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中的不在編職工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Napoloen


在網絡中總是存在事業單位要改革,實現同工同酬,取消編制這樣的傳言。

這也讓許多編外人員感到十分興奮。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心卻越來越涼,這些看似簡單的要求做起來真的很難。

事業單位不在編的人員,又叫做編外人員。隨著我們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多數編外人員,開始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會保險費。

編外人員是怎麼產生的呢?一般來講,都是有原先的一些政府部門,需要剝離的一些職能,實行市場化運作。不過又沒有太完善的政府公開競標機制,都是有的政府部門開辦一些企業。然後有這些企業繼續承擔這些服務,並實現收費合理化。畢竟多數是屬於地區或行業壟斷性質,所以盈利還是非常可觀的。

在供養企業工作人員的基礎上,相應的企業人員也會借調到原先的政府部門。時間長了,就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借用關係。但是工資待遇還是有原企業承擔。企業一般也或多或少的接受相應部門的管理和領導。這樣就交叉形成了複雜關係。

即使政府部門管理編外人員是比較混亂的,各種崗位都在使用。不過政府明確,在行政執法崗位、保密工作崗位不得使用編外人員。其實有意思的是,像政府部門中的強勢部門,比如組織部,經常會向其他單位抽調、借調工作人員,不過他們借調的是有編制人員。

其他部門多數是隻能使用編外人員,彌補工作力量不足了。當然產生編外人員還有一些其他的特殊關係。但是大量的編外人員就是這樣長期、固定的產生了。

有的地方與編外人員不籤合同,但實際上發放工資肯定是有出處的,發工資的單位就是我們的勞動關係單位。

很少有傻單位會挪用行政經費給編外人員發工資,即使是街道辦事處等基層部門,也不敢這麼幹。

隨著我們政府機構的日益完善,許多收費項目被取消,很多原先的編外合同的員工工資沒有出處,多數地方就採取出臺了地方的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將這批人員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通過勞務派遣將這些人員合法化、規範化。


勞務派遣中的輔助人員,對於同工同酬,跟不同崗位之間是無法適用的。即使在一個辦公室從事同樣的工作,編外人員一樣被定性為輔助性崗位,畢竟接電話、傳文件,什麼人都可以幹。

行政執法工作,編外人員始終是輔助人員。涉及人員最廣的就是警務輔助人員。

現在各種輔助人員應用是越來越廣泛,招考也是越來越規範,很多都是通過人社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來進行的。

如何辨別是否是有編制的人員呢?一般來講確定是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制,待遇很明確只有幾千元,還包含了單位承擔的五險一金部分,即使一年10萬元,每月工資也就四五千元。

編外人員的群體越來越大,他們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的主要服務力量,但是工資待遇確實跟在編人員是沒法比較的。現在很多編外人員已經不奢望跟在編人員同工同酬了,只希望能夠建立正常工資增長機制,讓待遇能夠穩定增長就好了。


暖心人社


本人事業單位二十七年,座標湖北。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分三種,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其中前二類人員的工資是由財政保障的,一般是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保障,也有特殊的由省級統一核定的,如湖北的鄉鎮配套改革核定事業編制。

事業非在編人員分兩類,合同工和臨時工。臨時工不談,待遇最低,保障最差。

合同工目前有兩種,人事代理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合同工。其中嚴格意義上勞務派遣合同工不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是在事業單位開展工作,人員所屬單位為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結束就走人,另換辦公地點。基本上也沒有保障,相應五險一金保障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

人事代理合同工,不在編,原則上應通過同級人事主管部門備案,由同級人事管理部門統一組織招考並核定工資及其它保障。基本上不犯重大錯誤,不要得罪錯了人,一般可以呆很久,相對有一定保障。但是,一來目前人事代理性質的招考越來越少,控制越來越嚴。二來後續的事業單位改革,這批人事代理人員是首先受衝擊人群。

在編人員和非在編人員最大的區別在於提升可能性。本身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提升就較難,不在編人員是完全不具有提升可能性。

