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後該怎麼辦!
未開發票丟失怎麼辦?
指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空白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丟失。
您需要做以下幾點
1. 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3. 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4.持稅控設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髮票電子號碼作廢手續
提示
登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公告,自2016年7月28日起,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已開具的發票丟失怎麼辦?
僅抵扣聯丟失情形
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僅發票聯丟失情形
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發票聯和抵扣聯均丟失情形
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丟失前未認證的,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提示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小規模納稅人丟失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須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通常情況由銷售方通過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我要辦事——證明辦理中找到此表單自助辦理。
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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