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望謨:兩男子利慾薰心組織賣淫被判刑

近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望謨縣公安局移送一起介紹賣淫案件,經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某、胡某駕車帶三女(其中兩女系未成年人)到望謨縣從事賣淫事宜。到望謨後,胡某聯繫犯罪嫌疑人黃某,邀約其一同吃飯並協商賣淫分成事宜;由黃某負責聯繫嫖客,張某負責接送賣淫女,胡某負責化妝、教授服務嫖客等事宜,並且三犯罪嫌疑人安排賣淫女到望謨縣各個賓館、酒店從事賣淫活動,所得嫖資由黃某抽成後,由張松統一保管和負責賣淫女吃住。望謨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胡某、黃某無視國家法律,組織婦女賣淫,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8年6月19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將張某、胡某、黃某涉嫌組織賣淫案件依法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9月18日,望謨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黃某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曾因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總和刑期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張某、胡某犯組織賣淫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黃經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