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國考,什麼時候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相較於應屆畢業生,社會在職人員想要報考公務員考試面臨著諸多限制,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在單位開具“同意報考證明”這件事,,看似簡單的這個“同意報考證明”,可要讓單位蓋上公章,讓不少考生犯了難,不知該如何處理:直接找單位開同意報考證明,一是擔心被拒絕錯過了面試機會,二是擔心如果面試不能通過,以後在單位不好混。這是在職人員考公務員討論最多的熱點問題。

報考國考,什麼時候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為何要開具同意報考證明

究竟為何要開具證明呢?有關人社局部門工作人員回應:讓國有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報考前徵得單位同意這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中一個很普遍的要求。

原因主要是怕萬一原單位不同意,以後出現人事糾紛,有些在職在編人員可能跟單位簽訂有服務協議,有服務時間的要求,萬一通過招考錄取後,單位又不放人,人事檔案無法調動,政府和事業單位精心組織的招考就白忙活了。

而對於應聘者而言,通過層層選拔,最後因單位不放人無法入職,其間付出的辛苦努力也都白費了,損失更大,所以在招考前要求個人與單位提前溝通,徵得單位同意,本身也是為考生著想,避免以後遇到麻煩得不償失。

圖圖的建議:同意報考證明是在面試前提供,所以考生可以放心的去準備筆試,看看筆試情況再做下一步準備,如果筆試順利通過,擔心未考上對自己有不好的影響,可以向招考部門申請,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報考國考,什麼時候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何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按照規定,相關同意報名材料應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提供。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除此之外,關於委培生、定向生、師範類畢業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其他社會在職人員在報考方面,要怎樣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呢?

報考國考,什麼時候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不同身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出具

師範畢業生和中小學在職教師:本省生源的師範類畢業生可以報考,外省生源的師範類畢業生,需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在職中小學教師允許報考,但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材料具體何時提供,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主管機關根據資格複審情況確定。

委培生、定向生:當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其他社會在職人員: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考生已經瞭解以社會在職人員身份報考,是一定要在面試前的資格複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如果本身有工作,就要去做一個衡量,自己對考取公務員有多大把握。如果確定想考,在準備筆試之前就要和原單位領導打招呼。以免筆試好不容易通過了,單位不放人,提交不了證明材料是不能進入後續的面試環節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