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爲人知的違法點?

在實際徵拆過程中,一些地方對徵地拆遷中應當向被徵收人主動公開的信息總是遮遮掩掩,對被徵收人提出信息公開的相關需求置之不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稀裡糊塗就被徵收了,當回過神來,卻發現手裡都是聽說東家補償高,西家安置多,根本沒有有效證據,這樣的情況,也是很多被徵收人面臨的維權困境。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遇到了徵地拆遷,政府不公開信息怎麼辦?沒有拆遷公告怎麼辦?徵收方的徵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這些問題困擾著很多的朋友們,不知道自己到底應當怎麼做才是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今天創為律師就教給大家一個秘密武器——“信息公開申請”,這個武器應當怎麼使用呢?不用著急,今天創為律師就給大家講一講:被侵權、被拆遷,如何向政府申請信息公開?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一、向哪個部門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的規定,公民可以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也就是說,申請的對象限於政府部門,而不包括人大、政協、司法機關、黨委、紀委等非政府部門。

政府製作的信息,由製作信息的部門公開,政府獲取的信息,由獲取信息的部門公開。

當我們需要申請信息公開時,我們首先要搞清楚申請的信息屬於什麼性質,判斷具體應該由哪個部門負責公開。比如,國土方面的信息,就沒有必要向民政部門申請公開。

一般而言,目前各級政府都會公佈權力清單,按照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力範圍”來確定信息公開的責任部門一般不會出錯。同時,如果我們向某部門提出了公開申請,但該部門認為我們申請的內容依法不應由其公開,我們就可以要求告知具體應向哪個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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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申請信息公開,一般需要提交書面的信息公開申請書。

一般而言,申請書具體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對擬申請的信息的描述(具體是什麼信息);對公開信息的形式要求;獲取信息的途徑等等內容。申請書可以郵寄。

如果不會撰寫申請書,可以嘗試在網上找到相應的模板或者直接尋找律師的幫助。創為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同的政府部門對於材料的要求可能是不同的。公民在申請信息公開之前,可以提前查閱有關部門的公示內容,以確定是否對材料有特殊要求或者接受申請有專門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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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信息公開需要多久呢?

申請信息公開得到結果的時間,需要根據申請的具體內容而定。

有些公開申請政府部門當場可以答覆的,根據《條例》的規定,政府部門應當當場答覆。如果不能當場答覆,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也就是說,在收到我們提出的申請後,有關部門最晚應在3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有特殊情形延長期限的,有關部門應當說明理由。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四、申請失敗該如何處理呢?

申請失敗的原因可以分為兩類,要麼是我們自身的原因,要麼是政府部門的原因,需要分情況處理。

自身原因:如果是我們自身的原因,比如申請書的內容不明確、弄錯了申請的對象、申請的信息不屬於公開的範圍等等,具體可以根據有關部門的答覆來確定。得到答覆後,我們可以要求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正確的做法,從而達到我們的目的。

他人原因:如果是因為政府拒不答覆或者拒絕公開導致信息申請失敗。我們可以選擇向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各級政府的辦公廳)、監察部門或者上一級政府或者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

另外,對政府部門拒絕公開的理由不服,認為行政機關違法的也可以依法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五、注意事項。

1、公民可以要求政府部門公開已經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不代表可以要求政府部門製作、蒐集政府信息或者對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加工。

2、寫明申請信息的用途較為重要。如果我們申請公開的信息與自身的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申請很有可能會遭到拒絕。

3、如果政府部門接受快遞遞交申請,申請書應儘量採用郵政快遞(EMS)的形式遞交,留下快遞單據。目的在於保存證據,便於在申請遭拒後維權。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福利來了,在此,創為律師給大家列出幾個常常會用到的信息公開申請清單:

1、相關立項申請及批覆文件;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者規劃條件;5、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6、拆遷公告;7、拆遷實施方案;8、拆遷補償安置方案;9、建設用地項目預審意見;10、土地確權、收儲工作材料;11、一書四方案;12、用地批准文件;13、徵地補償安置方案;14、徵地補償登記材料;15、徵地公告;16、徵地批覆文件;17、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創為律師建議大家:

很多情況下信息申請材料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而且一旦因此提起訴訟,本著“一事不再理”的原則就很容易錯過時機,所以還請一定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如何“順藤摸瓜”掌握拆遷方不為人知的違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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