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聯招聘員工私售15萬簡歷

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寧)智聯招聘的銷售員工申某夥同客服同事李某低價銷售15餘萬條用戶個人簡歷給某公司人事經理餘某。

今天上午,三被告人在朝陽法院刑一庭受審。

指控

利用系統漏洞售信息

據檢方指控,時年31歲的河北籍男子申某,案發前曾是北京網聘諮詢有限公司銷售人員,2016年3月至10月間,他夥同該公司客服同事時年29歲的河北籍男子李某,在北京市朝陽區阜榮街北京網聘諮詢有限公司內,利用公司系統漏洞,私自將公司的15.58萬條左右的用戶個人簡歷信息,低價出售給北京某科技公司的人事經理餘某。

公訴機關認為,三人的行為均已觸犯我國《刑法》第253條規定,被告人申某、李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而被告人餘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三人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庭審 買家稱手中只有2萬份簡歷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午10時,在法警的押解下,三名被告人被帶進法庭。

庭上,智聯招聘的員工申某、李某均認可起訴書指控內容,而北京某科技公司人事經理餘某認罪,卻對條數並不認可,他認為自己拿到手裡的簡歷只有2萬多份。

稍後,法庭依次對三人進行詢問,智聯招聘銷售員工申某首先受審,申某交代,該公司註冊的是北京網聘諮詢有限公司,其實就是常說的智聯招聘網,他做這份職業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了,但業績不好,壓力太大,食慾不振,這點家人也都是瞭解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會去考慮那麼多問題,也不會去問對方買了簡歷是做什麼,但申某稱,目前就他掌握的情況來看,買方都是人事經理,簡歷除了招聘,也沒做什麼別的用途。

揭秘 每賣1000條信息 獲利200元

那麼什麼樣條件的簡歷有價值呢?

申某解釋,售賣的簡歷都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等信息,只有當人事經理對其感興趣,進一步點擊打開,才會顯示手機號碼、郵箱、身份證信息等個人具體信息情況,但申某強調,手機號是必填項。

對於如何利用公司漏洞低價售賣簡歷?申某交代,需要交給買方一個賬號和密碼,而他需要做的是將公司服務器上的簡歷往這個賬號內輸送,有重複輸送的可能,也有將某條信息發給多家買方的,而這中間需要一個客服給發郵件,從一個郵箱到另一個郵箱。

起初是餘某主動找的他,他還曾經自己出錢墊資給公司45萬元,拿到用戶的個人簡歷,因為公司對銷售有規定,如果業績達不到80%,那麼這個月所有的提成都充公,一分錢都沒有,有時候他自己為了能拿到全部的提成,自己也會墊錢。如果算上這個45萬,他還虧損了不少,而單就餘某給他的錢,大概有20多萬。

而對於如何與李某分利的問題?申某說,李某有權限,私下也有交情,所以李某會利用自己的權限幫他發送,剛開始時,只要李某發送,他就會微信給李某發200元左右的紅包。

後來,李某曾主動找到自己表示錢有點少,後來他們口頭約定每發送1000條信息,給李某200元。雖然沒有明確告訴李某自己在做什麼,申某卻覺得李某知道他在做什麼,因為李某曾經在一天清晨,在公司大會議室的門口對他說,“哥,別賣太便宜,我知道有人比你賣得貴。”

對此,李某在此後的受審過程中,曾表示他的確說過這句話,因為他覺得,如果太便宜了就不值當做這件事兒,為什麼做這事兒,李某說也有朋友的情誼在裡面,朋友有事請幫忙,他抹不開面子,也有一些貪小便宜的心裡。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文/記者 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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