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警務人員被牽涉

張天祥 周至縣公安局戶政大隊輔警

楊毅超 周至縣公安局九峰派出所副所長

魏修安 周至縣公安局竹峪派出所所長

何永陽 周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

宋志俊 周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蘇佔剛 周至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

舒曉鵬 周至縣公安局副局長

夏 平 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所長

劉建斌 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教導員

張養根 周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段寶社 周至縣公安局司竹派出所副所長

王佳寧 周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馬召中隊中隊長

劉欽存 周至縣公安局法醫

韓建剛 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民警

吳 勇 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民警

劉聯徵 周至縣公安局集賢派出所副所長

郭保軍 周至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

朱軍旗 周至縣公安局戶政大隊大隊長

張愷毅 周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副所長

楊小宏 周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一警區警長

劉亞偉 周至縣公安局廣濟派出所副所長

謝佔齊 周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信息中隊中隊長

王 旭 周至縣公安局司竹派出所內勤

石崑山 周至縣公安局樓觀派出所民警

杜存良 周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

杜 鵬 現任蓮湖分局刑警大隊民警

2017年11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周至縣朱群羊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為陝西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審理第一案,華商報曾獨家披露。該案驚動了公安部,中、省、市三級掛牌督辦,也是近年來西安市偵辦的組織發展時間最長、涉案最多、危害最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27名成員全部獲刑。

周至縣朱群羊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除周至縣委原副書記劉武周受到法律嚴懲,周至縣公安局副局長等26名警務人員也被追責。

群眾報警派出所大多未查處

有的刑事案件立為治安案件

自2004年以來,朱群羊籠絡多名不法人員,以開設賭場起家,逐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西安市周至縣、長安區、戶縣(現為鄠邑區),寶雞市、咸陽市、楊淩示範區等地實施綁架、搶劫、非法拘禁、敲詐、尋釁滋事等多種犯罪活動,引起了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不滿。

十餘年間,朱群羊直接作案或指揮作案40多起,打傷群眾40餘人,其中重傷2人,輕傷17人;通過招賭設局、威逼利誘、巧取豪奪,致使大量群眾債臺高築;多人被迫流離失所,家庭破碎,兩人被迫自殺身亡。

朱群羊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近年來西安市偵辦的組織發展時間最長、涉案最多、危害最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其“保護傘”直指周至縣委原副書記劉武周,他分管政法工作,曾任該縣副縣長。

直到2013年4月18日,時任周至縣樓觀鎮團標村副主任的朱群羊,帶多人持砍刀致4人輕傷、2人重傷的嚴重故意傷害案發生。這次當地警方出警,卻未對已查獲並承認作案的嫌疑人,以及朱群羊等人採取必要的措施。

該黑惡勢力驚動了公安部,中、省、市三級掛牌督辦,限期偵破。

2014年5月19日,陝西省公安廳“打黑辦”曾通報西安市公安局紀委,該案中暴露出民警不作為,亂作為,涉嫌充當“保護傘”等問題,受害群眾報警後,所轄派出所接警後大多未查處,有些將刑事案件立為治安案件後不了了之,有些案卷不知去向,應嚴肅查處。

該通報明確指出:正是由於這些所隊的領導和民警不作為、亂作為,導致朱群羊涉黑犯罪橫行無忌,應由西安市公安局紀委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包庇、縱容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工作失職,情節輕微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根據調查,西安市公安局紀委核查意見如下:除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周至縣公安局戶政大隊輔警張天祥移交刑事偵查部門立案偵查外,對14名違紀民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移交周至縣紀委、縣公安局處理,其中縣公安局副局長1人,科所隊長10人,民警3人。責令周至縣公安局紀委對7名輕微違紀的人員予以警示訓誡。還有被批評檢查4人。

周至縣紀委已經對管理權限範圍的7人給予了黨政紀處分,華商報記者已進行了披露。屬於周至縣公安局黨委調查處理的7人都受到了什麼處理?

10月11日,記者曾趕赴周至縣公安局採訪,本來安排好的由縣公安局紀委書記接受採訪,但得知記者已經到來,該紀委書記卻臨時離開了辦公室,先說其外出辦事,又說其下鄉扶貧。最後,接受記者採訪的是該局監察科科長李健,李健表示要查詢一下檔案才能回覆。但截至發稿前也沒有接到任何答覆。

周至縣政法系統開展為期三個月的警示教育活動

綜觀此案,“保護傘”除周至縣委原副書記劉武周外,還涉及周至縣公安局副局長等26名警務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甚至有人充當“保護傘”問題。梳理涉案警種有治安、法制、刑警、交警、經偵、戶政等;涉案民警職務有普通民警、片警、內勤,中隊長、副所長、教導員、所長,副大隊長、大隊長,還有一名縣公安局副局長。

