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雲淡風輕158843099


為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時,單位會為個人繳納社保,在職職工繳納的社保為五險,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但是這五險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承擔較大比重,個人只承擔較小的比例。

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但是他們之間的繳納檔次卻是不同的,這是究竟有什麼原因所導致的呢?我是一名基層社保工作者,根據我的理解,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工資水平。個人社保繳費結束是受個人工資影響,如果個人的工資沒有達到最低繳費基數,那麼為個人繳納社保時就會按照最低的繳費基數來確定的。如果個人的工資比較高,是高於當地所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的,那麼一般來說,都會按照實際工資標準來來決定社保繳費檔次。

舉個簡單的例子,以我所在的城市山東省德州市為例,老李是單位的領導,每個月工資6000元,而小王是單位普通職工,每個月工資3000元。在2018年,德州市的最低繳費基數為3465元,小王的工資是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所以在確定給小王社保繳費時,就會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進行繳納;而老李的工資是明顯高於最低繳費基數的,2017年山東在職職工工資為5775元,也是上年月平均工資要高,所以就會按照100%繳納。

公司的差異,勢必會影響繳費檔次的確定。

二、企業降低用工成本,因為五險的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比重越高,那麼單位所支出的社保費用與也就越高,所以一般來說,企業為了提高利潤,降低用工成本就會按照最低的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社保。

60%是最低的檔次,因為只按照最低檔次來繳納,那麼就可以繳納最少的社保費用。


社保分享專業戶


某些企業對於養老金的繳交,為何管理人員繳交100%,而普通職員只有60%?

100%和60%,足足相差了40%,這意味著以後退休之後,普通職員領到的養老金比按100%繳交比例的少,所以,一些人對此提出意見並不奇怪,畢竟關係著切身利益以及退休之後安享晚年的收入水平。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單位為員工參加繳交社保的基數是怎麼樣的。

企業給員工申報社保,是按照上一年的稅前總收入除以12個月,得出月平均收入金額,以此金額來作為參保基數的。比如你去年稅前總收入是12萬,那麼每個月為1萬,這1萬就是你次年社保的參保基數。如果不按照員工的實際收入去申報,那屬於違法行為,許多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在這一點上做手腳。

題主所提的,管理人員繳納100%,而普通職員只繳納60%,實則是企業不按統一標準為員工申報社保的一種不法行為。

為了節約這一筆社會統籌的資金,企業區分員工,削減普通職員的養老金繳納比例,把這部分資金挪作他用。

但也不排除有些年輕人或者相對低收入者,不希望養老金繳納金額過高,這意味著每個月實際到手的現金減少了。

但接下來,國家社保將交由地稅來徵收,稅務系統與社保系統即將合併,以後,相信這種不按實際收入或者區分員工繳納比例的情況不會再出現了,因為兩套系統合併之後,數據共享,企業如果不按實際繳納,將會存在審核不通過的狀況,企業不敢擔此風險。

你覺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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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行職場


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公司為什麼這樣做,很簡單嘛,為了節約人工成本,員工利益可以侵犯,管理人員利益不可侵犯。

社保的5個險種在繳交比例上對於任何人都是固定的,繳費基數的設定以員工上一年度年度總收入的平均數為標準,由單位在每年7月份自行進行申報,這裡的年度總收入包含月度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年終獎等一切員工個人取得的收入。

在比例一定,基數可以自行申報的前提下,很多公司為了節約社保上的人工成本,都會採用壓縮員工繳費基數的方式。

比如在計算年終總收入時只將工資列入其中,不把津貼和福利以及年終獎計入其中,這樣就會承擔相對更少的社保費用,比如題主所在的公司就是企業管理人員100%繳,而員工則60%繳。

其實並非只有單位想少繳,有些員工也是如此,特別是年輕人,更想拿到手的實際收入多一些,畢竟離退休還有時間,只有那些臨近退休的人,才會特別的期盼多繳社保,多繳了意味著幾年後的退休生活收入也會更好一些。

而目前社保局在社保繳交基數這一方面的監管確實比較寬鬆,一般都是企業自行申報,很少會對企業的基數繳交申報進行調查和複核,就算有調查取證,處罰力度也不夠,也就造成了對這一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狀態。

但隨著接下來國家社保會交由地稅在徵收的預期,在稅務系統與社保系統合併之後,這樣的情況就不會再出現了,企業和員工想不按全額繳交社保都沒有可能,兩邊數據不一致就存在風險點,就會出現審核不通過的情況。

雖然目前不按實際工資繳交社保的現象確實很普遍,也確實有很多人默認和默許這樣的情況出現,但未來這樣的情況將告別,想節省成本的公司和想多拿收入的個人,將只能接受全額繳交社保的事實。

未來,人人都將會是100%的繳交。你是願意100%的繳交社保嗎?


