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醫生的過錯導致病人死亡,法院會不會判醫生過失殺人罪?有什麼法律依據?

遛鳥兒的大叔


看到這位朋友問的答案,不由使我想起了我家隔著馬路對面醫院經常發生的故事。

這是一家三級甲等醫院,是當地醫學院的第一附屬醫院,也是病人最多的醫院,當然也是醫療事故最多的醫院,前些年常有因醫療事故或自己認為是醫療事故死去親人的家屬,在醫院大門口扯上白布橫幅,上邊寫的字,內容和你問的內容大同小異,最多的是巜殺人醫生,還我親人性命》。

每逢遇到這種情況,我都在想二個問題:一,是不是你看古戲多了,除了給皇帝治病的太醫,古今中外,那有因醫療事故,判醫生死刑的,就算你的親人死於醫療事故,醫院會經濟賠錢,醫生個人有主要責任的做行政處分,個別的情節嚴重的最高判處三年以下徒刑,但這種個別全球也不多,二:殺人醫生這個詞彙,字典沒有,法律沒有,判死刑的更不可能有。三,問這個問題的朋友沒有一點醫學常識,醫學是個專業技術要求最高的行業,醫療過程中各種不可預料的結果都有,任何一個國家的醫院,每一個醫生也不能保證把所有的病人治好,因此醫療事故只能,盡一切努力減少,不可能徹底杜絕。

最後我回答這位朋友,你問的答案法律沒有。


瘦馬180


為什麼整天問這些醫療糾紛的東西,而不問一下國家醫改什麼樣,調查一下中國目前的醫生狀況如何,縣裡鄉里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出在那塊,現在鄉里都快沒有醫生了,縣裡的醫生又是差差不齊的,你們知道嘛。一個感冒發燒,一個小外傷都是到縣裡,市裡看。看病難出現在那裡,問題在那裡。這些不值得去思考嘛。整天就是誰的責任啊,有意思嘛。


嗨嗨156923376


河北保定的三甲醫院出事故,醫生對我爸抹超級細菌滅口,尼瑪還摸了2次,真xx醫生醫院,去說理他們群毆我,全程錄音,敢不敢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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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就是死人的地方,醫生過失導致病人死亡並不鮮見。舉個例子,濰坊的病人甄別不清,導致氣管炎病人的心臟手術,這是一起嚴重的過失,追就了,好像判刑了。話又說回來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確了,由於醫生嚴重不負責任或者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病人死亡或重症殘疾的將判刑。


驫尛


這個世界只有二種人殺人不擔責一是法官另一個就是醫生,法官殺的是有罪之人,醫生殺的是無罪之人。當然指事故了。


世紀之歌


正常情況下,是不構成犯罪的,如果醫院、醫護人員有過錯的,一般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醫護人員存在嚴重不負責任,存在重大過失的,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是過失殺人罪,會構成醫療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唐家大少1987


如果醫生治死人要償命,那麼這個世界基本上就不會有醫生存在了。以現在的醫學技術水平,還沒有哪一種疾病是能保證百分百治癒的,哪怕感冒,也是有死亡率的。只要醫生按照國家規定的診療常規去做,就沒有錯,治療效果好或不好,只能看個人和天意了。如果醫生治療存在過錯,那還要看過錯跟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強弱來劃分責任佔比,同時還要對照當地醫療平均水平是否有能力正確診斷和治療該疾病。至於醫生故意殺人另外算,那是赤裸裸殺人罪,要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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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過錯一般分兩種: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後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比如,給病人穿刺,因患者皮膚厚,用力過大(過錯),導致刺入重要臟器,引起死亡,這個屬於技術事故,需要死亡賠償,但不觸犯刑法;而配錯了藥(過錯),注射到病人體內,導致死亡,這是責任事故,除了死亡賠償,還觸犯刑法,可能被判過失殺人罪。大致這麼理解,不一定全對,請諒解。


邊看邊樂樂



我站在村口眺望


正常看病,導致死亡,哪怕治療方案有問題,也不可能判刑的。當然,如果是責任方面問題,比如當你值班時人不在,突發疾病患者死亡,這必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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