記者獲悉,去年11月29日,華商報對朱群羊黑社會性質案進行了報道,周至縣委高度重視,立即召開縣委常委會安排在全縣開展以朱群羊涉黑案警示教育活動。

從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周至縣政法系統開展為期三個月的警示教育活動,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集體宣誓,召開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聽取“兩代表一委員”意見,每名政法幹警簽字作出書面承諾,堅決做到不參與黑惡勢力及組織活動,不與黑惡勢力組織有勾連,不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另據瞭解,今年5月24日、25日,周至縣組織舉辦政法系統中層幹部培訓班,邀請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常青,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題培訓輔導,統一思想認識,聚焦打擊重點,全面提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能力和水平。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也分別舉辦“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指導意見》專題培訓,提高政法隊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戰鬥力。

涉及的26名警務人員 都存在哪些問題

涉嫌犯罪人員(1人)

1、張天祥:周至縣公安局戶政大隊輔警。

由於張天祥的行為涉嫌朱群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問題,經請示西安市公安局紀委領導批准,已移送市局刑偵部門立案偵查。

紀律處分人員(14人)

1、楊毅超:周至縣公安局九峰派出所副所長。先後在周至縣公安局啞柏派出所、馬召派出所、青化派出所工作;2004年1月至今在周至縣公安局九峰派出所任副所長。

違規從事盈利性經營活動;多次前往賭場並參與賭博活動,目睹朱群羊等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既不制止也不報告,放任其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為朱群羊涉賭違法犯罪行為說情,干擾辦案。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人民警察法》第22條第10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以下簡稱《紀律條令》)第24條的規定,喪失了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的基本立場,應給予紀律處分。

經調查,2009年左右,楊毅超與其弟合夥購買挖掘機,長期從事工地土方開挖。2008年左右,楊毅超和朋友楊某吃完飯後,被楊某帶到長安區沿山一處賭場,當時賭場正在“搖寶”,楊毅超輸了200元后,就再沒有參與。

2009年夏天,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在周至縣九峰鎮現場查獲朱群羊等人開設賭場,並暫扣作案汽車兩輛,第二天王某(做生意的)給楊毅超打電話說,朱群羊的賭場被西安市公安局查處了,後楊毅超給市刑偵局的同學崔某打電話得知需繳罰款。第二天,楊毅超到市刑偵局找到崔某被告知,需要交1.5萬元罰款,楊毅超打電話告訴王某,王某就讓人將錢送到市刑偵局,然後楊毅超再將1.5萬元罰款交給崔某。

研究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經周至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毅超黨內警告處分。

2、魏修安:

周至縣公安局竹峪派出所所長。先後在刑警大隊、竹峪派出所任副所長、所長。

主要問題:現場未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放任犯罪行為的發展,作為派出所所長,魏修安對現場正在進行的朱群羊等人非法拘禁柴某的犯罪行為制止不力,在犯罪嫌疑人毫不理會自己的警察執法身份繼續實施犯罪行為時,不能認真履行警察職責,不及時報警,反而轉身離開,放任了犯罪行為的發展。

違規介入賭債糾紛調解。魏修安明知柴某與朱群羊存在賭債糾紛,作為派出所所長,對違法行為不依法處置,而是積極主動從中調和,並駕駛警車前往賭場為賭徒柴某辦事,導致群眾誤認為公安機關對朱群羊賭場進行保護。其行為違反了《紀律條令》第24條的規定,應給予紀律處分。

經調查,2008年4月左右,柴某因欠朱群羊4萬元,被擋在團標村不許離開,柴某給派出所所長魏修安打電話讓過去說情。魏修安開車前往,向朱群羊說情未果,魏修安在沒有制止事態發展,也未在報警的情況下離開了現場。三天後,魏修安電話聯繫朱群羊後,駕駛制式警車前往馬召鎮與朱群羊見面,並幫柴某要回給朱群羊手下打的2000元欠條。

研究決定: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經周至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魏修安行政記過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經周至縣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魏修安黨內警告處分。

3、何永陽:

周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2009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樓觀派出所副所長。

在“4·18”故意傷害案件中,作為犯罪現場處置領導,事前和犯罪團伙主犯朱群羊熟悉,且案發後朱群羊親自電話告知已“發生打架”,在案發現場親眼看到朱群羊在場,明知現場衝突雙方的一方主要責任人為朱群羊,且受傷者傷情嚴重的情況下,在現場處置時未將朱群羊依法帶離審查,放任其自行離開,導致之後案犯串供並失控,給偵查工作帶來障礙,在圍觀群眾中造成嚴重影響,負有直接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其行為違反了《紀律條令》第12條第1項、第24條第1款的規定,承擔直接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應給予紀律處分。

在“2012年10·19尋釁滋事張孝存案”、“2013年4·7敲詐勒索王團洋案”中,何永陽作為案發當日帶班所領導,思想麻痺大意,對出警民警口頭彙報未認真核實,事後未認真督促檢查案件後續辦理工作,聽之任之,導致兩起應當立案的刑事案件未予立案。

研究決定:何永陽在任樓觀派出所副所長期間,對上述三起案件處理不當,應立案件未予立案,導致案件偵查工作難度增大。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經周至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何永陽行政警告處分。 記者 黃利健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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