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女子沒車沒駕照多次收罰單」續:原車主、代理人、交通違法處理人她均不認識

18日,洛陽晚報報道了

新安縣27歲的高女士沒車沒駕照,

卻多次收到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單,

她懷疑個人信息遭人盜用一事兒。

連日來,記者通過查看相關車輛的檔案及走訪二手車交易市場調查發現,當年,高女士名下莫名冒出的那輛車,在交易及過戶過程中就存在一些疑點,卻最終通過相關審核環節。

檔案顯示該車系二手車,

原車主登記電話已停機

洛陽晚報相關報道刊發後,引起市交警支隊車管部門重視,記者從車管部門提供的資料中,看到了高女士名下那輛車牌號為豫C6C333的麵包車在2010年的車輛交易及過戶等檔案。

相關檔案顯示,高女士名下那輛豫C6C333的麵包車,原車主叫劉某剛,原車牌號為豫C2C853,該車於2010年2月25日,高女士與劉某剛以1.5萬元的價格在洛陽達豐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達成交易。

檔案中有買賣合同、交易發票、車輛查驗記錄等手續,但記者並未看到相關委託書。

記者在一份河南省二手車買賣合同中留意到,上面“買受人”一欄簽有高女士的名字,這也是她的名字在檔案中首次出現。“出賣人”簽名顯示為劉某剛。

二手車交易相關資料顯示,2010年2月25日,高女士跟劉某剛完成交易。次日,該車進入車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階段,該車的車牌號最終變為豫C6C333。

隨後,記者按照相關資料中登記的聯繫方式,嘗試聯繫原車主劉某剛,但其電話提示已停機。

一份申請表牽出代理人,

相關資料簽字等處有疑點

在一份2010年2月26日填寫的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顯示,機動車所有人是高女士,代理人一欄寫著“張某行”的簽名。身份證複印件顯示,張某行是平頂山市郟縣人。張某行就是當初替高女士辦理二手車變更過戶的代理人。

“我县女子没车没驾照多次收罚单”续:原车主、代理人、交通违法处理人她均不认识

中登記的高女士的手機號

不但號段有誤還少一位數

(記者翻拍)

通常,在通過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時,申請表的“代理人”一欄應簽名並按指印,但在這份申請表中,雖有代理人的簽名,但其名字上並未按指印,相反,指印按在了高女士的名字上。

“當初,我看到這份材料時就有疑問,從這份申請表的顯示來看,我明明到場辦理相關手續了,又何必委託他人代辦?”高女士說。

另外,高女士還在相關檔案中發現了多處疑點:發票上登記的原車主手機號和她的竟然一樣,而這個手機號也是劉某剛的;買賣合同上的車輛價格為1萬元,發票上的車輛交易價格卻為1.5萬元;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上登記的高女士的手機號錯寫為10位數,且號段跟她的明顯不符。

“相關檔案中有幾處在填寫上明顯異常,車輛最後卻通過了層層審核。”高女士特別提到一點,當時,她看到檔案中自己的簽名時,一眼就認定這不是她的字跡。

為證實這一說法,高女士除了現場寫下自己的名字展示給記者,還提供了她發現名下莫名冒出車後,當時向交警部門手寫的相關申訴、承諾書及登記表。記者在這些材料上看到,她的簽名字跡確實與檔案中的相關簽名字跡有明顯差別。

“我县女子没车没驾照多次收罚单”续:原车主、代理人、交通违法处理人她均不认识

圖中高女士的簽名和圖①中

高女士的簽名字跡有差別

(記者翻拍)

當事人堅稱不認識涉及該車的三個人,

業內有人認識涉事代理人

記者還了解到,該車的相關違法記錄顯示,2010年至2012年,這輛車共有7次交通違法未處理,且均發生在三門峽市澠池縣,在2013年,一名叫張某的男子在駕駛該車時,因為“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駕駛機動車”被三門峽市澠池縣交警部門現場處罰,並繳納了罰款。

對於該車在交易及過戶等環節涉及的原車主劉某剛、代理人張某行、交通違法處理人張某,高女士堅稱她和丈夫都不認識,2010年至2012年,她在新安縣一家超市打工,很少到洛陽市區,更別說去三門峽了。

記者在我市幾家二手車交易市場對高女士遇到的情況進行走訪時,一名二手車交易市場資深從業者告訴記者,正常情況下,辦理車輛交易及過戶不必車主本人到場。當買賣一方不能前來辦理轉移登記業務時,代理人需要提交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010年前後,我市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二手車轉移登記的程序和現在大致相同,但不如現在這麼規範。

“高女士這種遭遇,問題或許出在提交所有人證件審核這一關,當時有些人想辦法糊弄過關了。”該從業者還向記者證實,代理人張某行外號“老三”,此前曾跟他所在的交易市場有較多業務往來,對方也是本地二手車交易市場從業多年的業內人員,現在好像還在從事二手車相關業務。

“從現有的資料不難看出,檔案中缺少一份關鍵的委託書,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上相關人員的簽名信息也不規範,這些漏洞都會給一些投機代辦者提供鑽空子的機會。”該從業者說。

當事人稱儘快返洛報案,

盼相關部門對涉事車採取措施

對於高女士的遭遇,車管所相關負責人及二手車交易市場資深從業者均提醒她儘快報案。“如果高女士確實沒有丟失、外借過身份證,那麼她的信息估計是被人盜用了,這樣一來,如果這輛車出現事故,或者車輛使用者在駕車時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那麼她作為車主會被牽涉其中,甚至要承擔一定責任。”他們說。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不少媒體都報道過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將車輛過戶的違法行為,此類事情給被冒用者也帶來很多不應有的糾紛及訴訟,甚至還被牽扯進一些刑事案件。

“不僅是尚未處理的事故及罰單會牽涉到高女士,她還可能被無辜牽涉到相關案件中。”該二手車交易市場資深從業者說,他曾協助警方調查類似案件:我市一男子專門低價購入車輛,找人過戶到他人名下,其駕駛這些車作案後將車丟棄在案發現場逃跑,警方按圖索驥,最終找到並不知情的車主。

“我將盡快從外地趕回洛陽,向案發地轄區派出所報案,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對我名下這輛車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今後我被無辜牽涉其中。”高女士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