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初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就近入學、片區劃分與招生計劃方案

《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小學初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就近入學、片區劃分與招生計劃方案

《關於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

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在這個範圍內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區的生源及學校綜合佈局調整情況劃分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分配一年級新生學位,在此半徑範圍即屬就近入學。

教基一廳[2016]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合理確定片區範圍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統籌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片區範圍。

就近入學 鑑於一些地方人口分佈和學校佈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劃片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片區確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小學初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就近入學、片區劃分與招生計劃方案

‍各區(縣)的招生計劃方案

明確各學校的招生地段範圍,進一步落實“就近入學”的精神,並將“就近入學”問題落到了實處,無正當理由不得超出這一範圍。

以上所有要求均為計劃方案的指導原則,以此為前提,區(縣)教育局有統籌安排轄區內適齡兒童的權利。

小學初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就近入學、片區劃分與招生計劃方案

綜上可知

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入學是以戶籍為依據,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包括幼兒園升小學和小學升初中。因為各地的情況不同,法律賦予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與方案。各級教育部門,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紅頭文件都會給區縣教育局相應的指導原則。現在,各地的招生計劃方案都有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就是地方教育局具有行使統籌轄區適齡兒童的權力。但是,法律上上級紅頭文件給予的統籌之權,並非亂統籌和隨意統籌,應依照一定的規定合理安排即本區(縣)的生源及學校綜合佈局調整情況,劃分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而這些工作早在招生計劃方案制定之前就已經過摸查等方式取得了初步數據,這個數據與最終報名情況相差能有多大呢?因此,招生報名工作理應是個井然有序的事情。

招生入學,關係著孩子們的教育問題,現實情況遠沒有這麼簡單,陽光招生離我們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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