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有證建築被強拆,業主被毆打欲開車逃跑時驚慌失措撞了攔路圍毆他的人,這件事該如何定性?

Hu蘆娃


剛才上網搜了一下,關於杭集鎮拆遷的新聞不止一條,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看看,好像這種事情是一以貫之的,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

從題目描述來看,業主是有證的,既然有證,怎麼會突然變成了違章建築了呢?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呢,是被拆方,還是拆遷隊呢?答案好像是不言自明的,明眼人都能看出來!

從題目下面的描述來看,事發時才是早上7點,正常上班都是8點半,拆遷隊真的是太敬業了,這種工作精神和工作作風,真的是讓我們汗顏!要說現在是夏天,天氣熱,趁著早涼幹活也還能理解,可現在是秋天,最近天氣也不熱,這麼早就出來,實在讓人看不懂!

而且拆遷竟然不通知業主,實在讓人難以理解,萬一房屋裡有貴重物品被損毀了怎麼辦?那都是人家的血汗錢啊!

事件怎麼定性,我們說了也不算,而且對於事發狀況語焉不詳,讓人怎麼下結論呢?


打虎拍蠅


揚州事件,已經被媒體誤導了,現在大家評論這個事件,都是在政府強拆違建前提下做出評論,我個人不這樣看,站在肇事業主立場上,是保護私有財產的合法行為。

事發當日黎明,肇事業主家接到朋友電話,得知自家店鋪被無故入侵,隨駕車前往查看,到場後沒有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出面說明侵犯用意,只有不明身份人員武力要求肇事業主夫婦在不明來源、法律責任文書上簽字,並且群毆肇事業主夫婦,隨後肇事業主在駕車逃避的過程中發生了慘案。

作為一個普通人,在我看來這和強拆違建沒關係,眾所周知違章建築的認定是漫長的過程,國家機關在認定某建築物違章後應當提供書面文書給建築業主,並且公示。建築業主在接收到通知後如不認可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這是基本的法律過程,如果法院認定建築為違建,制定了賠償方案,才能拆除。現在拆除建築的責任單位幾乎沒有通知的前提下,沒有議定賠償的時候就去拆房子,而且沒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帶領,這是入侵,不是強拆。更不是強拆違建,因為是不是違建還沒有司法機關的定性。

那麼問題就簡單了,拆遷公司損害私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拆遷參與人員毆打他人,搶劫搶奪私人財物,包括路人手機;肇事業主為了自保正當防衛……


胖寶寶吃不飽


目前已經出了兩份通報,很坦白說通報對於業主都非常不利,為什麼這樣說呢。

我們重點看下官方第二次通報

可以看出來,哪些關鍵點呢?

二次通報關鍵點

第一,清障費用是由業主自己承擔

第二,說明了提前告知,這點就表示了他們強拆法律上程序是沒有問題的

第三,描述的過程是,連續兩次衝向人群,突出的是業主主動撞人,兩次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會讓正當防衛這樣的認定變得很難,尤其官方通報中並沒有提及當時他人對他人身安全的具體威脅狀況

第四,一筆帶過的說了是事後被毆打,那麼到底之前被毆打沒有呢。

再來看業主的說辭和媒體的挖掘

第一,到底這個拆遷公司的工商登記電話為什麼是工商局的幹部私人號碼,所描述的沒有關係,僅僅是幫忙辦理才留的自己號碼?成立嗎?

第二,業主表示自己有土地使用證,到底拆遷的依據是否充足,其實這點需要說明,哪怕有土地使用證,也不見得不違反其他城市管理條例規定。



第三,到底拆遷過程中有沒有使用暴力,雖然法律規定,對於違章建築是可以暴力拆除的。但是這樣的暴力當然不是用在業主身上,拆遷中還有沒其他威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呢?

