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處怎麼改革?

自強不息18


改革後地方海事處(局)更名地方海事中心,機構性質為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宜昌是改革試點市,改革方案可以參考,各地的機構設置應該都差不多。主要對市交通運輸局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和職權進行調整。市公路管理局更名為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檢驗局)更名為市港航建設維護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船舶檢驗中心),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更名為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局併入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在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增設直屬機構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大隊。

可能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改革後機構性質和人員身份問題,目前交通系統事業單位隊伍龐大,機構性質和人員很複雜,既有參公、行政、全額事業、差額事業、自收自支還有企業,改革難度確實蠻大,改革後原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的全部上收交通局機關,政事徹底分開。可以看出機構名稱中帶中心是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今日不會參公將來更不會置換行政編制,原參公人員身份和待遇保留逐步內部消化,也可轉任、調任行政機關或行政機構。

但是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交通綜合執法支隊(大隊)為中央機構改革方案中五個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國字號隊伍之一,暫時未明確機構性質,個人預測參公和置換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參公和行政編制很緊張只減不增又不能突破總額,還需要時間,坐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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