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要說這個呢,就是因為現在很多書法家都不明白練字是為了什麼?你別告訴我你練字是為了修身養性。別扯淡了,都啥年代了,人們一天天都挺忙的。
書法家一定要把自己的作品當成商品來銷售,只有這樣,你才會明白,在書法上你還是井底之蛙,與別人還差得很遠呢。比如筆者我,前幾年一直閉門造車,近幾年在圈子有點小名氣後,突然發現,書法這個東西太高深了,你壓根搞不懂,也覺得越來越比別人差了。
一個書法家,只有走到市場上,才會明白你的作品還差得很遠,你的那東西叫毛筆字,壓根不能叫書法。書法這個東西,你瞭解的越多,越不敢自己寫作品,這就是真正練書法的人和半吊子江湖書法家的區別。
我曾經這樣想過----用自己的字去和石開先生換,他肯定不跟我換。而我賣了自己的字去買他的字,這就由不得他了吧!如果我的字即使不升值,石開先生總在升值吧?這個道理有點意思不?
如果,你一個月賣300塊錢,這用在買宣紙上,你用得了不?如果你一個月賣1000塊錢,宣紙、玉溪煙外加一瓶劍南春也差不多夠了吧?
同時呢,賣字最大的好處有這麼幾點:
1、讓你解決一點書法上單純的消耗。
2、起碼你老婆覺得你寫毛筆字不再是一件很討厭的事情了。
3、可以弄點零花錢,具體賣多少你老婆也不知道啊(別拿著錢去養小三啊,到時候你老婆到超市告狀我們不接待!)
4、起碼讓你知道自己的作品與別人有多少差距。
5、逼著你大量的創作。試想一下,那個書法家會長年創作呢?龍開勝說過“我創作的成功率在95%以上。”想一下,如果沒有市場誘惑你,你創作的成功率會有多少呢?
有些人會說“整天賣字會把字寫俗了!”我要反問一下“你有王鏞、石開、陳忠康他們這些人賣的多嗎?他們都寫俗了嗎?”大量的創作只能讓你的技術錘鍊的更加成熟。書法這玩意技術不過關,別考慮什麼“技近乎道!”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也能逼著你把字寫得更好,因為寫不好沒人要!
不過,我慎重的提醒大家,賣字這條路很艱辛,也很快樂,但要慎重!別輕舉妄動,最好還是多在書法圈子裡走動走動一段時間看看再說,別最後弄個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我覺得,石開先生是最值得佩服的一個人!人家靠賣字有錢了,開始去拍賣會買那些古人的東東,那些玩意拿到手裡,難怪人家寫的、刻的那麼好,參照物跟我們不一樣啊!據我所知,很多大名家手裡都有很多名碑拓片,他們幹啥用?當參照物唄。簡單的說,我們還對著16開的字帖一頁一頁的臨摹《多寶塔》呢,人家名家看的是整張的《多寶塔》拓片,你說咱不是盲人摸象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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