本單位近五年招錄的人事代理資格的大學生基本上都跑了,要麼考公務員,要麼考教師或醫生等事業編制。編制實在太吸引人了,管理類執法類的編制就更不用說了,如果可以,十萬以內的代價是值得的。當然,十萬你也不一定能辦到。

編制管理般在本級政府中會設立編制管理委員會,簡稱“編辦”或“編委”,雖然屬於政府下設,但編辦主任一般由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兼任,編辦及其編制是書記的勢力範圍。

編制類單位職位的價值判斷在於後四十年。基本以60歲為準點退休年齡,退休前二十年和退休後二十年會超越很多的非編制管理類機構和單位。當然活得越久,嘿嘿,你的投資當然回報率越高。

有不當言論,敬請諒解!


五筆泥巴


事業單位不在編職工,有兩個截然不同的身份,一種是非在編人員,是指因超編原因暫時不在編的職工;另一種是指人事代理、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不能使用編制的臨時人員。

1、非在編人員:是指因超編調動,暫時不能使用編制或者無編可用的正式職工。或者是機構改革過程中,因職能弱化,機構精簡、編制精簡造成的暫時性超編人員。這類人員都是正式職工,因故暫時不能使用編制。最終會通過編制內人員退休、調動等自然減員,空缺出來編制,按照個人條件依次使用編制,或者由機構編制部門調劑增加編制,或者由組織人事部門調整到空編單位任職,解決編制問題。

2、編外人員:是指人事代理、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不能使用編制的臨時人員。事業單位因職能和工作需要,又受機構編制限額控制,工作力量出現不足時,由輔助人員補充。在當地政府、人事、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同意下,由用人單位招聘的臨時人員。這些臨時人員,非經空編由省級人事部門招考,通過非正規渠道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屬於地方政府行為,不能正常使用事業編制。

編外人員想要使用編制,除了參加招考,沒有其他途徑。因此,臨時工想要使用事業編制,可能性極小。


真寧腔調


十年事業編制外員工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是2007年大學畢業之後留校工作,那個時候是以合同工的身份參加工作的,一直幻想著自己能夠進入計劃編制之內拜託合同工這個身份,一直到十年之後也就是如今才慢慢覺醒,編制外的員工想要進入計劃編制之內除了參加公開招聘考試成績合格被錄取之外,其它根本沒有辦法解決。

失業單位合同工的存在就是為了緩解那些正式職工的工作壓力,在平常的日常工作中,髒活累活跑腿的活都是合同工或者臨時工來做,就說我自己的工作,一個部門現在只有16個人,但是合同工和臨時工就佔了9個,其餘剩下的7個人都是正式在職在編的職工,我們9個編外員工分為三個科室,基本上是平均分配,日常的工作基本上也都是以我們為主,大都是那些在職在編的員工去開會然後給我們分配任何,他們的日常工作證的很輕鬆,但是就算是這樣他們也常常喊苦喊累喊待遇低。

就說我自己的工資,從2007年參加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九百塊錢,一直到現在2017年我的工資也只有一千四百五十塊錢,簡單的概括為城市的最低標準就是我們拿到的工資,所謂的同工同酬根本就不可能實現,就我知道的那些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至少是三千六百起步還不包括其它的績效等等,平常逢年過節發一些柴米油鹽醬醋茶,我們也只有乾瞪眼的份,在這樣的環境下想要實現同工同酬,至少目前看起來是壓根不可能實現的。

總結一下那些編外員工的工作環境就是,別人發著我們看著,別人玩著我們累著,別人休息著我們辛苦著。


咩一個小格


感謝你對事業單位編外用工這個群體的關注,三個問題都踢得非常好。

作為機構編制部門,溫州市是比較早重視機關事業編外用工的規範管理的,並在前幾年出臺了相關的加強管理的文件。

第一個問題:事業單位中不在編的職工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從我們調查瞭解到的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目前存在這樣的現狀:

一是編外人員集中在技術和管理輔助性崗位。編外用工崗位分為後勤服務崗位、技術性崗位和管理輔助性崗位三類。

二是編外人員待遇偏低、缺少流動機會。編外人員的勞動報酬普遍低於編內人員,單位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較為常見。此外,編外人員的業績累積很難轉換成晉升資本,造成職業流動上的不公平。

三是管理混亂。事業單位對編外用工的管理缺乏政策依據,編外人員的進人、使用、管理處於一種近似於失控的狀態。用工主體不一,導致責任混亂,增加了管理的複雜性和隨意性。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有編制的單位會出現沒編制的職工?

