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不愛讀書,卻愛買Kindle?他們全被亞馬遜套路了

中國人不愛讀書,似乎是個共識。

以至於一直有這樣的傳言:中國是人均讀書最少的國家,被日本人、德國人、猶太人,分分鐘秒殺。

很不幸,傳言可能是真的。

中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一項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成年人中有63%的人,一本書也沒讀過(包括紙質書和電子書)。

以此為背景,有一個報導便顯得十分有趣——2017年中國蟬聯亞馬遜全球Kindle設備銷售第一大市場。

中國人不愛讀書,卻愛買Kindle?他們全被亞馬遜套路了

從2013年進中國,Kindle只用了不到四年,就俘獲了上百萬中國人。

中國人終究還是被亞馬遜套路了。

喬布斯看不上的Kindle,

風頭穩壓iPhone

現在中國市面上的電子書閱讀器,除了Kindle,還有掌閱的iReader、噹噹的Light閱讀器、京東的JDRead Venus、騰訊的QQ閱讀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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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閱ireader閱讀器

這些跟在亞馬遜後面做閱讀器的,全是大廠,但加起來都不是亞馬遜的對手。

人們跳過眾多國貨而選擇Kindle,因為亞馬遜把電子閱讀和Kindle劃上了等號。

劃這個等號,是要付出代價的。

2004年,在亞馬遜的一次高管會議上,貝索斯宣佈將自主開發電子書閱讀器。那時的亞馬遜,還是個賣實體書的電商,沒有任何硬件研發經驗,賣電子書就是革自己的命。而且,此前索尼、谷歌都做了電子書閱讀器,都沒成功,所以很多高管都表示: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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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第二代電子閱讀器PRS500,2006

但貝索斯堅持。一方面他認定了數字閱讀的趨勢,另一方面他受《創新者的窘境》一書啟發極大,本書中心思想即“大公司的失敗是因為他們不願意接受大有前途的新市場——新市場可能會破壞他們的傳統業務,而無法滿足他們短期增長的需求。”

後來,貝索斯任命當時負責亞馬遜紙質書業務的高管去負責電子閱讀器,還對他說,“你的工作就是幹掉自己的生意,讓所有賣紙書的人都失業。”

這一研發就是三年半。2007年11月,在iPhone發佈的十個月後,Kindle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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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劃時代的電子產品,都有著不被看好的命運,被大佬群嘲。

iPhone的反對者,比如有當時的微軟CEO鮑爾默,以及時任Palm CEO的魯賓斯坦,後者直接表示:“烤麵包機會煮咖啡嗎?這世界上就沒有這種跨界的產品,因為這樣的組合根本比不上分開來用的舒服。”

Kindle的反對者中,則有喬布斯的身影。在他看來,Kindle不過是“只有一個功能的電子產品”。

事實證明,大佬也是人,也會看走眼。

第一代iPhone銷量的確不佳,但在次年蘋果推出App Store後,iPhone銷量便大幅上漲。時至今日,服務收入已經成為蘋果增長的關鍵領域,去年帶來了265億美元的收入,比麥當勞的年收入還多。

第一代Kindle則風光無限,它在6小時內售罄,一直缺貨到來年4月,儘管它有很多缺點——又大又重,物理鍵盤難用,內存只有250MB,墨水屏刷新一次要兩三秒,售價高達39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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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蘋果一樣,Kindle的成功,也離不開服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亞馬遜上的電子書比誰都多。

Kindle商店上線首日,就準備好了8.8萬部電子書,其書庫甚至三四倍於索尼等同行。所以Kindle的擁躉,其實擁護的不是Kindle,而是Kindle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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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做電子書有先天優勢。它是線上圖書的霸主,因而和出版商談判時,有更多話語權。亞馬遜甚至威脅出版商,如果不電子化足夠多的書籍,或不夠快,那麼他們就會喪失在亞馬遜搜索結果中的優先位置,並無法被推薦給用戶。

如此強勢,因為貝索斯明白,“Kindle不是一款裝置,而是一種服務。”

Kindle的服務,也不止於提供足夠多的電子書,還包括電子書包月,在國內還有針對網文愛好者的定製版Kindle等等。

這些推陳出新、不斷優化的服務,讓某些不怎麼讀書的人也忍不住入手,雖然買回家後往往是吃灰、壓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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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服務,還只能算得上細枝末節。或者說,只是些小套路。

亞馬遜能成為什麼都賣的巨無霸企業,主要得益於它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大套路。

套路很簡單,但一套一個準

亞馬遜最大的套路,是從貝索斯一直嚷嚷的那句“全世界最以客戶為中心的公司”展開的。

貝索斯認為,世界上有兩種公司,一種是儘可能地說服客戶支付一個高的利潤;另一種是拼命把價格降到最低,把利潤都讓給消費者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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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兩種公司都能非常成功,不過我們堅定地選擇做後邊這一種。”

