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敲詐6000萬巨款!華科男周偉怒斥前「投資人」

5月7日,華科男周偉把樂行天下新品發佈會,定在了母校華中科技大學的韻苑體育館舉辦。

被敲詐6000萬鉅款!華科男周偉怒斥前“投資人”

創業十年,周偉又回到了校園。在發佈會上,面對觀眾,面對媒體,他不止一次地說:這十年就是一個學習的十年

當日在發佈會上,華科男曾採訪周偉,問及他給華科想創業的學生們有什麼想說的。他回答:“我從學生創業一步步走到今天,其實走了很多坑。所以我建議學生先不要去創業,去大的體系先學習一下避免入一些坑。”言談之中似有很多感慨。問及在創業過程中是否得到校友的支持,他說:“我非常感謝母校和校友對我的支持,師兄師姐都很務實,在我很困難的時候都給我了很多支持,讓我少走了很多彎路。

被敲詐6000萬鉅款!華科男周偉怒斥前“投資人”

昨日周偉在微博實名爆料,稱遭遇前“投資人”敲詐鉅款,創業十年都沒能走出其設計的各種圈套和陷阱。

以下是樂行天下創始人周偉全文:

《我們模擬了28種創業失敗的場景,但沒想到——被前“投資人”敲詐鉅款。》

我是一名大學生創業者,大學期間與五位志同道合的校友每人湊了四千元錢,開始創業。

十年以來,度過無數不眠之夜,歷經各種辛酸苦辣,我們工作上取得了小小的成績,但是我最自豪的事情是,時至今日我們六名創業夥伴還緊緊團結在一起,患難與共。

十年前稚嫩青澀的理工男,如今都已成為圓乎乎的大叔;十年前朝氣蓬勃的滿頭秀髮,如今已經不見蹤影漸漏頹頂;

十年前通宵熬夜奮戰第二天仍然可以滿血復活,如今經常徹夜輾轉反側白天坐在凳子上歪著腦袋流著口水睡著了。時間是把殺豬刀,它改變了很多,但是卻一直沒有改變我們不向命運屈服,立志創造一番事業的決心。

創業之初,我們假想模擬了二十八種可能會導致我們失敗的場景,並針對性地制定了應對預案,寫進了我們的《創始人基本法》,但是我們無論如何也沒想到,十年後的今天,我們需要面對騙子“投資人”的鉅額勒索,以及無休無止的汙衊與詆譭。

我們一直告誡自己要剋制衝動,不要與小人計較浪費時間,要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創造價值的事情上去;對我們騙子投資人的無理訛詐,我們於兩年前啟動了法律程序予以反擊,一直在追求一個公平公正的答覆,但是今天我們不得不講述一下真實的內幕。

一、武漢:開始逐夢

華中科技大學是我的母校,她給了我最好的教育資源和最寬鬆的創業環境。我們的創業小夥伴們,結識於2007年一個跨學科的為期一年的機器人比賽,由於在長期的協作中,大家已經養成一種非常默契的團隊合作意識,所以當比賽結束後,我問大家是否願意留下來一起創業時,很快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自2007年開始,我們陸續做了一些外包項目,其中包括管道清洗機器人,排險機器人,紗線張力控制器以及其它機器人控制器等。

2009年時我們研發出了平衡車,面對即將到來的生產銷售環節,我們意識到必須儘快融資以支持項目的繼續推進。

經介紹,我們結識到了東莞商人吳某, 他對我們的項目表達出濃厚的興趣。認識之後他多次帶我們出入高級飯店就餐,表現得非常闊綽大方;他還帶我們去東莞參觀其工廠,引薦其各路朋友,不斷強調他關係很廣資源很多;當時我們尚未走出校門,沒有見過什麼世面,一致認為他就是我們要找的“對的人”。

兩個月之後,吳某提出兩個要求:

一、他不想投資我們原有的公司,而希望我們將平衡車項目單獨拿出來單獨成立一個新的公司,他來投資500萬,控股60%,任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註冊在東莞。我們沒什麼商業經驗,很快就同意了,並於2010年1月與其簽了框架協議。