這是由於用人單位和臨時人員個人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從用工單位來說,很多事業單位的一些輔助性崗位因為負荷重強度大,正式在編人員不願意幹,只能聘請編外人員去做。同時在編制方面,因為中央嚴控財政人員只減不增,雖然我們機構編制部門大力加強民生和重點工作的編制保障,但是仍然不排除一些事業單位的編制總數跟不上事業的發展,出現了“編內不足編外補”的情況。

從臨時人員個人來說,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社會勞動力越來越呈現出供大於求的局面。嚴重的社會勞動力供需矛盾也使得勞動者處於被動的境遇,大部分人為了能找到工作,改變當前現狀,往往不顧及自己的學歷和技能等,工資收入與自身情況不匹配,往往無奈選擇事業單位做臨時性工作。

第三個問題:什麼樣的人才能成為編外職工?

不同的事業單位對聘用的編外用工往往會根據崗位所需設置不同的條件。從目前來看,編外用工比較多的崗位往往是一些輔助性的崗位,對學歷和能力的要求不會太高。比如文書崗位會要求你懂電腦,會辦公應用軟件等等。

目前事業單位招收編外用工,一般採取自行招聘或者找人力資源代理公司代為招聘。後者也就是所謂的勞務派遣。具體你可所關注當地政務網和人力資源部門的網站,上面可能有很多的招聘信息。


收藏曆史吧


2018事業單位改革後,編內、編外人員的待遇差距會縮小嗎?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高校和公立醫院已不再佔用編制,可以看出未來的趨勢會逐步精簡編制,可能有人會擔心是否意味著將來會取消編制,鐵飯碗被打破,還要必要報考事業單位嗎?你大可放下顧慮,精簡編制不是取消所有事業單位編制,而是為了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做出一些調整。

而隨之而來的變化,是編內編外人員的待遇差距也會縮小,大家都知道在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和編制外人員差距甚遠,乾的活差不多,但薪資待遇確是天壤之別,無編制的合同工、勞務派遣晉升渠道也是十分有限。

改革之後,相信編外人員的薪資待遇會有所提高,往多勞多得的的方向發展,不過對臨時工的轉正流程並無太大影響,想獲得編製成為正式工,還是需要參加事業單位招錄考試。

對於事業單位改制,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湖北事業單位信息發佈


事業單位中不在編的人員是什麼樣的存在?我給你說吧,是很尷尬的存在。


先來說說事業單位臨時工是怎麼產生的。事業單位是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非營利性單位,屬於國家全額財政單位,但隨著社會發展,一些事業單位公益屬性慢慢退化,盈利性出來,就出現了差額和自支自收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隨著社會發展,工作量越來越大,編制內幹部職工已經不能完成單位工作任務,所以就產生了臨時工。

臨時工工資低(不到在編人員一半),工作量大,出事必須背鍋,在單位地位尷尬,時不時遭受單位在編職工嘲笑,好多單位也沒有為臨時工繳納五險一金,好一點的繳納了養老金。平時同處一個辦公室,發福利時就是沒有臨時工的,所以很尷尬。



那臨時工該怎麼辦?我建議你參加考試,儘量使自己身份擺正。國家喊同工同酬不是一天兩天了,但是執行起來很難操作,不知道是哪一天了?

靠人不如靠己,祝你好運!!!


優質公職領域創作者


事業單位改革的話題一直被大家激烈討論,此前十三五規劃中,政府將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人事制度。大家應該能注意到在事業單位有這麼一群人,沒有正式編制,這些非編制人員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存在呢?

