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分红是投资设立公司最重要的目的之一。

“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究竟按什么规则分红,是所有股东都关心的核心问题。

但很多公司在对待分红一事上,反倒有很多误区。

“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有的公司错误的认为按认缴资本的数额分取红利,却忽略了认缴资本多不等于实际资本也多。

因此,《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同股同利。

“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创业公司发展过程中,有不同类型的投资人,即使出相同资金,对公司贡献度也不同,仅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未必符合股东内心需求。

因此,《公司法》明确提出:“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即股东们可约定“同股不同利”。

“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公司法》未要求将分取红利和认缴增资的约定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

而是明确由“全体股东约定”即可

不是“大多数股东”,更不是“资本多数决”。

“同股同利”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股东权利涉及分红、股权转让等内容,实操中必会遇到税务、审计等事务。

为避免加大沟通成本和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将分红和增资的约定直接写在公司章程中。

●最后,只要分红的方式和公司情况相匹配。

不论“同股同利”抑或“同股不同利”都是适合的方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