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中國糕點行業並存兩家著名的“稻香村”,蘇州稻香村(簡稱蘇稻)和北京稻香村(簡稱北稻),他們在各自地區都享負盛名,都是國家認定的老字號。

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圖來自視覺中國)

​近年來,南北稻香村之爭甚囂塵上,為了商標權的歸屬,雙方已經打了不知道多少場官司,各說各的理,誰也不服誰。近日,糕點行業持續多年的“稻香村”商標之爭又有了新進展。

10月12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就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等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發布了判決書,最終判決北稻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並賠償蘇稻115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因在蘇州等地的超市中發現由北京稻香村生產的糕點類產品存在商標使用不規範等情況,2018年2月,蘇州稻香村將北京稻香村和蘇州工業園區申聯超市一併告上法庭。

9月29日,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等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在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圍繞商標展開的又一起訴訟,雙方圍繞誰才是侵權者展開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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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只是兩家公司圍繞商標使用權展開的其中一場訴訟。就在不久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給出了可謂相反的判決。根據判決,被告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並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萬元等。

為什麼兩地法院的判決如此“天壤之別”?據悉,此次引起注意的兩個案件,就主要圍繞註冊於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3個商標展開。其中,第184905號、第352997號商標為蘇稻公司擁有,第1011610號商標歸屬於北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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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主訴的商標於1996年註冊,國際分類是30,商品範圍是:餃子、小包子等。蘇稻主訴的商標於1988年註冊,國際分類也是30,商品範圍是果子麵包和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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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的訴求是要求北京蘇稻、蘇稻停止在糕點等商品上和在網站宣傳中使用“稻香村”扇形標識、文字標識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標識;以及突出使用“北京特產”、“北京老字號”等字樣進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外,兩個案子針對商品也不一樣,根據判決結果,北稻起訴的案件,法院判決中涉及的主要商品是粽子,蘇稻起訴的案件中涉及的則是糕點,判決結果是產品包裝侵權。

事實上,南北“稻香村”之爭已持續十餘年之久,並一度成為轟動全國的大案。

蘇稻VS北稻

據瞭解,蘇稻1773年始於蘇州觀前街,當時叫“蘇州稻香村茶食店”。而北稻則於1895年在前門大柵欄觀音寺外大街開店,當時叫“稻香村南貨店”。

蘇稻自民國時期註冊單“禾”字標作為商標,民國期間南京、上海率先成為蘇州稻香村在外地的“分支”以後,延伸蘇州稻香村單“禾”商標為“禾禾”,即第二代之意;北稻在1996年註冊了“禾禾禾”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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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稻香村”商標卻落在了第三方的手上,1982年,保定稻香村食品廠要參加當時商業部的評優,需要註冊商標,便註冊了“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成為受商標法保護的“稻香村”糕點。

2004年4月,保定稻香村新亞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新亞趣香食品有限公司又與蘇州稻香村食品廠共同成立了“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此時最早註冊的“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幾經轉讓後歸到了蘇稻名下。

2003年至2008年期間北稻兩次被蘇稻授權使用糕點類“稻香村”商標。然而,隨著網絡電商的興起,原有的地域格局被打破,南北稻香村的利益出現了矛盾,雙方開始對簿公堂。

2006年7月18日,蘇稻公司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北京稻香村提出異議,使其未能註冊成功。

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2010年起,北稻公司開始申請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2015年註冊成功。隨後,北稻向蘇稻提起訴訟,以擁有“北京稻香村”商標為由,要求蘇稻不得使用手寫體“稻香村”,如要使用則需加上“蘇州”以示區別。

2013年,國家商評委做出裁定,對蘇稻公司的扇形“稻香村”商標不予核准註冊。蘇稻不服商評委的裁定,先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訴,使得“稻香村”商標爭議轟動全國。

2014年,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北京稻香村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已經形成各自穩定的市場,無正當理由不應打破,並最終支持了北京稻香村公司的主張,維持了商標評審委員會和一審法院關於蘇州稻香村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即“扇形稻香村”)不應予以獲得註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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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9月起,北稻公司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及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蘇稻提起訴訟,要求蘇稻公司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標及字號的商標侵權及正當競爭行為,索賠額累計近4000萬元,並要求蘇稻在所有門店牌匾上加標“蘇州”字樣以與北稻區別。

2016年7月,蘇稻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訴稱北稻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標及字號的行為對其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並請求法院判令北稻賠償其經濟損失4000萬元。

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2016年11月,北稻公司甚至要求蘇稻公司停止侵權,並在商標中加入“蘇州”還要賠償經濟損失費350萬元。對此,蘇稻公司則認為,其並沒有侵犯任何註冊商標專用權,也未實施任何侵權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裁定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兩家公司在多家電商平臺上“立即停止”銷售帶“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

2017年9月2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又根據蘇稻、北京蘇稻兩公司的申請,撤銷了上述裁定。撤銷裁定之後,北稻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法提起復議,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蘇稻VS北稻,南北“稻香村”之爭再生變數,究竟誰才是“贏家”?

2018年9月1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宣判,被告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並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萬元等。

2018年10月12日,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等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案,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北稻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標識,並賠償蘇稻115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南北“稻香村”之爭何時休?

近年來,涉及老字號的案件逐漸增多,南北“稻香村”之爭、王老吉加多寶“紅罐”之爭、洛陽杜康白水杜康商標之爭、“冠生園”商標歸屬糾紛等讓老字號商標問題備受關注。

北稻與蘇稻,雙方之間的糾紛何時才能徹底解決,依然是個未知數,相信雙方的爭鬥還要持續一段時間。在業界看來,北稻與蘇稻十年來的商標糾紛,實際是原有地域格局隨著市場的變化而逐漸被打破而引發。

多年的糾紛,不僅空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還自損形象,極有可能兩敗俱傷。因此也有業內人士呼籲,兩家企業不妨冷靜下來好好反思,與其昏天黑地地打官司,空耗企業的財力和聲譽,不如平靜地坐下來協商,互惠互利,共同將中華老字號“稻香村”發揚光大。

關於蘇稻和北稻的商標之爭,你怎麼看?(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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