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城區民用氣價要漲了 下周三召開聽證會

臨沂城區居民用燃氣真的要漲價了,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臨沂城區居民用燃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將於10月17日舉行,屆時將對城區居民用燃氣“提高銷售價格”、“建立價格聯動機制”、“確定臨沂市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等內容進行聽證。

市物價局近日發佈的公告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天然氣價格改革政策,解決天然氣累積價格矛盾,保障天然氣供需平衡,促進我市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家和省關於天然氣城市門站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規定,需對居民用燃氣價格進行調整。

城區民用氣價調整已擬兩個聽證方案,其中,方案一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0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調整為2.30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55元/立方米;方案二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6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調整為2.35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60元/立方米。兩套方案都規定了非集中供熱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的階梯用氣量,其中,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為900(含)立方米以內。

此次聽證還將對“建立價格聯動機制”、“確定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相關配套政策”等內容進行聽證。在價格聯動方面,聽證的內容為:原則上聯動調整週期不少於1年,當國家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時,啟動聯動機制,在聯動週期內城市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銷售價格根據城市門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相應調整,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聯動額度,對居民各階梯用氣價格相應調整,並制定具體調價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後公佈實施。

在配氣價格方面,聽證的內容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和山東省物價局印發《關於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配氣價格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即通過核定城鎮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的准許成本,監管准許收益,考慮稅收等因素確定年度准許總收入,制定配氣價格”。確定我市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0.70元/立方米,考慮到本次居民銷售價格調整幅度較大,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一檔配氣價格本次制定為0.55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一檔配氣價格0.70元/立方米待條件成熟後,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非居民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執行時間另行公佈。

在相關配套政策方面,聽證的內容為:階梯氣價以年為一個執行週期,用氣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用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氣量基數。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按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對持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特困證的用戶,一檔氣價按2.00元/立方米執行,一年後按2.25元/立方米執行。二、三檔氣價執行普通用戶價格。

聽證方案搶先看:第一階梯氣價漲三毛或三毛五

★方案一:

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0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調整為2.30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55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年用氣量300-420立方米(不含300立方米),價格調整為2.76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06元/立方米;第三階梯年用氣量420立方米以上,價格調整為3.45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82元/立方米。(一、二、三階梯氣價按照1:1.2:1.5的比例確定。)非集中供熱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第一階梯用氣量900立方米,即年用氣量在0-900(含)立方米之間,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一階梯氣價2.30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55元/立方米;年用氣量900-1200立方米(含)之間,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二階梯氣價2.76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06元/立方米;超過1200立方米,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三階梯氣價3.45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82元/立方米。

★方案二:

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6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調整為2.35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60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年用氣量360-480立方米(含),價格調整為2.82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12元/立方米;第三階梯年用氣量480立方米以上,價格調整為3.52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90元/立方米。(一、二、三階梯氣價按照1:1.2:1.5的比例確定。)非集中供熱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第一階梯用氣量900立方米,即年用氣量在0-900(含)立方米之間,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一階梯氣價2.35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2.60元/立方米;年用氣量900-1200立方米(含)之間,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二階梯氣價2.82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12元/立方米;超過1200立方米,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三階梯氣價3.52元/立方米,一年後調整為3.90元/立方米。

沂蒙晚報記者 王泓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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