事業單位中不在編的職工是個什麼樣的存在?

即便是事業單位持續不斷改革,事業單位按照撥款性質依然沒變,分為三種,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都是有各自編制的。撥款性質不同,編制的作用也不同:全額、差額撥款的,按照編制也就是人頭撥付;自收自支的,編制的作用不明顯。

在編,就是已經納入了該單位的人事編制,就相當於正式員工。非在編人員即非正式工。在工資及福利待遇有差別,工資基數不一樣,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樣。非編制人員其實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人員,就像企業聘用一樣,不由財政撥款。

一般來說,這類非在編人員分為兩種:一種是事業單位採用聘任制來招聘的人員,與事業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另一種是勞務派遣,受聘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各種保障也由勞務公司負責。一般來說這類人員的待遇非常低,事業單位的各種福利無法享受。

為什麼有編制的事業單位會出現沒編制的職工?

為什麼有編制的事業單位會出現沒編制的職工?這是由於各個事業單位編制數量有限,但是為了推進工作,缺少人手,所以就以單位或者下屬企業的名義招聘很多編制外人員,也就是我們熟悉的合同工。而類似這樣的合同工,也是有一定的概率成為正式編制人員。不過需要通過考試,有編制空缺才能實現。


重慶中公事業單位考試


目前好多事業單位中存在非編人員,情況也五花八門,有些甚至比在編人員都多,比如交通協管員。總得原因是編制數已經核定但單位有些工作量大,或者某項臨時性工作難以完成,經上級或者更高級機關審批,單位自行或者委託人力資源公司招聘一部分人員,比如交通協管員,法院書記員,教師隊伍中臨聘人員等。

這些人員的工作不同,不能簡單的用同工同酬一句話來概括,像目前教師招聘在招聘通知中明確有一部分人沒有編制,但招聘條件相同,這樣的可以同工同酬。但像交通協管員,主要是一些無固定工作或者退休人員,工作強度和內容都比較簡單,就不適用同工同酬了。

其實,事業單位從最初設計時是個過度性的,沒想到後來需求如此巨大,也的確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將來趨勢是逐步退出歷史舞臺。目前事業單位已經進行劃分為三類,公益一二三,公益三類就是自收自支,財政不再撥款,這部分應該最先改企了。還有部分事業單位參公或者具備某些行政職能的公益一類,後期會轉變身份,向公務員劃轉。目前教師和醫生這兩個佔事業編制絕大多數的行業正在先行改革,只要他們改完了,其他的事業單位就好說了。

總得來看同工同酬是個趨勢,編制終將退出歷史舞臺,而採用更加靈活的用人方式,你像有些高新區的組織編制部門,連名字都改成叫做人力資源部了!

我瞭解的情況不是很全面,希望可以給您提供一些參考!


牛牛人生規劃師


按照勞動合同法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市場調節。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員,在一些領域大量存在,主要用於事業單位輔助性工作和簡單勞動服務,工資待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不同於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工資待遇,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由國家統一基本標準,地方統一生活補貼和績效工資,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編外用工人員將大量減少。隨著事業單位改革進入了最後期限,三類事業單位分類完成,到2020年後,只保留純公益性事業單位一類,且大量的簡單輔助性工作和勞務服務推向市場,由市場資源配置,屆時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會大量減少,職能主要以公共服務和監督管理為主。

狹小的發展空間。正因為是從事的簡單輔助性工作,沒有晉升的機會,一切按照勞動合同辦理或者勞務派遣約定,不如新興企業發展空間大,年輕人一般極少能留住,事業單位大量使用的是年齡較大、沒有技能的外來務工人員,例如,環衛、市政、園林、城市協管等行業的事業單位,有些辦事中心的服務人員,可能有幾個編外用工,協助辦公、文字處理等,但是工資都不高。

所以,年輕人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專業和愛好,選擇創新型企業,或者考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崗位,都是比較現實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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