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不知?「醫療期」非「治療期」,且可累計計算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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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檔案

姓名:賈一凡

生日:1980年4月21日

戶籍:浙江省杭州市

畢業院校:上海師範大學

星座:金牛座

職場代表作:曾經把一名逼走四任人力資源總監的鬧事員工給順利辭退了。

工作履歷:

1.上海AB技術有限公司 人事助理

2.上海BC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人事專員

3.CD國際貿易進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聘經理

4.上海DE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經理

5.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總監

6.FG(中國)有限公司 亞太區人力資源總監(現任)

職場日記

中午出去散了會兒步,很舒服。回到辦公室,剛準備開始幹活呢,大辦公室方向傳來了一陣吵鬧聲。我打電話問任經理,什麼情況。

結果,任經理沒在位子上,俞主管接的,說是有人來鬧事,小李正在接待處理。我讓俞主管也去處理,有什麼情況,隨時彙報。大概一個小時以後,小李的電話進來了,我拿起電話,問道:“怎麼樣了?具體什麼情況?”

小李說:“賈總,是老趙的兒子,不懂瞎胡鬧。”

“哦?老趙的兒子?”我愣了一下。

“嗯,就是研發部於凱文經理手下的那個老趙。”小李提醒道。

我恍然道:“哦,就是那個前幾天醫療期滿的那個老趙?”

小李說:“是啊。”

我問道:“那他兒子來幹嘛?還搞得吵吵嚷嚷的!”

小李說:“唉,別提了,這人就是瞎胡鬧。跑到門口,啥話沒說,就嚷嚷說:‘你們這是違法解除。這通知誰發的,我要告你們。’我一聽,這啥情況啊,就走上去把他帶到了會議室……”

我打斷道:“小李啊,你講故事的能力有些弱了,說重點!”

“哦~哦~”小李連忙應道,“他認為我們不懂醫療期,說是他老爸現在還在醫院躺著呢,醫生說治療還沒結束呢,所以醫療期沒滿,醫療期滿沒滿不是我們說了算,要看醫生怎麼說的。還說,他網上查過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很清楚,醫療期沒滿的員工,公司是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我就跟他講,醫療期不是治療期,跟醫生對他老爸病情的診治期限沒有直接的關係,這是一個法律的特殊保護期限,在這期限內,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受限制的。

我看他還是不理解,就用手機查出網上有關醫療期的解釋,給他看,告訴他:

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通俗一點來說,醫療期只是生病治療期間的一個部分,醫療期時間的長短跟治療疾病或者休息需要的時間長短沒關係,醫療期的時間是由法律規定的。

接著,我又找出上海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告訴他醫療期是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出來的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

他爸在公司工作了七年,今年是第八年,有十個月的醫療期。現在他爸的醫療期已經滿了,根據國家及上海的有關規定,這時候公司是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結果,聽完我說的這個,他又瞪眼睛了,說他爸這次的得病,他總共才請了六個月左右的病假,怎麼就十個月醫療期滿了呢?

我只得又跟他解釋,醫療期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也就是說,他老爸在以前的工作中,陸陸續續請了大概有四個月左右的病假,加上這次六個月的病假,醫療期就已經滿了。

結果,他悶了一會兒,又冒出來一句,說他爸以前請的病假都是其他的病,跟這次的病完全不一樣,公司不該把不同病的病假放到一起算醫療期,應該是一種病一個醫療期。


你還不知?“醫療期”非“治療期”,且可累計計算病假!



我真有點服了這個人了。這可是沒有法律規定的,只能指著之前找到的規定,跟他說,這些規定裡都沒有規定一種病算一個醫療期,所以不同的病,只要請了病假,都累計計入醫療期。

他不認同,我就跟他說,一起打電話給12333諮詢一下,結果他說不需要,他有朋友在勞動局,他要自己去問。然後甩下一句‘後會有期’,就走了。”

我聽完,覺得老趙這兒子還挺有意思的,尤其是最後一句話,頗有江湖味道。我讓小李注意著點,老趙那邊要是有什麼動靜,告訴我。其實,老趙這事,五個月之前就引起我的關注了。

記得那次中午吃完飯出去溜達,碰上了研發部的於凱文經理,兩人就邊走邊聊。這於經理倒是很知道利用機會,跟我倒苦水說:“賈總啊,最近我被老趙快折騰壞了,你快讓於經理他們幫我把這個老趙趕走吧。”我好奇地問道:“咋啦?”

