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大家胡希恕老日:中醫辯證論治之尖端,方證是也,對嗎?

方證是辨證論治的尖端

經方大家胡希恕老日:中醫辯證論治之尖端,方證是也,對嗎?

初跟隨胡老抄方,常聽胡老說:“這個哮喘病人是大柴胡湯合桂枝茯苓丸證”;“這個肝炎患者是柴胡桂枝幹薑湯合當歸芍藥散證”,並見其方總是原方原劑量,很少加減,療效卻很好。

感到很奇怪,於是請教胡老,胡老笑曰:“辨方證是辨證的尖端。”當時因習慣於用臟腑經絡等辨證方法,故對其言不理解。胡老看透了我的心思,因此常利用星期天給我講解《傷寒論》《金匱要略》及其方劑的特點、適應證,這樣漸漸有所領悟。

在《傷寒論》中第34條“桂枝證”、第101條“柴胡證”等,有以方名證的範例,因此,方證是《傷寒論》的精華。通過長期的臨床實踐,逐漸體會到,不論是臟腑辨證、經絡辨證,還是八綱六經辨證,最終都要落實在方證上。也就是說,有無療效,決定於方證對應與否。

例如八綱和六經,雖然是辨證的基礎,並且在這個基礎上也能夠制定施治的準則,但在臨床治療、確保療效上,是遠遠不夠的。

具體來說,若已辨明為太陽病,其治療原則是用汗法,但發汗的方藥是很多的,是否任取一種發汗藥即可用之有效呢?當然不是,中醫辨證,不僅是辨八綱六經而已,而更重要的是,還必須通過它們辨方藥的適應證。如太陽病治鬚髮汗,但發汗必須選用適應整體情況的方藥。

更具體地講,除太陽病的特徵外,還要詳審患者其他一切情況,選用恰當、有效、適應整體的發汗藥,這樣才能有可能取得預期的療效。

例如,太陽病,若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則宜用桂枝湯;

若無汗、身體疼痛、脈緊而喘者,則宜麻黃湯;

若項背強、無汗、惡風者,則宜用葛根湯;

若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則宜用大青龍湯。

這些方劑,雖都屬太陽病的發汗劑,但各有其固定的適應證,若用得不恰當,不但無益,反而有害。方劑的適應證,即簡稱為方證,某方的適應證,即稱之為某方證。

這即《傷寒論》的方證對應的理論和經驗。如桂枝湯證、麻黃湯證、葛根湯證、大青龍湯證、柴胡湯證、白虎湯證等。故胡老稱“方證是八綱六經辨證的繼續,亦即辨證的尖端”。中醫治病有無療效,其主要關鍵就在於方證是否對應。

經過胡老的薰陶,逐漸熟悉了方證,在臨床治療上獲得了很大自由,臨床療效有了顯著提高,也更深刻地認識到方證的意義。如曾治一嬰兒,感冒後只喝水不喝牛奶,家屬很著急。

西醫檢查治療無效,轉中醫治療。先以停食著涼給服至寶錠、保赤丹等不效;又以脾虛服健脾湯藥,治療月餘不效。診得其脈浮數,苔白潤根厚,又症見易頭汗出,飲水或喝牛奶後常嘔吐,一看便知此是五苓散證,予服一劑,汗止、吐已,但仍不愛喝牛奶,因尚有噯氣、腹脹等症,知此時為茯苓飲證,隨予服兩劑而痊癒,轉而一天能喝四瓶牛奶,其父母甚是感慨,立志要自學中醫。

又曾治一日本留學生,咳嗽二月餘,曾服中藥數十劑不效,而劑量、藥味越來越多,視其方多為養陰清肺之劑。診時症見咽中幹、不思飲,惡寒無汗、鼻塞、頭痛,舌苔白潤,脈沉弦。此證首辨六經當屬少陰太陰合病證,再辨方證為麻黃附子細辛湯證,僅服一劑而解。

“執一法,不如守一方”,這是充分認識到《傷寒論》的方證辨證的重要性。方證較之證型更為直接,它具有定性、定量和實踐檢驗性質。古今不少人看到了方劑和證間存在著一定對應關係,重視了證和方劑間關係的研究,諸如孫思邈、柯韻伯、方有執等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留下了許多寶貴資料,值得我們在他們研究基礎上進一步挖掘和開發。

本文摘自《胡希恕》,版權所有歸原著作者所有。如有使用不妥請聯繫小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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