沒想到,這就是噩夢的開始。

二、東莞:噩夢來臨

簽完協議後,公司遲遲無法完成註冊,原因是吳某的資金“出現週轉問題”,之後我們被迫無奈,接受了吳某引入新投資人的提議。

2010年9月新投資人投入125萬註冊成立公司,吳某及其引入投資人獲得控股權,仍由吳某擔任法人代表和董事長。吳某當時斬釘截鐵地許諾三個月內完成所有出資,但三個月到期後,吳某卻說錢存在銀行沒有意義,放在外面週轉才有意義,並再次承諾一年內隨時需要資金隨時到賬。

可是一年又過去了,吳某仍不斷以各種理由不出資,即使在供應商堵門催款,經營難以為繼的時候,吳某也沒有履行其約定的出資義務。直到2012年末,吳某還在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我們不出資,令公司非常被動。

兩年後我們才醒悟,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空手套白狼”,只是當時我們剛剛走出校門,相信人性都是善良的,沒有防備心理,被他輕而易舉地設計進入了圈套。

拿到股份卻不出資,並不是吳某欺騙的全部,而只是其圈套之一。公司憑藉新投資人少量資金艱難地起步之後,吳某以“舉賢不避親”為由,讓其夫人掌管財務,其侄兒、侄女、外甥等擔任其他關鍵崗位,令公司辦公氛圍烏煙瘴氣;

自其夫人管理財務後,吳某經常將公司賬戶裡僅有的錢轉賬到其個人賬戶挪作它用,美名其曰“借出來週轉一下就還回去”,數次導致員工工資無法發放。

吳某還要求公司從其個人名下的工廠採購物料,而價格也高於市場價格。

此外,吳某經常將公司售價一萬多元的產品,贈送給其親朋好友,被我們多次勸阻後很不高興。與其對親友的大方相比,他對公司員工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雖然從項目伊始我就幾乎全職擔任公司CEO一職,但吳某告訴我公司剛起步,我還沒有畢業(當時我還是研究生在讀的學生),不應該發工資。

所以在開始的的一年多的時間裡,我沒有任何報酬,全靠我們其他幾個已經拿到畢業證的小夥伴們發放工資後均攤給我一部分作為補助,我們內部叫“扶貧計劃”。

後來等我拿到畢業證了,吳某又以“你是股東,應當看長遠”為由,給我開出了每月6000人民幣的待遇,不交社保,直到2012年才略有上漲。

工作上,我們從來沒有懈怠過,對公司傾注了所有心血,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想盡一切辦法給它創造一個茁壯生長的健康環境,讓它順利長大成才;我反覆告誡自己,要不拘小節,要有合作精神,不能計較個人得失,更不能輕言放棄。

2012年,東莞公司經營轉好,但仍時時處於資金斷裂的邊緣,我們要求吳某必須完成出資,否則退出股份,吳某卻要求去找外部投資人,但投資人均以公司管理混亂和治理結構不合理為由拒絕投資,後來一個投資人建議由他們回購一部分股權,讓吳某不要再控股,吳某同意了。

彼時,我們心中卻是憤憤不平,一分錢未出拿走1500萬,而且還保留30%的股份,但為了公司發展,這個都認了。可萬萬不曾想,數天後,吳某竟然反悔了,並迅速要求自已管理公司。

當時正值吳某參加完一期MBA企業管理培訓班之際,回到東莞後他躊躇滿志,認為與其MBA培訓班的同學相比,我們這些學生創業團隊過於稚嫩,嚴重缺乏商業運作頭腦及經驗,不合適長期負責公司的管理運營。

很快,他命令員工裝修出一間董事長辦公室,購置了一套巨大紅木辦公檯,沙發,茶具等,懸掛了“天道酬勤”的牌匾,強勢入駐,並很快物色了一批他的朋友作為公司CEO、CTO,用來替代我們。

至此,夢碎東莞,我們被迫離開。

三、深圳:從頭再來,陰魂不散

2012年到深圳之後,我們給創始人基本法增加了兩條原則:一是融資找正規投資機構,二是不允許股東親友在公司任職,至今我們仍在堅定地執行。

在深圳創業的5年,是我們發展最快的黃金時期;深圳為中小創業者提供的方方面面的扶持,讓我們裨益良多;從辦公場地,到重點科研項目扶持基金,到高新企業稅收減免,到寬鬆透明的政府辦理機制,到鼓勵創新的包容心態,到諸多暖心政策,讓年輕人很容易不為外界瑣事幹擾,集中精力聚焦在自身企業的發展上面,我們曾經一度非常滿足,認為終於可以安下心來踏踏實實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了。

