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氣死」摩托鬥狠男,有罪無罪?檢方批捕引熱議

的哥“氣死”摩托鬥狠男,有罪無罪?檢方批捕引熱議(刑法因果關係如何認定?

@中國之聲 10月18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哈爾濱市一摩托車司機與出租車司機起爭執,心臟病發作身亡,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以滕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將他刑事拘留,目前滕某已被檢方批捕,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最新消息,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已責成南崗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復查並報告結果。央廣記者瞭解到,黑龍江省公安廳也已經介入此案。那麼,滕某的行為是否算是過失殺人?法律上對此又是如何界定的?事發現場的情況如何?

根據最新消息,昨天傍晚,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發佈通報稱,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此案,現已責成南崗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復查並報告結果。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將依法審查處理,並將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

不少網友表示,出租車司機沒動手沒說幾句狠話,卻因涉嫌過失致死被刑事拘留,是不是有點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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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友心生疑惑:沒有預見可能性,怎麼算過失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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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認證為副主任法醫師、《法醫秦明》系列小說作者的人氣博主“法醫秦明”列舉三種情況,希望當地公安法制部門和檢察院能慎重審核此案:

的哥“氣死”摩托鬥狠男,有罪無罪?檢方批捕引熱議

那麼,滕某的行為是否算是過失殺人?法律上對此又是如何界定的?事發現場的情況如何呢?

因“別道”與的哥發生爭執 摩托車駕駛員鬥狠後突然心臟病發

現場視頻顯示,一名身材壯實、穿黑色上衣的戴眼鏡男子將一輛無牌摩托車停在一輛出租車前,不停辱罵出租車司機,並上前拉車門,雙方發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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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的同行女子上前多次勸阻,爭執結束後,這名男子騎上摩托車準備離開,剛發動摩托車就歪倒在出租車引擎蓋上。同行女子將他放倒在地上施救,稱“他有心臟病”,讓周圍群眾撥打120求助。視頻顯示,女子掐人中施救時,男子還有反應。

哈爾濱當地出租車司機介紹,此事發生在今年6月27日下午4時許。當地出租車司機周師傅印證了視頻的真實性:“騎小電動車的馱著他媳婦,他倆就是搶道了,互相別道了,但是沒有碰撞,發生語言衝突了,發生口角。(騎摩托車)男的心臟病,氣的唄,心臟病就復發了。”

實地觀察:事發街道規劃不合理,“土”字形分佈加大剮蹭風險

事件發生在哈爾濱市一曼街附近,這條街是哈爾濱市的主要街道之一,附近車流量很大。記者在現場觀察到,整條街道以“土”字形分佈,按照道路規劃,最左側車道的司機如果想要直行,需要靠右行駛,駛向對向車道的最右側,而最右側不時出現的右轉車輛,加大了這條道路上的剮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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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當地司機們表示,這條道路規劃得十分不合理。出租車司機陳師傅告訴中國之聲,“這條道設計的有毛病,要不你就讓往那邊轉了,直接拐這邊。他那條道還是個單行道,只能往這邊走,有一小段是雙行,哈爾濱街道就這樣。”

最新進展:哈市檢察院責成區檢覆查 省公安廳已介入

記者就此事多次向哈爾濱市公安局和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撥打電話,詢問案件的最新進展狀況。最終哈爾濱市局給出回應稱,該案件的嫌疑人已經移送到檢察機關,如果情況有變化,哈爾濱市局將會第一時間發聲。

哈爾濱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說:南崗分局已經把這個案子移交到檢察院了,如果市局這邊有什麼情況變化的話,我們也會第一時間發聲。因為現在可能是省廳對這個案子還要有進一步的瞭解和調查。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根據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拘留通知書》顯示,6月28日2時,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的滕某被刑事拘留。另一份南崗分局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該局指派有關人員,對摩托車司機吳某某的死亡原因進行了法醫鑑定,鑑定意見是吳某某符合生前在爭吵、過度疲勞等狀況下,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落款時間為9月10日。而事發當天有死者家屬報警,警方介入調查後將相關證據提交給檢察院,9月上旬,南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出租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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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崗分局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

律師:批捕不合理,的哥無罪,但應承擔民事責任

其實,類似於這樣的“羅生門”案件,此前也有發生過。河南省鄭州市一醫生楊某因在小區電梯內勸阻一名老人吸菸,引起爭執,老人因此情緒激動突發心臟病離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而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就是我們平時常說的過失殺人。

按照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的《拘留通知書》,滕某被刑事拘留的依據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那麼滕某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否算得上是過失殺人呢?檢察機關對滕某的批捕又是否合適呢?

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呂博雄對此表示滕某的行為並不能算得上過失殺人

呂博雄分析稱,“過失只能分兩種,一種是疏忽大意,一種是盲目自信。疏忽大意就是說正常人能夠預見死亡結果,但是他並沒有預見到;盲目自信就是說,他能夠預見到結果,但是覺得能夠避免依舊這麼幹。目前,這就是一個爭執的關鍵。(出租車司機)根本不可能預見到死亡的結果,所以說這不存在過失,從主觀責任上來說不能認定為過失。”

此外,呂博雄律師認為,對於滕某的批捕行為並不是很合理。“一般來說決定是否羈押,需要證明他具有社會危害性,回到社會上,會再次作案。但是眼下我們這個案件,事實本身已經比較清晰。現在只是法律適用的問題。我從律師的角度認為,批捕而不是取保候審,這是不能理解的。”

但是,呂博雄律師也強調,雖然在刑法上他認為滕某應該是無罪的,但是在道義上,滕某還是應該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因為畢竟二人的爭執還是誘發了死亡結果。

來源 中國之聲 《新聞縱橫》 作者 馮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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