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是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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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的“公立”二字,是指其單位性質是事業屬性。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構舉辦或者由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公益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公立醫院符合由國有資產舉辦,並且承擔基礎醫療方面的公益服務職能,因此是事業單位。

公立醫院的舉辦是由政府醫療衛生機構立項,由國家投資建設,並由政府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組織籌備運營,負責日常經費運轉,負責設備配備更新,負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後勤輔助人員配備和管理。可以說,公立醫院從立項,到建設、投入使用,以及人員、設備的配備,到正式運營,都是由政府負責的。

公立醫院是差額事業單位。由於醫院具備生產經營職能,有營利性質,因此,在事業單位分類中,公立醫院被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使用差額編制。其經費由地方財政差額供給,差額比例根據經營收益情況,定期不定期進行比例增減。

2017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取消編制,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因此,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之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仍然是事業單位。但是,編制被收回,實行備案制管理,即由醫院根據經營情況,核定人員配備數額,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實行備案制管理之後,醫院的人事管理權完全在醫院本身,衛生主管部門、人事部門、機構編制部門只有監督管理權限,沒有直接管理權限。


真寧腔調


醫院按照性質來說,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企業單位的、有屬於民營單位的,不一而足。

一、醫院,多數為事業單位性質,這主要是指公立醫院、政府舉辦的醫院。

因為,事業單位,只有政府投資舉辦、公益性才能是事業單位。

正因為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單位的醫院,所以,才能有政府財政撥款資助!



二、醫院,亦有企業性質的,企業舉辦的醫院,當然是企業性質。

企業醫院,也是可以執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的。



民營醫院,能把公益性放在首位,不追求利潤最大化嗎?


z山海


公立醫院,看點有兩個: 一是“公立”;二是“醫院”。所以從理論上講,應該屬於事業單位。那麼,什麼樣的單位才是“事業單位“呢?

判斷是否是事業單位有兩個標準: 既一,單位員工工資誰來發? 基建投資誰來出? 二,單位是否將“盈利“作為目的?

因此,從這兩點出發,公立醫院應該屬於事業單位,因為在國家層次這一級,醫院有主管;醫務工作者的工資是由政府撥款,醫院的基建投資也是政府買單。

當然,公立醫院的目的就應該是救死扶傷,實現人道主義,而不應該以盈利為目的了。那麼,公立醫院是否按照這個目的來運營的呢?

有一種說法,叫做“事業單位,企業管理”,換句話說,由於國家財政投入有限,醫務工作者的收入不高,難以調動積極性。

所以,公立醫院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初衷就慢慢改變了。藥物加成、大型醫療設備重複檢查、提高掛號費(藥事費)、允許醫生多點執業等等手段堂而皇之的登場了。

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多年來都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其原因之一就是因為這個所謂“事業單位、企業管理”的方法所致。

發工資靠政府,掙獎金靠(醫院)自己;病人成了財源;社保局成了醫院騙保的對象。除非你一輩子不得病(有這樣的人嗎?),否則在醫生面前你永遠都是弱勢群體。


閒看秋風999


基本上所有屬性的都有,我們這裡十八線小縣城,縣人民醫院是自負盈虧事業單位,縣中醫院、婦幼保健院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各鄉鎮衛生院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定公司性質的私立民營醫院。


昨夜有風36386966


醫院是具有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這個定位是無法改變的!

但現在個別地方這種公益的性質越來越不明顯了,這就應引起注意!

現在醫患關係緊張也是與這些有一定的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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