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案要案紀實——005.鶴崗市搶劫大案(三)

第九章

何文軒發佈電視講話,懸賞五萬元徵求線索。指揮部要求立下軍令狀,誰查漏了扒誰的裝。11號屍體頭部發現彈道重合。 確定無名屍為犯罪分子之一,並非毫無阻力。儘管南山礦大規模的清查排除了11號屍體為礦上職工的可能,儘管至今尚未有任何人前來認屍,卻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屍體是犯罪團伙遺留下的。因此,部分同志認為,結論下得過早,這種結論一旦形成,就會極大地影響到偵查方向、範圍和重點,一旦搞錯,後果會是嚴重的。 指揮部經過再三考慮,仍然堅持了定下了結論。閆自忠表態說,現在不是等著有直接證據來證明無名屍是否為罪犯,而是要通過確定無名屍是罪犯來尋找新的證據,證明無名屍是誰。在這一點上不能夠再含糊,再含糊就等於放棄戰機。他這樣說了,反對意見便沉寂下來。指揮部很快通過一項決議,立刻由何局長出面通過新聞媒介向全市人民公開發出通告,號召全市人民動員起來,根據通告中提供的犯罪分子的特徵積極尋找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這樣公佈出去,會不會使犯罪分子摸清我們的底牌?會場上有人提出疑問。”“摸清就摸清,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們告訴他們底牌,也告訴他們我們破案的決心,在群眾中發動起強大的聲勢,會對他們產生嚴重的壓力,迫使他們不敢亂動,也可能迫使他們沉不住氣露出馬腳,還是有利的面大。群眾發動起來了,又可以公開地組織大規模的摸排,這些都是勢在必行!” 閆自忠對這種戰略還是積累了不少經驗,他特別記得去年這個時候在柴林參加指揮偵破張四維、王成巖殺人搶劫大案的經歷。當時,抓住罪犯的一些特徵後,就公開採取了社會發動的方式。由海林市公安局長韓寶林兩次在電視上發表講話,反覆在海林、樺林、柴河地區播放,公開懸賞破案線索。另外向東北三省印發協查通報1500份,發放案犯模擬畫像3000張,調集使用海林、牡丹江、樺林、柴河等地方、林業公安民警2000餘人,召開縣處級、鄉鎮、街道、廠企單位什會議140多次,排查走訪柴河、牡丹江、海林地區群眾6萬多戶,近20萬人,印以調查摸底表和重點線索表3萬份,提取指紋2.5萬枚。其效果最後是終於極大地驚嚇了犯罪分子,迫使王成巖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主動暴露,接著一舉破獲該案。大家都知道閆自忠是見過世面的,他顯得胸有成竹的神態也感染了與會者,決議被一致通過了。只有閆自忠自己心裡明白,他對此舉並無把握,他已預感到,面前這夥匪徒似乎比柴林公安機關出身的張四維還要沉得住氣,或者更有算度。目前時期真是造就了一批又一批膽大妄為又足智多謀的以身試法者。他們已不承認法律,要從法律的虎口裡奪食。 “既然確定了11號屍體為犯罪分子,就要對屍體重新進行研究,”閆自忠把口氣和緩下來,但話裡顯得更強硬:“要進一步地過細地查驗屍體,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特徵。假牙,現在是最明顯的特徵,要把這個特徵公佈出去,在全市範圍內尋找左上第三顆牙齒是假牙的、年齡在25歲左右的男人,直到面見本人。要大量印發通告廣泛張貼,做到家喻戶曉。要全面開展摸底工作、排查嫌疑人員,根據作案人數、作案時間、案犯的體貌特徵,尤其是11號屍體的特徵,用‘梳篦子’的方式,在全市開展逐委、逐組、逐戶、逐單位、逐人的摸清排查,一查到底。”何局長也表示同意,補充說:“假牙問題,我看也可以走訪牙醫,一方面摸線索,一方面確定這牙是不是在本市安裝的,起碼對查明罪犯來源有好處。”閆自忠十分贊同,說這可以列為專項調查的一個方面。還有查假髮來源,也要列進去。專項調查的其它方面,查槍、查爆炸物品、查出租車和司機房義貴等工作都不能放鬆。 徵求大家意見時,有人發問:“如果說無名屍是罪犯,那這夥人為什麼要把自己人打死?”人們把目光轉向閆自忠。顯然,對罪犯包括不包括燒焦的那個人,大家心裡仍有疑惑。