樹欲靜而風不止。東莞公司在吳某的帶領下,並沒有走上民族品牌的上升道路,反而由於經營策略激進無方,用人失察頻頻換將,企業由盈利狀態迅速轉變為鉅虧;

吳某在企業規模很小時便到處跑關係買地,在國內業務稍有起色後與人對賭成立銷售公司最後賠償對方鉅款,在吳某與另一名小股東大打出手後負氣給其寫下了**萬元欠條後將其驅逐,在銷售淡季時樂觀地屯了大量的生產物料,這對於一個初創公司,幾乎個個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更重要的是吳某還在用盡心機掏空公司,甚至將其豪車(保時捷卡宴)高價賣給公司用以套現……看到我們深圳樂行公司的成績,吳某內心非常不平衡,到處在公開場合謾罵我們及樂行公司,並自2015年開始了他的訛詐之路。

吳某訛詐的理由是我們侵犯其知識產權,竊取其商業秘密,而事實上到深圳以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聘請了一位權威知識產權律師,做了非常詳細的法律常識宣導,特別強調了知識產權的嚴肅性,完全捨棄了東莞期間開發的技術方案;

憑藉團隊特有的原創能力,重新開發,歷經十三個月的艱苦攻關,我們在平衡算法、傳感器融合算法、姿態控制算法、運動控制算法等核心技術方面均做出了顛覆性技術方案。

所以當我們2013年底推出第一代產品後,它迅速以技術新穎,功能強大,性價比高等明顯優勢,獲得了大量媒體和用戶的關注;此外,我們要求每位員工簽署關於“嚴禁使用第三方知識產權”條款的協議文件,並多次組織大家自查電腦文件,嚴防不正當文件的出現和使用。

所以我們非常自信,不可能侵犯吳某任何知識產權,更不會侵犯其商業秘密,所以對於他的訛詐,我們拒絕了,開始一心一意做自己的事情。

然而吳某一刻都沒有停,栽贓誣陷我們的腦洞也越來越大。首先誣陷說我們舉報東莞公司偷稅漏稅,影響上市,後來誣陷說我們舉報東莞公司環保不達標,之後又誣陷說我們破壞其電腦,影響其生產。。。

殊不知,我們團隊內部有不成文的共識:我們最大的敵人是自己,競爭獲勝不靠給競爭對手使花招;另一方面,我們深圳樂行公司創建不久,沒有精力,更不屑於去做這些事。

懷揣著各種扭曲的心態,吳某放棄了其最初的“創建世界500強公司成為知名企業家”的雄心壯志,開始了專職勒索我們的勾當,以期能夠從我們身上大發橫財,填補其頭腦發熱造成的鉅額債務。

從2015年開始,吳某不斷通過各種渠道要求我們給錢,不然要找公安搞我們。我們覺得甚是可笑,對其不予理會。後來吳某惡從膽邊生,偽造了一系列證據,並通過非正常手段在公安給我們刑事立案。

2016年2月公安開始立案偵查,兩年多過去了也並沒有證據證明我們侵權。

而在此期間,吳某對我們進行了十幾次的訛詐,企圖從我們身上賺回一筆。我們全部回絕了,尤其是在今年5月初,吳某找了一個有官二代身份的中間人來找我們,說不給錢就讓我們“進去”,最後的結果是不歡而散,憑什麼?政府是他家開的?世界就沒有黑白了?我們不信。

不曾想,兩週後東莞公安來到深圳,要求我們配合調查。而吳某再次將敲詐的額度大幅提升,一路由500萬提升至6000萬。

這就是我們與騙子“投資人”之間的故事梗概,我們花了十年才明白,創業之初選擇投資人夥伴是多麼重要的事情。當初的失誤,致使我們十年過去了,還兜兜轉轉沒有走出其設計的各種圈套和陷阱。今天將整個事件真實的故事分享出來,希望大家以我們為鑑,少走彎路。

十年創業夢,初心猶在,縱使夢想只有1‰的可能,我依然願奉上此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