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建設用地「增存四掛鈎」政策

大河網訊(河南日報農村版記者張舒娜 通訊員高榮)多年來,我省在土地資源開發上存在著閒置土地無人問津、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的悖論,成了土地資源開發的一大“舊疾”。近日,我省在自然資源部提出的建設用地“增存掛鉤”基礎上,出臺建設用地“增存四掛鉤”政策,為處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閒置土地開出了一劑新方。

2018年8月,自然資源部出臺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劍指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國家要求我省今年要對2015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處置率和閒置土地處置率都要達15%以上。

我省結合省情,細化創新,推出建設用地“增存四掛鉤”政策。未來,全省在下達分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時,將批而未供土地和閒置土地處置情況作為考核指標,與土地利用計劃、城鎮工礦規模指標分配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和開發區升級(擴區)等四個方面掛鉤。

根據這一政策,今年未按時完成批而未供土地、閒置土地處置任務的市、縣,將暫停受理除省以上重點工程、重大民生項目和脫貧攻堅項目以外的新增建設用地申請,同時還會被倒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城鎮工礦規模指標調整及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建設也會受到較大影響。按時完成處置任務的市、縣,將獲得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對此,河南農業大學教授陳偉強說,過去雖然強調整治閒置土地,但一直沒有解決存量開發成本高而增量開發成本低的問題,難以抑制地方城市發展的擴張型路徑依賴。“增存四掛鉤”以閒置土地處理率確定新增用地規模,將激發地方政府處置閒置土地的內生動力,推動城市發展轉向以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為主的新路徑,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對土地批而未供的,通過失效、撤回、核減等方式清理用地批准文件,既降低了批而未供總量,又能激活用地指標和已上繳的各種稅費。對閒置工業用地,鼓勵通過依法轉讓、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用於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可享受用地政策的各種優惠,進一步降低閒置土地處置難度。

我省歷來高度重視解決土地粗放利用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著力提升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從2012年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計處置批而未供土地92.27萬畝、閒置土地27.12萬畝,優化了用地結構,提高了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但是,由於處置閒置土地成本高、開發新地塊成本低,有些地方政府對閒置土地處置積極性不高等原因,閒置土地仍屢治屢增。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閒置土地21.28萬畝,數量居全國前列。

“增存四掛鉤”政策是否能根治閒置土地“舊疾”?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處副處長陳玉獻表示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來觀察,但是,這一“新藥方”將倒逼地方政府加大對批而未供、閒置土地的處置力度,有效遏制粗放利用土地亂象,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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