低價,是亞馬遜的一大利器。

第一代Kindle售價高達399美元,隨後Kindle一直在降價。現在的Kindle低至79.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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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從你購買的設備中贏利,我們會在你使用它的時候賺錢。”Kindle以成本價,甚至虧本銷售,賺的錢來自電子書、廣告等等。過去一年,Kindle付費電子書的下載量和Kindle付費用戶數,較2013年分別增長了10倍和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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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亞馬遜的一貫策略:用低價迅速佔領市場,再通過增值服務來盈利。亞馬遜在Kindle設備(前端)上估計有5億多美元的損失,但在電子書、音樂、電影/電視節目、廣告和應用程序(後端)上賺取了20多億美元的利潤。

這個策略,其實並不新鮮。超市常有針對某種產品的打折促銷,不一定是不好賣了,而是希望你走進超市,然後吸引你買其他商品。

但又有點不同。即使壟斷了市場,亞馬遜也很少提價,Kindle與電子書如此,其他業務也不例外。布斯德·斯通的《一網打盡》描述道:亞馬遜的雲服務在長期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主動降價了51次。

低價只是一方面。其實亞馬遜在推出每項產品或服務前,都有三個角度去評價,以Kindle為例:

1. 選品。Kindle中國電子書店的書籍總量近70萬冊。

2. 價格。亞馬遜電子書比實體書便宜很多,而很多版權過期的書則完全免費。

3. 便利。Kindle比書攜帶方便;只要有網,就能隨時隨地購買電子書。

這三點,是亞馬遜早早就確定下的根基。零售業瞬息萬變,但貝索斯認為,必須堅持這三點一百年不動搖。

對此,在2012年的re:invent大會上,貝索斯給瞭解釋:

“我常被問一個問題:‘在接下來的10年裡,會有什麼樣的變化?’但我很少被問到‘在接下來的10年裡,什麼是不變的?’我認為第二個問題比第一個問題重要,因為你需要將你的戰略建立在不變的事物上。”

“我們知道消費者會想要更低價格的產品,更快的物流,更多的選擇。很難想像,會有顧客在10年後跑來和我說:‘我喜歡亞馬遜,但你們的價格能不能貴一點,或者到貨時間再慢一點。’”

所以一直到今天,無限選擇(選品)、最低價格、快速配送(便利),亞馬遜還在幹這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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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索斯用一張餐巾紙勾勒出Amazon的戰略

這三點體現的,是客戶體驗。

亞馬遜的業務紛繁複雜,而貝索斯應對之道,就是主抓客戶體驗。“技術發展很快,很多公司消失了,而我們活了下來,因為我們始終低著頭專注於客戶,我們做的所有事情就是不斷地改進客戶體驗。”

例如2010年,亞馬遜的管理層設定了452個詳細的目標,有360個對客戶體驗有直接影響,但是“收入”這個詞只出現了8次,而“淨收入”、“毛利潤或毛利率”等術語一次都沒出現。

一切都在變,所以要盯緊不變的東西,那就是客戶需求和體驗——顧客永遠都希望更低的價格,更多的商品,更大的便利。

為這點套路,亞馬遜虧損了20年

緊盯著客戶體驗的貝索斯,不是沒有失手過。

最知名的,是他的Fire Phone智能手機,這部手機只出了一代就自動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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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搞不定中國市場。在中國,亞馬遜和其他國外互聯網巨頭一樣,水土不服。進入中國14年,市場份額跌至0.6%,因為效益太差,亞馬遜中國去年乾脆取消了年會。

Kindle也沒能革紙質書的命。紙質書銷量穩步上升,反倒是電子書銷量在下降。中國、美國、英國,都是如此。

對於這些,貝索斯這樣評價:“失敗不是可選項,而是創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經營企業,不能光有冒險的勇氣,更關鍵要有冒險的信心。貝索斯能說服股東陪著亞馬遜虧損20年,他的“逆向工作法”居功至偉。

“逆向工作法”中,最關鍵的就是找到你一開始做這件事情的最初目的,然後根據這個目的去工作。

亞馬遜整體公司策略即:我要做全世界最以客戶為中心的公司,所以我要重視客戶體驗,所以我得堅持無限選擇、最低價格、快速配送這三點,所以我得去做Prime、FBA、倉儲貨運、AWS雲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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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產品策劃上,思路也差不多:先搞清客戶要什麼,再進行逆向操作。

這種玩法,和以往的遊戲規則全然不同。以前是,你得注重利潤,每個季度都要給股東發報表,而且每個季度的收入和利潤都必須增加,甚至增加的比例還要超過分析師認為你增加的比例。

但對於貝索斯,只能產生短期利潤的項目都不重要,無論現在賺多少錢;能夠產生長期現金流的項目才重要,無論現在虧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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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必須願意被人長期的誤解。”

他做的項目,起點都是客戶體驗,因為“解決客戶的問題,就是在增加他們的忠誠度。”

而當客戶體驗提升後,流量就會在口碑效應的帶動下自然增加,從而吸引更多供應商的加盟,由此,又會帶動用戶體驗的進一步升級。亞馬遜奉行的飛輪效應能奏效,也要歸功於“逆向工作法”。

道理很簡單,所以亞馬遜能到今天這地步,更關鍵的是貝索斯堅持了這道理20幾年。

芒格說過,商界一直有一個古老的格言:

找到一個簡單、基本的道理,

非常嚴格地按照這個道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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