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季节 安全行车‖请您不要酒后驾车

农安交警劝“酒驾篇”:

有一种叮咛叫酒后勿驾,有一种惦记叫望眼欲穿,

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


秋收季节 安全行车‖请您不要酒后驾车


2018年10月9日14时23分许,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哈拉海中队荆警官带领协警2人,在长太公路128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吉JZ29**号小型车辆有违法行为,检查时驾驶员周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

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视力受损,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所以酒后驾车危害大,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我们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农安交警

平安出行每一步,关爱生命每一天,交通安全心中记,幸福生活比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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