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青州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要調整!兩個方案公佈!

27號上午,青州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舉行,就市物價局提出的青州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和《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實施辦法(試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論證。

聽證會!青州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要調整!兩個方案公佈!

聽證會現場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將天然氣城市門站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城市門站價格不再區分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居民用氣城市門站價格實行基準門站價格管理。終端銷售價格為城市門站價格加支線管道運輸價格加配氣價格。

聽證會!青州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要調整!兩個方案公佈!

在綜合考慮市區居民承受能力和燃氣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的前提下,相關部門擬定有關方案:

方案一: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增加0.35元,剩餘價差(0.07元)待一年後適時理順。調整後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在第一階梯2.85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各階梯價格仍按1:1.2:1.5的比例確定。

方案二: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增加0.35元,剩餘價差(0.09元)待一年後適時理順。調整後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在第一階梯2.85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各階梯價格仍按1:1.2:1.5的比例確定。

為保證特殊用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會上還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政策。《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實施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規定,聯動範圍是城市門站價格、城鎮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並對聯動週期及啟動條件作了詳細說明。

與會聽證人針對本次聽證會擬訂的兩個價格聽證方案紛紛發表意見。多數聽證會參加人同意市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的方案一,並贊同《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實施辦法(試行)》。同時,本著建設性的態度,對全市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提出了一些意見、建議。

接下來,青州市物價局還將根據聽證會意見,進一步完善天然氣價格方案,報經青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後,青州市物價局發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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