春風HR


為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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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法律上沒有繳費比例區分對待的規定,這種規定是由你們單位自行規定。如果該規定高於國家標準則該規定合法有效,如果該規定低於國家標準,你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以下是國家規定的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19%,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7%,個人2%;補充醫療保險:單位0.9%,個人不交;

  失業保險:單位0.5%,個人0.5%;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

  工傷保險按企業類別分為:單位0.3%、0.7%、1.1%、1.4%、1.5%、1.8%、1.9%、2.0%,個人不交。

我其實能理解你的心情,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但是就你個人而言如果你的繳費比例高於上述規定,單位的做法是合法有效的。


翡冷翠紫


為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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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問題:為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題主說的是在實踐中,部分企業單位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違規操作的問題。國家規定的社保繳費基數應該是員工的總的實際收入或勞動報酬,是各種薪酬待遇的總和。但在現行體制中,每個員工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是由單位每年向社保機構自行申報的,報多少錢,就按多少錢交,所以往往不對等。

在實踐中,不少企業往往昧著良心,知法違法,申報基數時都不老實,不按員工發的實際收入申報,都是做了手腳的,或打折給員工上社保,或按最低標準給員工上社保,或區分員工,不同人按不同標準上社保。從而“節約”一大筆單位該承擔的社會統籌的錢,留作他用,甚至中飽私囊。題主說的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就屬於最後一種情況。不僅是養老保險,其他的醫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保險種都存在這種情況。這些都是傷害員工利益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社會現象。歸納起來,我認為企業逐利是主因,企業負擔重是次因,另外就是監管不利的原因。

如果是完全守法的單位,是會遵守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按時足額,也就是按員工實際收入的100%申報繳費基數,進行繳費的,比如月收入5000元,就按5000元作為繳費基數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如果低於當地養老保險繳費下限標準的,按下限標準交。即當地社平工資的40%或60%交(各地標準不統一)。比如月收入2000元,當地最低繳費標準為3000元,就按3000元交。如果高於當地養老保險繳費上限標準的,按上限標準交,也就是按當地社平工資的300%交的。比如月收入10000元,當地最高繳費標準為9000元,就應該按9000元的標準交。實踐中,當然會這樣做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因為不差錢。而肯這樣做,或能這樣做的非國企的企業單位就比較少了。

不受法為員工上社保的企業單位,還真不少。以往相關部門監管力度有限,明知企業違法,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民不舉,官不究。這些企業有的是打折給員工交社保,比如按基本工資交、或按工資的百分之多少交,有的是按最當地繳費標準的下限交社保,尤其是老闆不放在眼裡的無足輕重的普通員工,更是不在話下。但對於管理層,尤其是中高層、技術骨幹或核心員工,則有所忌憚,往往是按100%,或有別於普通員工的,稍高或較高的企業內部標準給他們上社保。一來想留住這樣人,為單位出力,二來這些人更懂法,更會維權,不好惹。我們注意到,也有些企業,不是主觀或本意不給員工足額上社保,而是由於經濟原因承擔不起,比如經營不景氣,單位負擔太重,沒有經濟能力。

這些不法行為,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損害了員工利益。我國的社保制度體現的是多繳多得,問題積累了這麼多年,造成了企業人員養老金偏低的情況。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員工,有經濟後盾,可以足額上社保,所以退休時養老金高出企業人員一大截,甚至是幾倍。好在今年國家進行了改革,今後由稅務直接收取社保費用,監管力度或威懾力有望大大提高。另外相關部門也在考慮繼續降低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我們希望今後能真正改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兩重天的境遇。希望企業人員退休時,不再內心淒涼,抱怨哀嘆。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一家企業將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按照百分之百基數交,按企業職工的保險按照60%社保基數交,這確實是不對的。