於經理說:“我們部門這個老趙啊,都請假一個多月了,我們忙得不行了,他還是一直請假拖著不來上班。平時就仗著社會經歷豐富,老同志了,什麼事都讓其他同事做,現在還在我們最忙的時候請假,唉。還好上週我們又招了一個新員工,總算是分擔了一些工作。不過,我擔心忙完這陣後,部門人員會有點多,所以,我們想辭退老趙。

於是,我就去找任經理,結果,任經理看完老趙的資料以後跟我說,老趙是因為患膽結石請的病假,目前正在病假中。根據老趙的工齡,他目前應該是十個月的醫療期,所以老趙現在應該是在法定的醫療期內。而在醫療期內的話,解除勞動合同是受限制的,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可以解除。


你還不知?“醫療期”非“治療期”,且可累計計算病假!

我就問他,哪些特定情況可以解除。任經理告訴我說,必須是嚴重違紀、嚴重失職之類的過錯性情形,才可以解除。

可是老趙這人,老油條了,平時很注意的,他基本上就沒違反過公司的規章制度,平時連遲到、早退都沒有,更別說嚴重違紀了。他就是做事比較懶散,不積極,績效差一些,有幾個月沒達到公司規定的業績指標了,因為忙,這事我一直還沒理得上。

任經理告訴我說,本來對像這種業績不合格的員工,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仍然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現在這個老趙不同於一般的員工,他還在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內。

法律規定處於醫療期的員工,即使考核不合格、能力不勝任也不能辭退,除非他有嚴重違紀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等重大過錯情況。否則,只能等他病癒或者醫療期到期,才能處理。

而且,他還告訴我,如果老趙在醫療期內病癒了,我就要像對普通員工那樣,通過業績考核、不勝任來解除。

如果老趙一直沒有病癒,那麼,醫療期期滿的話,我們就通知他來上班,要是他因為身體沒有痊癒的原因,沒法做原來的工作,我們可以給他安排其他對體力要求更輕的工作,如果他還是不能做,那我們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解除他的勞動合同了。

可是,這得等啊!老趙這事一直掛著,佔著我的人頭,卻不給我創造任何績效,我心裡老是憋火,你能不能讓任經理他們幫我想想辦法,現在就把他解除掉啊。”

我笑了笑,跟於經理說:“人家老趙也沒折騰你嘛,這都一個月沒煩你了。”於經理一臉無奈,道:“哎喲,賈總,你就別取笑我了,我現在想到他,就頭大。這快到年底了,我們團隊今年的績效可都要被他給拖累了,快幫我想想辦法吧。”

我聳了聳肩,說:“愛莫能助。這是法律規定的。其實,你要是想現在解除,也不是沒辦法,不過我估計你是不會同意的。”於經理眼睛充滿期待地問道:“什麼辦法?說來聽聽。”我說:“協商解除,拿錢把他砸走!”

於經理眼睛一下子黯淡了下去:“那還不如等他醫療期滿了再處理呢。”我們這邊,員工離職所支出的費用都是計在各部門的成本中的,所以各部門的領導對此還是比較在意的。

於經理找我沒能解決問題,應該就是認了這事了。後面一直沒聽到這事的任何消息。直到前兩週,俞主管他們找我來簽字,說是要給老趙發解除通知書,我才又聽到了這件事的後續情況。

就在老趙醫療期即將期滿時,小李跟於經理進行了溝通,給老趙發去了《醫療期滿復崗通知》,結果老趙回覆,因術後恢復狀況不是很好,醫生建議臥床休息,無法到公司上班。

俞主管、小李還有於經理三人一合計,說再發調崗通知似乎沒意義了,人家都說了,醫生的建議是“臥床休息”,公司也沒哪個崗位是臥床可以完成的,再加上上海有規定,員工醫療期滿還不能上班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他們就打算直接單方解除。

但任經理是一個比較穩妥的人,他沒同意,還是讓小李又發了一份《醫療期滿另行安排工作的通知》,結果老趙這次沒有回覆,而是直接交給公司一份醫院建議臥床休息的證明,其意思不言自明。至此,任經理才同意俞主管他們給老趙發解除通知。

我看完此事到底有關材料,覺得應該問題不大了,也就在審批單上籤了字。沒想到,通知發出去以後,今天又發生了這一出,幸虧我們在解除方面一直特別小心,否則,真的會有大麻煩了。


你還不知?“醫療期”非“治療期”,且可累計計算病假!


勞達laboroot 為你劃重點

1.醫療期是指企業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並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限,而不是員工病傷治癒實際需要的醫療時間。

2.醫療期是累計計算病假的,而不是一定要連續計算的。

3.醫療期跟病假有關,而跟疾病種類無關,不存在所謂的“一種病一個醫療期”。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的,公司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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