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9批次不合格產品 涉及飲料、調味品、陳醋、方便食品等

山西青年報記者 孟紹毅

10月23日,記者從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根據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帕米爾天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帕米爾遠古冰川礦泉水、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年糕楊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藕粉(方便食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島海坤苑食品廠生產的魷魚絲等9批次產品不合格。

山西公佈9批次不合格產品 涉及飲料、調味品、陳醋、方便食品等

據瞭解,此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共抽檢234批次產品,涉及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糕點、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蔬菜製品、水果製品、速凍食品、方便食品、罐頭、肉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豆製品、水產製品、食糖、冷凍飲品、蜂產品、薯類及膨化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食用農產品等22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9批次,合格樣品225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9批次不合格樣品分別為:

飲料3批次:代縣九龍泉水飲品廠生產的桶裝飲用純淨水,生產日期2018年8月14日;平遙縣天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18年8月13日;此2批次樣品均為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超出標準規定。

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帕米爾天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帕米爾遠古冰川礦泉水,生產日期2017年6月19日,鍶檢出值為2.8mg/L,標籤明示值1.2-2.5mg/L。

水產製品1批次: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青島海坤苑食品廠生產的魷魚絲,生產日期2018年7月8日,N-二甲基亞硝胺檢出值為25.8μg/kg,標準規定≤4.0μg/kg。

糕點1批次:陽泉市匯麥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早點時光-香蕉奶酪味的糕點,生產日期2018年7月30日,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mg/g,標準規定≤5mg/g。

調味品3批次:晉中市榆次區沂苒老陳醋經銷部銷售的標稱晉中市格萬老陳醋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18年3月3日,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3.13g/100mL,標準規定為≥3.50g/100mL。

晉中市榆次區順揚商行銷售的標稱山河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西陳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17年7月31日。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3.19g/100mL,標準規定≥3.50g/100mL。

應縣張子儒傳統家拌醋廠生產的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18年8月7日。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104CFU/mL,標準規定≤10000CFU/mL。

方便食品1批次:太原王府井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北京年糕楊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藕粉(方便食品),生產日期2018年5月31日,黴菌檢出值超出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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