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检察:检察建议促农田换“新颜”

“陈检察官,塔岭村被破坏的耕地整改复垦工作已经结束,请你们一起到现场验收。”近日,受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的邀请,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又一次来到了漩涡镇塔岭村查看整改复垦情况,当看到破坏的土地已经得到恢复治理,原本醒目的煤渣、厂房、矿洞已然不见,代替的是一片片整齐的土地,检察官们欣慰地笑了。

汉阴检察:检察建议促农田换“新颜”

石煤矿开采现场

汉阴检察:检察建议促农田换“新颜”

整改后


2017年,该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何某在2009年6月与本村19户农户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土地租用协议,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本村阳坡贬区域占用土地进行石煤矿开采及基础建设活动。何某的擅自开采行为,造成6.39亩基本农田的使用现状发生根本性变化,遭到严重破坏。何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受到应有的惩处,但该处煤渣依然堆积,破坏的耕地仍处于受损状态。谁来修复受损的土地,村民的权益如何保护,这都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了检察官心头的牵绊。随后,检察官组成办案组,翻阅诉讼卷宗、查阅法律法规、前往现场查看,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认为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负有法定职责,对于遭受破坏的土地,应当依法责令复垦义务人恢复原种植条件。2017年3月,该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正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修复受损土地。

检察建议引起了县国土资源局的高度重视,该局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方案,积极做好复耕工作。一车车煤渣拉走,一车车泥土运来,修复的耕地一点点扩大……经过复垦,土地旧貌换新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有时。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主动出击,发现和办理了一批非法采砂、破坏河道、非法取土挖损农田、非法采石破坏耕地、滥伐林木破坏森林、非法电鱼污染水体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通过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联手合作,打好了一场场保护“绿水青山”的攻坚战。(通讯员:刘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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