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十八年己到退休年齡,工廠不簽合同叫我走,這樣有補償金嗎?

一生漂泊165792609


看到這樣的問題,感到僱主老闆太欺壓員工了,你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

以下提供幾種方式供你參考!

1、補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裁員解僱,可以按照工齡,每年賠償一個月工資,對員工進行補償,但最高不能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你的工齡是18年,那你也只能賠償12個月的工資,比如你現在的工資是10000元,那麼將得到120000的補償金。

2、提前退休:

除了補償這種方式,其實你也可以選擇提前退休。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18年,那麼你的年齡應該也基本接近符合退休年齡了,或者已經滿足了由社保部門直接提供保障的條件。如果單位裁員解僱,或許你可以提出由社保直接接管,提前退休。

3、拒絕裁員:

按照勞動法規定,在同一個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就已經是該單位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員工,且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超過15年,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單位是不能辭退解聘員工的。因此,必要時應該拿法律保護自己。

一般來說,你在單位連續工作了18年,單位是不會選擇辭退、裁員的,畢竟賠償金比較高,除非單位真的是面臨倒閉,走投無路,才會選擇裁員18年的老員工。當然,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也應該學會用據理力爭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你覺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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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行職場


連續工作十八年已到退休年齡,那麼單位應該為你辦理退休手續,不存在公司不在和你續簽合同走人的情況呀。如果這十八年公司不給你交養老保險,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如不交可以請求監察部門仲裁。所以你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公司讓你走人不再和你籤勞動合同很正常呀,也不存在經濟補償。


雨朦朧2


1、要求工廠補繳你工作期間的社保金,2、如果目前就到退休年齡,工廠要為你辦理退休手續,3、如果目前距退休還有一段時間,工廠要辭退你,你可要求工廠對你進行經濟補償,但你工作期間的社保金必須為你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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