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常常遇到某件事情很急、某個案件很急,需要趕快完成的情況。
那如果要向同事表達“我很急”,英文到底該怎麼說呢?
說“I'm very urgent.”對嗎?
這種說法犯了語法上的錯誤,因為urgent 是要來形容這件“事情”的急迫,不是形容“人”,所以主語不能是人,如果要說這件事情很急,要說:
It's urgent.(√)
當然還有別的說法:
It's rushed.
這很急。
It's an urgent project.
這專案很急迫。
It's a pressing matter.
這件事很緊迫。
那如果你要說自己處於很急迫的狀態,可以說:
I'm in a rush.
我趕時間。
I'm in a hurry.
我趕時間。
相反的,要說不急,可以說:
No rush.
這個不急。
Take your time.
你慢慢來。
It's not urgent.
這不急。
看完之後,有沒有比較理解了呢?以後記得別用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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