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點個讚,我差點沒了5000塊」

都怪自己手賤!

早幾天,有人發了條朋友圈:“沒錢,好難過,能點贊安慰下嗎?”

配圖是一隻特別喪的秋田犬,我想都沒想,就順手滑了個“贊”。

隨後,我收到了一條微信消息:“在嗎?”

就是剛剛集贊那人。其實我壓根不知道他是誰,也忘了怎麼加的他,就連聊天記錄都是空白,但出於禮貌,我還是回覆了。

“在的,請問你是?”

“我加你很久了,看你平時挺忙,沒敢找你聊天 ……”

我以為只是想交個朋友,就發了個哈哈哈的表情過去,還相互寒暄了幾句。但接著往下聊,感覺大事不好——他要借錢了!

“我挺喜歡看你朋友圈,看得出,你很善良……”

不!千萬不要被我騙啦!其實我又歹毒又邪惡!朋友圈都是騙人的!

“想找你幫個小忙……”

別!別開口!求你了!我一定會拒絕你的!

“我最近手頭有點緊,能不能借我五千塊……”

媽蛋!我就知道!一定不能隨意安慰別人,會遭報應的!

我能怎麼辦啊,我也很絕望啊,雖然我也很想伸出援手,但大哥,你我素昧平生啊。

我甚至不知道你姓誰名誰,你把我拉黑了,我找誰還錢去?!

我只好裝死。我不吱聲了,這種冷酷你該懂了吧?

但令我大吃一驚的是,他竟然生氣了!他生氣了!!!(原諒我感嘆號用得有點多)

“怎麼不說話了?沒想到你跟他們一樣虛偽,點讚的時候很熱情,真要幫忙連一分錢都沒有……”

一個點贊五千塊,早知道這麼貴,我是打死都不會點啊!

等等……他生的哪門子氣,難道該生氣的不是我嗎?

我借不借這個錢,都不是討論的重點。

重點是,你作為一個陌生人,從一開始,提出的請求就是越界的!

你讓我難堪了,難道不該道歉嗎?

有句話: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在這句話之前,還有一個詞,叫“非分之請”。

什麼叫非分之請?找陌生人借錢,找朋友借車,找兄弟借老婆。

換言之,這些請求,從一開始,就不該提出來。

就好比借錢這個事。

上個月,朋友買房差幾萬塊首付,在群裡吼了一嗓子,我二話沒說,就把錢給她打過去了。因為這個請求很“本分”,我們是朋友,有情分。

而當一個陌生人提出這種請求,我想的不是借或者不借,而是——我受到了冒犯。點個贊就要五千塊,你把我當大頭鬼?

有些話本身不見得過分,但說的對象不對,就是過分了。

那人跟她不熟,連點贊之交都算不上,可每次她在朋友圈發自拍,對方都會用特別熟的語氣,在下面評論:“鬍子又忘了颳了吧,比男人的還長!”

又或者是:“快別吃了,都胖成豬了!”

閨蜜實在沒忍住,就回懟了一句:“滾!”

那人看了卻生氣了,追著我閨蜜罵了半天,說她小心眼,開不起玩笑,自己發朋友圈,還不讓人評論了……

呵呵,自己嘰嘰哇哇嘴賤無敵,別人反擊一句就炸毛。

什麼是雙標,這就是雙標!

但跟閨蜜交好的人都知道,她不是開不起玩笑的人。

相反,她平時跟我們在一起,怎麼玩鬧都不生氣,什麼“鬍子長”“胖成豬”這種話,她早不知自嘲了百八十次了。

為什麼這回就生氣了呢?

因為說這話的人,越界了!

這種話,自嘲可以,好友之間相互打趣也可以。但出自一個陌生人之口,這就是冒犯,就是唐突,就是沒教養。

蔡康永曾在《奇葩說》中講過一個觀點。

“人跟人之間,有恰當的人際關係。而人跟人的人際關係,超過了那個分寸,就是給人添麻煩。”

他舉了個例子:假設一個人去坐車,陌生人給他讓座,這沒有超越人際關係。

當這人坐下來後,突然對陌生人說:“我找不到工作了”,這就叫添麻煩。

因為這超越了他們該有的人際關係。

同理,你跟熟的人可以開的玩笑,跟不太熟的人,未必可以開。

你可以找交情深的人幫忙,但對於交情不那麼深的人,提出請求之前,就該想想合不合適。

生活中這種例子比比皆是。

借錢、借座、借宿,找中文系的朋友代寫作文,找美術系的朋友代畫頭像,找銀行上班的朋友代換零鈔,找朋友圈的點贊之交要聖誕禮物……

很多時候,不是要求本身過分,而是你我的情分不夠。

我曾為他人的演講稿通宵達旦,曾因朋友的一句話不辭萬里,更曾在月薪三千的時候,因為一通求助電話,給閨蜜匯了全部積蓄兩萬塊錢。

我對某些人很大方,但同理,對某些人也很小氣。

我討厭沒有半句話交情的人,一開口就向我借錢。也討厭幾句話的泛泛之交,跟我開太過親暱的玩笑。更討厭我交往的任何人,把我當冤大頭、當提款機,當免費代寫作文的機器!

我幫不幫都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從一開始,你就不該提這個請求。

你提了,就是為難我。

都說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你跟我有沒有情分,自己心裡沒點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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