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簡史》節選 黃河在咆哮——水患約四年一遇的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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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在咆哮——水患約四年一遇的母親河

宋、元、明、清歷時930年。至宋朝起,母親河的脾氣越來越暴躁,黃河決溢約240次,比西漢至唐朝時這1100年的63次高出約3倍。鄭洛汴運河水網捉襟見肘。

歷史上黃河多次決口改道,每次大改道,都沿著新的河道修築堤防。黃河下游邙山以東兩岸大堤,多為明清時代的老堤,約有500年的歷史。元明清,尤其是清朝時,對封丘以東黃河大堤的修築、堵口,是耗資越來越大,水患越來越頻繁,洪澇越來越嚴重。

明末清初,約40年戰亂,黃河堤防失修,有地段常年決口,漕運受損。旱是水,澇是水;成也水,敗也水。基於地勢,相比之下,洛陽少澇多旱,開封多澇少旱,鄭州居中,旱澇均沾。

明清時期,豫中黃河水利建設以防洪為主,兼顧農田水利灌溉。京都南糧北調依賴安徽、山東、河北的運河干渠。清時,京杭大運河的貨物運輸量約佔全國的四分之三。為保統治中心北京的供應,帝王不能不重視漕運。康熙、乾隆多次到運河咽喉清口巡視,治河、堵口、固堤、分洪、導淮、濟運。

史載,1662年,清康熙元年,六月,黃河決口黃練集,中牟城西、南、北三關均被水淹。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修築黃河堤,西起滎澤縣(今邙山遊覽區以東),東接原武縣界,高4丈,趾寬10丈。1695年,清康熙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暴雨三日,發生洪災,沖壞田地,沙壓石堆,人畜多有淹斃。1696年,清康熙三十五年,黃河河道南侵,滎澤縣城再次南遷至古滎陽郡舊址(今鄭州古滎鎮)。明洪武八年至此,滎澤縣被河患逼遷3次。舊址皆圮(pī倒塌,毀壞)於河。康熙21-38年,修成黃河堤。上起滎澤,即今古滎鎮單東村附近,下至中牟楊橋,長57裡。 1723年,清雍正元年,六月、九月,黃河在十里店、楊橋兩次決口,淹沒鄭州、中牟鄉村數百,漂沒9萬戶。

乾隆時,黃河水患更加嚴重。1757年,乾隆十六年,重浚惠濟河。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八月十八日,黃河發生特大洪水。1813年,黃河多處決口,河督黎世序一籌莫展,欲畏罪投河。民諺:三年兩決口,百年一改道。黃河決了口,縣官活不成。

1834年,發大水,鄭州水系氾濫成災,賈魯河邊的村莊人畜漂沒,毀房無數。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大水災,滎陽、滎澤山洪暴漲,索須河、京水、賈魯河水氾濫,沿河村莊人畜漂沒,毀房無數。小京水村一室無存。鄭州竇府砦被淹,水深丈餘。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七月十七日,黃河暴漲,決堤百餘丈,特大洪峰流量直衝中牟下汛八堡新堤壩。二十三日,黃河於中牟九堡決口,河堤塌寬百餘丈。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曆1845年2月2日),中牟九堡河工合龍,全黃悉歸故道。堵口工程歷時一年半,共耗白銀1200萬兩。經此次水患,中牟縣北肥沃農田變為沙滷之地。1845年,河決滎澤,大溜經鄭州夾城而過,中牟40餘里盡成澤國。1847年,道光二十七年,春夏,鄭州各縣連續大旱,兩季無收,人們多以樹皮草根為生。秋季,鞏縣等地又遇淫雨,鄉民出逃四方,賣妻賣子者無數。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秋,鄭州、中牟、滎陽、密縣等地先後受旱或受澇,遭雹而歉收。1855年,清咸豐五年,黃河改道經山東入海,賈魯河至潁河一段不再通航,賈魯河不再成為水陸要道。1870年,清同治九年,黃河在滎澤決口,淹沒鄭州157村。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滎陽、汜水一帶突下暴雨,山洪暴漲,汜河溢,二縣城房屋倒塌、人畜淹死無數。滎陽東城及東門盡毀。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六月,賈魯河泥沙淤塞,不能行舟。是年,巡撫錢鼎銘到任,設水利總局管理河務。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八月十四日,連續10日大雨,是日午夜黃河在鄭州下汛十堡(即石橋)決口,決口處寬300餘丈水深1.7丈,淹沒鄭州以下中牟等40餘縣。九月,清廷命禮部尚書李鴻藻赴河南察看河工,十二月又被任命為鄭州黃河垮口工程督辦。

鄭洛汴水路的廢止,使鄭州從南宋起逐漸失去古代社會都市經濟發展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經濟支柱。清,昔日黃河中游都市群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先行官——水利交通運輸非但不再,且成為肆虐黃河下游“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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