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叔說】【美達文化娛樂訊】稅是國家命脈,世界上除了中國有這奇葩的首罰免刑外,無一例外將此罪列為重罪。
范冰冰一封道歉信,加8億人民幣,就可以解決一塊了嗎?從來有句話說:能用錢解決的事從來不是事。這樣的事,就等於豪車大款在大街隨意停放,你對區區150元的罰款從來不放心上一樣。
美叔想問:
一、這是無錫稅務稅務局查出的問題,范冰冰已經認帳,但這是她全部的逃稅事實麼?
二、這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人,比人家嫖個娼危害大多了吧?是不是必須全面封殺?
三、光來說說娛樂圈,是不是這樣的人大有人在?難道這事非要舉報才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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