賬面價值1.32億元,資產明細如下表)向建行進行追加抵押。

二、董事會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於2018 年10月2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將閬中雙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資產向銀行進行追加抵押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資產追加抵押是公司下屬並表範圍的子公司業務發展和日常經營所需,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議案表決情況:同意票6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資產抵押的必要性

本次資產追加抵押是履行閬中雙瑞與建行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是公司下屬並表範圍的子公司業務發展和日常經營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四、資產抵押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資產追加抵押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的經營發展。

五、備查文件目錄

1.四川美豐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四川美豐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3.閬中雙瑞能源有限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美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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