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聲!基層幹部也該享受有償加班了


心聲!基層幹部也該享受有償加班了


加班,是幾乎所有勞動者都經歷過的,對於公務員來說同樣再平常不過,公務員的工作講究速度和效率,但是如果趕上工作量大,其他臨時性任務,加班再說難免,特別是在黨委、政府的綜合性部門或者其他單位的綜合性崗位,加班更是一種常態,常態到,如果你不加班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同樣的加班,與企業相比,差距突顯,一邊是享受著勞動法中明文規定加班補助的普通職工,一邊是伏案疾書喝著紅牛或者六個核桃的人民公僕,我們不禁感嘆,同樣是加班,差距怎麼這麼大呢?

心聲!基層幹部也該享受有償加班了


當然,在《公務員法》中,對加班“福利”也是有著明確規定的:“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可是運用到了實際當中,你還在期待傳說當中的補休嗎?當前對於大部分企業來說,實行有償加班已經得到了廣泛的普及,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加班,而公務員也是執行每天八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同樣是因為加班佔用了下班或者節假日的自由時間,參照《勞動法》,給予加班補償合情且合理。

心聲!基層幹部也該享受有償加班了


面對無償加班,我們不禁遙想當年,有獎金、有福利、有待遇的“三有”生活,加班也就有了動力,可是到了現在,大環境變了,加班卻沒有變,唯一期待的只剩下領導的鞭策緘言:“多幹活、有前途”,但同樣都是多做、多幹,能走上晉升階梯的畢竟是極少數的,推行適當有償加班是非常必要的,更有利於提高工作的積極性,提升工作完成質量。

公務員對加班沒有加班費的糾結,歸根結底源於制度的不完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明確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現有的《公務員法》對公務員工作中的例外性預見不夠強,對加班的相關政策沒有做到細化量化,想要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制度入手,只有不斷的修改完善,才有制度可以遵照,有政策可以執行,解決公務員加班卻沒有說法的糾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