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酒后易生事端 签单全桌免责?

律师:并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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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老友聚会频频 活动前流行起签《免责协议》

先签后喝:各地老友频聚龙江 聚会前要求签《免责协议》 组织人:怕好心办坏事

褒贬不一 支持者:酒后出事全桌不应遭牵连

反对者:像签生死状 签得感情都淡漠了

律师:免责协议书并无法律效力 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要承担一定责任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几十年未见的好友再次聚齐在酒桌上,那种兴奋的场景可想而知,而当大家落座后,好友拿出一张《聚会承诺书》让大家挨个签字,确认“你喝多了出事儿,与酒桌上的人无关”后,再举杯欢庆,这种新增设的环节多少人能够接受?

近日,记者发现,今年夏季至今,全国各地的老年朋友来黑龙江找老战友相聚的频次特别多,而活动或者开餐前,一些组织者会要求各位老友签订《免责协议》。今年组织过全国四百人大聚的黑龙江知青赵先生告诉记者,签订这种免责协议,仅是起到提醒的作用,望各位老年好友相聚别太兴奋,饮酒也要适量而已。对此类的《免责协议》,律师表示并无法律效力,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还是要承担一定责任。

先签再喝!

各地老友频聚龙江 聚会前签《免责协议》

组织人:为老伙伴提个醒而已

69岁的哈尔滨市民赵先生,曾是长水河八分场的知青,今年夏天,全国各地的400余名老战友齐聚黑龙江,参加农场50周年纪念活动,赵先生被战友们推举为组委会会长。8月老友们相继抵达哈尔滨,在饭桌上,赵先生拿出了一份《参加长水河八分场聚会承诺书》请各位过目并签字。

记者在这份承诺书上看到“如果在活动中我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伤害与活动组织者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饮酒过量,出现问题由我个人负责”,“我是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签名的”等字样。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赵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全国很多60岁至70岁的老年人在聚会前,组织者都会拿出来一份类似的《免责协议》请在座各位签名确认,因为组织者也都是各位的好友,没有利益瓜葛,谁也不希望因为聚会而发生不好的事儿,所以提前告知对在场的人都好。

赵先生说,有战友在2012年聚会时,曾因在饭桌上兴奋过度引发脑出血,离大家而去的悲剧。所以以后聚会大家会默认这种签字免责的做法。“其实这个承诺书仅是为了给老伙伴们提个醒,一是我们岁数都不小了,喝酒要适量,也别过度兴奋;二是安全和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赵先生说。

褒贬不一

支持者:酒后出事全桌不应遭牵连

反对者:像签生死状 签得感情都淡漠了

老朋友、老同学聚会,为了助兴难免会喝上两杯,但由于多起因聚会饮酒过量而造成参与者遭受伤害甚至死亡,同行人被判罚款等共同承担责任的事件发生,一些人想到了“约法三章”的办法。事先准备好的《免责协议》如同让人签订“生死状”,让参与聚会者先签字后喝酒,一切后果自负。

支持者

“大家聚会是图个开心热闹,签《免责协议》主要是为了起警示作用,以免在酒桌上拼酒、劝酒,”哈市市民张先生说,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免责协议》对自己也是个保护,能避免责任,其实这种做法也比较无奈。

反对者

经常与老同学聚会的王女士则不认同这种做法,“签《免责协议》让人的感情都淡漠了,有了协议是不是反而肆无忌惮呢?大家你跟我,我跟他完全没关系了,都被限定在协议里,酒桌的任何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呗?”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很多老友群、同学群,都会在聚会前签订《免责协议》,内容如“我会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慎重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同学、同事和朋友的聚会。如果我突发疾病,那是我自己身体有病,与参加同学同事和朋友聚会的同学同事和朋友没有任何关系。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我自己不小心,与参加同学同事和朋友聚会的同学同事和朋友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饮酒过量,那是我自己要喝的,与带酒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及参加聚会的同学同事和朋友没有任何关系……”尽管参与者对此解释为建议健康出游、提倡饮酒适量,但签订《免责协议》的方式看起来颇有避免因参与者发生意外承担责任的意味。

律师:

免责协议书并无法律效力

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要承担一定责任

喝酒前签了《免责协议》真的就能免责吗?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单笠明律师认为此类免责协议书并无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共同聚餐饮酒人签订这样的“免责承诺书”是无效的。因此,即使签订了“免责承诺书”,如果一起聚餐喝酒后的人遭受伤害或死亡,同桌人存在过错的,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喝酒的朋友注意了:这张“生死状”没用,签了也白签!该赔一分少不了

“由于饮酒过量,在酒精的作用下会产生很多风险,比如出现交通事故、冬季寒冷天气室外冻伤等。”单笠明律师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因聚会饮酒过度而有意外发生,从法律角度讲,应以责论处。作为召集人、劝酒人,需负相应责任,而他人是否进行劝解、照顾,则是衡量是否需承担责任的重要因素。

对于签“饮酒免责承诺书”这一行为,单笠明律师表示,不倡导市民以这种方式来避免自己的责任事实,希望大家还是以身体健康作为重要考量,以酒助兴原无可厚非,但应适可而止,劝酒、酗酒于己、于他人、于社会都不利。如果真的导致悲剧发生,又岂是一张“免责承诺书”就能抵消的?因此,还是要提醒大家,提倡健康的酒桌文化,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新闻链接:

注意!聚会喝酒以下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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