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又有13人被終身禁駕 12人肇事逃逸1人醉酒駕車肇事

本報訊(記者 李佳)昨天,西安交警又向社會公佈了一份“終身禁駕”名單,共有13名駕車者“上榜”,其中12人為肇事逃逸構成犯罪,1人為醉酒駕車肇事構成犯罪。

西安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終身禁駕”並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後,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身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第一種類型:對其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種類型:對駕駛人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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