我們的正常做法,應當是根據我們職工的工資水平確定工資繳費基數。

工資水平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勞動收入的月度平均值來計算。一般包含了年終獎,加班費等勞動工資性的待遇。而且大家要注意還是應發工資,包含了我們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的所有錢數。

一般來說我們大家老覺得政府公佈的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比我們工資水平高很多,也是這種原因。

一般來說,我們職工要扣繳10.5%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承擔5%到12%。另外,還有個人所得稅。


如果單位有加班費和年終獎的話,一般來說,我們能拿到70%的繳費基數就不錯了。

不過大家要注意,我們社保交費有個上限和下限。上限就是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下限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如果我們的工資比較低,低於社平工資的60%,也要按照60%的繳費基數進行交費。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相應的社保基數進行繳費,我們應當向勞動監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門進行投訴維權,他們會依法查處,甚至用人單位會面臨瞞報基數差額的1到3倍罰款。

不過多數職工覺得有社保就無所謂了,實際上我們的交費基數對於我們的退休待遇影響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同樣交費40年,養老金替代率按百分之百基數繳費是80%,按60%繳費是95%。


但是,社會平工資是5000元的情況下,百分之百基數交費,退休金大約是3400元左右;60%基數交費,退休金只有2420元左右。

如果我們平時工資是5000元,退休領2400元的退休金好呢?還是3400元的退休金好?結果不言而喻。

所以,我們應當積極主動的向勞動部門申請維權,這樣也關係到我們的切身利益問題。只要大家都這樣做了,違法企業的行為才會無所遁形,社會才會風清氣正,大家的生活工作環境才會更好。


暖心人社


為什麼企業管理人員交養老保險按100%交,企業職工按60%交?

100%和60%其實代表的就是職工的繳費基數,其現象就是很多員工不理解的為什麼管理層的繳費基數要高那麼多,而自己就是隻能按照最低的檔次來繳納養老保險。這種理解,也不能完全的錯誤。首先我們瞭解一下,單位參加社保的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

單位給員工申報參保的繳費基數時,應該按照員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進行申報,對於新進的職工應當按照起薪當月的工資進行申報。比如小王去年的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那麼就按照6000這個為繳費基數,繳納五險。

但是在現實中,我們也會遇到,同樣是一個單位上班的,單位員工中有的工資低得可憐,可能只有兩千塊,可是核心的管理層他們的月薪可能達到兩萬。如果真的按照他們的實際工資進行繳納,那麼之間的差距就會非常大。於是關於繳費基數就有了,上下限的規定。比如重慶地區規定,繳費基數不能低於社平工資的60%,不能高於社平的300%。處於上下限之間的人群,就按實際的工資如實申報就可以了。

重慶的社平工資為6106.最低繳費基數為3664,最高繳費基數為18318元。

單位之所以會把企業的管理人員交這麼高的養老保險,我覺得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1、單位管理層的人員,其本身的月平均工資就很高。如題主所說的100%的檔次,也就是6106的繳費基數。我相信作為單位的管理,要達到這個工資水平應該還是比較正常的。單位也只是如實的申報了其繳費基數。

2、單位為了能更好的留住管理人員,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多繳多得的原則,繳納的檔次越高以後肯定是領的越多,單位將養老保險作為一中福利,給管理人員。減少管理人員的流動頻率,也讓單位更加穩步的發展。


嘮嗑職場


我們吉林省這裡國企是不允許按下限、也就是社平工資的60%去繳納養老保險的,國企最低也得按100%繳納,工資超過100%繳納的也很多,為了鼓勵和擴大私企參加養老保險,只有私企可以按下限60%繳納,實際私企裡面一般是分檔次的,比如普通員工60%、企業中層按80%、高層100%,但絕對沒有超過100%以上的,所以我們這裡國企退休員工的退休金都比較高,好的國企退休金要超過公務員的,私企就不一樣了,男員工60退休工齡40年左右的按60%繳費的一般開3000元左右,80%繳費的在3800左右,100%繳費的也就是4500左右,本人工齡41.8年,前22年在國企工作,後20年在私企工作,平均繳費指數是82%,實際在職的時候工資遠超社平工資的,可退休金只有387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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