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節選

左氏書事

《 左傳》在寫到晉惠公背棄秦穆公一事的時候說:“晉惠公要回晉國的時候,秦穆公把幫助惠公歸國的事託附於賈君,並且說:要讓各位公子都回晉國,可是晉惠公後來對賈君也不好,又不讓群公子歸國,因此,秦穆公已有怨恨;晉惠公曾許諾中大夫裡克,事成後,把汾陽一帶給他為封地,後來也背棄了諾言;回國前他曾答應秦穆公,一旦在秦的幫助下得到王位。要把黃河以南的王城割給秦國,東面包括國的大部分,南邊到了華山,黃河以北包括瞭解梁城,可是後來又不給;晉國遭到了饑荒,秦國給送去了糧食,可秦國遇到饑荒的時候,晉國則把買進來的糧食也封存起來.由於這些原因、秦國的國王才去討伐晉國。”看了這段敘述,真如法官審判犯人,以罪繩之以法,想逃遁是辦不到的,就是古代最賢明的執法官皋陶聽了,也會服氣的。不必等到秦晉兩國的韓原大戰,其間的是非曲直也就一目瞭然了。晉厲公與秦斷交時,曾羅列秦的五條罪狀,言詞鏗鏘有方,極盡其誇張美飾之能卒,但其中的事實卻全是編造的。於是《 左傳》 寫道:“秦桓公已經與晉厲公訂立了令級之盟,仍然要與北方,的狄人和南方的楚國商議討伐晉國的事。”對於上面這些記載,杜元凱加的注是“根據上述的三樁事實,就可以認定秦國伐晉並無罪過。”左丘明在《 左傳》 中的文章真是有起有伏,但沒有一件事不是追根求源,以事實證其是非的。這隻要看看上面敘述的關於秦、晉之間的這兩次戰事,也就可以見其一斑了。

宣發

《 考工記》 上說:“做車的工匠把半個方矩稱為‘宣’。” 裡面的註解說:“頭髮又白又脫落叫‘宣’。《 易經》 說:‘《 巽》卦 為宣發, ‘宣’字本來也有人當作‘寡’。”《 周易》 說:“《巽》 為寡發。”《 釋文》 的解釋是:“‘寡’字本來又當作宣,黑白顏色相混雜的頭髮就是宣發。”“宣發”這兩個字實在太奇怪了。

魯昭公

春秋時代,各諸侯國的國君一旦失去了王位,這個國家馬上就另立新君,沒有把王位空在那裡等人。唯獨魯昭公是例外,他被擅權的季孫意如驅逐後,先逃亡齊國,又到晉國,流亡了八年才死去。這八年間季孫意如在國內總攬大權,主持祭祀,並且每年都把參加祭祀的人的衣物交給乾侯。魯昭公死後第二年,靈柩又回到了魯國,然後他的弟弟公子宋才開始登上王位,這在別的國家沒有的事。這大概是因為魯國堅持了周朝的禮儀,即使國君不幸被驅逐了,他的國君的位置仍然存在,沒人敢使之中斷吧!後來魯哀公也逃亡到了越國,但是《 左傳》 記事到這時為止,此後魯悼公究

何時繼承了哀公的王位,也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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