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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市物業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物業管理考核長效機制,明確考核工作標準,促進全市物業服務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根據《句容市關於強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句委發〔2018〕9號)文件要求,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印發《2018年句容市物業管理工作考核辦法》,該辦法已於2018年9月29日起執行。
考核內容
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各鎮、街道、園區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推進物業管理“三個全覆蓋”、履行監管職責、解決小區重點難點問題、物業管理創新工作、配合完成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等工作。
考核程序
一、日常考核
1.督促檢查。市住建局負責對各責任單位目標任務進展和完成情況進行日常督導檢查。市政府督查室根據檢查情況跟蹤督辦,對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進行問責。
2.資料報送。各鎮、街道、園區要按照任務時限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類物業管理相關工作任務排查、數據統計、工作進度和完成情況等資料的整理以及報送等工作。
3.不定期抽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住建局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鎮、街道、管委會物業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4.督查通報。市政府督查室根據各屬地政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資料報送情況和抽查情況,每季度通報,每年度進行排名通報。
二、年終考核
12月底,由市政府督查室及市住建局對各考核對象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根據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打分。
記分辦法
考核分值為基礎項100分、加分項20分,根據《句容市物業管理工作考評標準》所列內容累計得分。(考評標準每年動態調整)
結果運用
物業管理工作目標任務考核結果與單位獎懲績效掛鉤。
《句容市物業管理工作考評標準》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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