這一切我們繼續關注後續吧。


廖彩琳律師


看了現場路人拍的視頻,看來這個釘子戶很牛逼嘛,開車撞人群,頭條也可以洗的這麼漂亮。驚慌失措的加速衝向綠化帶外,距離自己車子十來米的人。嗯,真是能洗,衡東那位可惜了,沒聘頭條當律師。還有,提問者說業主證件齊全?你能拿出確實證據證明這樓沒有違建,符合規定?我看到的圖片,可是樓就在河道旁邊。我們可以支持同情弱者,我們也可以為自己的立場說話,但也別被媒體迷失了雙眼,引導了風向,如果這樣的報復方式也要評價成正當防衛,以後的人只要製造一個輿論藉口就能在馬路上殺人了。


用戶6874456478


對於這個事件的真相,我們只能相信官方通報和正規媒體報道。

談一些個人觀點。

第一,肇事業主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因過失造成兩人死亡,不管緣由如何,在主觀上,他始終是故意的。

無論什麼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第二,官方通報不應模糊不清。

官方應向民眾明確通報幾件事:

1.拆遷公司在未通知業主前提下,擅自拆除他人房屋,毀壞他人物品,此種行為是否合法,是否是委託方默許?

2.當天參與拆遷的工作人員情況,是否具有拆遷資格,是否有不良前科?

3.拆遷公司聚眾毆打業主,破壞他人私有財產,是否涉黑涉惡?

第三,關於違法建築問題應全面調查。

眾所周知,老百姓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蓋房是非常困難的。但是,經過多方打點,私自蓋一些建築,還是可以的。

如果這名業主的房屋是違法建築,而且又存在了那麼多年。那麼,他是如何蓋起來的呢?為什麼剛開始蓋的時候沒人管?多年後又要強拆。

建議當地政府調查事情時,不但要向民眾公佈真相,還要調查一下業主蓋房時,是否有公職人員瀆職


溱洧故城


如果你眼睛沒瞎你應該看到是先撞了人,然後才有人把肇事司機拉下來毆打的,雖然拆遷的人也有錯,但是置他人生命與不顧採取暴力傷害的行為同樣應該得到譴責!


不會抽菸的Man


我就想知道,原視頻,裡兩個很囂張的人在綠化帶旁瘋狂打人的人是誰,一個穿黑衣服的用腳猛踹另一個人,要求拘留他們


簡簡單單65750


謝謝提問,揚州有證建築被強拆,朋友的有效建築證件是不是屬實,我不清楚,什麼是有效建築呢,我個人認為,土地有效建築應該由國家,或地方政府批准核實,持有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維權公章,才是有效證件,如果揚州有證建築憑關係式,個人式的笠字為證,那不叫有效證件。這件糾分案應該主動找律師維權!業主被圍毆打,開車逃跑撞了圍毆的人,這是業主的理智選擇。我們反過來說,如果業主不逃跑,說不定被圍毆人活活打死,難道不是嗎,上述已經說出圍毆被打,這就是事實,業主開車逃跑是自衛的方式,業主撞了圍毆人,事件處理後,賠個理,道個歉就是。總體來說,象這種糾分案發生後,雙方保持理智,不衝突,地方影響大了都不好,還是要相信人民政府,相信社會法律,找律師來維權解決這個問題!這只是我個人分析,不代表左右。


l大長江


我認為,對此起事件,應當首先弄清楚這樣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所拆建築是不是違章建築,認定違章建築的依據是什麼?這個需要當地政府拿出合法依據。

第二,現場拆遷有沒有履行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完備?這也需要當地政府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而不是憑嘴說。

第三,拆遷隊伍是專業拆遷公司的,還是臨時拼湊起來的,都是什麼性質的人員?能否提供這些人員的名單,這也需要當地政府提供。

第四,拆遷隊伍進場之前,有沒有和業主進行過溝通和商談,有沒有記錄?這需要事件雙方共同提供。

第五,肇事業主趕到現場後,是如何與拆遷隊伍溝通的,有沒有過激行為?這同樣需要當地政府提供有說服力的依據。

第六,到底是誰先動的手,肇事業主是在什麼情況下被打的,是不是故意將車子開向人群?這需要通過監控等手段證明。

所以,在這些問題沒有弄清楚,官方沒有全面提供情況的大背景下,切不要妄下結論,避免對事件處理產生影響。


譚浩俊


應該是交易肇事罪呀怎麼定性?因為他給一大幫人打到頭破血流:他的本能和想法就是趕快跑:跑得快就能保命呀,所以他才開自己的車加油門想跑快點:誰知一不小心就撞到圍毆他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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