閆自忠還未開口,橢圓形會議桌南側靠盡頭處響起一個清晰厚潤的聲音:“我看有兩種可能,第一種,這個罪犯被我保幹擊中,不能再離開現場,其他犯罪成員只好把他擊斃,為了滅口;第二種,作案時團伙成員之間發生內訌,都拿著槍,於是火併。我更傾向第一種可能。”發言的是王春林,看來他早琢磨過這個問題。設疑者並不信服:“第二種可能是不存在的,這夥人不是一般人,計劃周密、行動迅速,組織得很好,有什麼事能使他們臨時內訌呢?是內訌的人就走不到這一步!再說,以當時的情況,危急之中,再來四個人都不多,哪還顧得上火併?第一種可能也說不通,身上沒有槍眼,怎麼被保幹擊中?兩槍都是獵槍打的,清清楚楚。” 王春林移動了一下富泰的身體,毫不退縮:“我也不認為這兩種可能現在都能得到解釋,有些事情我們還搞不清,可是關鍵是我們現在排除了無名屍不是罪犯可能,就要去具體設想發生了什麼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有沒有誤傷的可能?”興安分局副局長小心翼翼地插話。“這兩槍都是正面打出的,臉對臉,怎麼會有誤傷?” 有人挑了個頭,會場上的議論就豐富起來,鄰座之間有的低語,有的點頭,私下達成不少共識。 閆自忠看了何局長一眼,何文軒朝他點點頭,意思是請他繼續說。會場上的人都自覺地住了口,等著上級代表發話。 閆自忠最富於感染力的是眼光和笑容、他目光活躍、閃動,笑起來神采飛揚,但此刻這些表情全無蹤影,換上了一副嚴肅持重的面目。 “為了無名屍到底是不是罪犯,我們已經花了六天時間,再不能舉棋不定了。現有的條件就這麼多,關鍵是判斷。第一,北樓二樓調度室的目擊者,大部分說看到3個人從籃球場往西逃跑,我看是可信的。但作案的不會只有3個人,應該是4個人,東邊兩個,西邊兩個,另一個哪去了呢?應該是被擊斃了。第二,經過大規模的排查,證明11號屍主不是南山礦機關大院、也不是南山礦下屬單位的職工,其他人進入保衛科值班室的可能是很小的。”他是站在值班室門前的空地上面朝門被打倒的,這種位置說明他更大可能和其他罪犯一樣是後闖入者。第三,這個人若是本地人,六天時間裡早該有人認屍;若是外地人,能直接找到值班室,市內也該有其他知情人來說明情況,因為案子人人皆知。第四,這具屍體被燒燬得太嚴重,肯定屍身上覆蓋有燃燒物,像是有意滅跡。第五,保幹張華文是在會議室門前向內射擊時被身後從東邊趕來增援的匪徒打中的,他向屋內射過槍。我到現場看過了,王處長也證實從那個角度可以擊中11號屍主。那麼,總結一下,11號屍主不是罪犯還會是什麼人呢?我同意王春林同志的意見,現在首先排除,排除了不是犯罪分子的可能,下面的事情就明朗了。 “當然,沒有在屍身上發現獵槍以外的彈痕,這是最大的疑點,沒有這個疑點,我們早就該下決心。的確存在搞錯的可能,要冒一點風險,但也要看風險有多大,我們並不放棄其它偵查方向上的工作,要同時進行。即便這個人是無辜者,也要查清是從哪裡冒出這麼個人來,查清了沒有壞處。”他手裡的一支菸一直在手裡捻著,把話說完,才送進嘴裡點燃,吐出一股煙霧。一年半後,閆自忠由於身體狀況把煙戒了。他的這番話再沒有引起爭議。 接著便是委託專人起草通告和重新部署警力。強調多警種協同作戰,立足鶴崗,以南山區、工農區和南山礦為重點,以南山的六號地區、工農區的文化派出所管片內和南山礦北樓為重中之重、以無名屍為突破口,全面開展偵查破案工作。徐新民副局長負責路面和堵卡工作,李洪傑副局長負責南山分局和收審站的工作,常士梅副局長負責經企內部工作,礦山公安處陳處長負責南山礦工作,呂志錕副局長協助何局長負責全面工作,閆處長則集中所有情況。有人問道:“摸出來有‘現行’的‘刀槍炮’和其它人員怎麼辦?”何局長回答:“抓起來!這次肯定要抓一大批,收審站可能要住滿。”“閆處長則說:“抓起來有好處。一來澄清社會面,二來叫他們提供線索、戴罪立功。特別是無名屍相片,要多印一些,讓看押人員逐個辨認,看有沒有認得出來的。立功者受獎,兌現政策!”又轉向收審所長張良春:“你那裡怎麼樣?張所長。” 張良春四方臉,濃重的眉毛,絡腮鬍颳得精光,烏髮天生有捲曲,略加修飾便呈大波浪型,風度是有的。他點點頭說:“沒問題。”他說了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2月5日晚,鶴崗市電視臺身穿西服的男性新聞節目主持人嚴肅地宣佈,當晚20:00將播放鶴崗市公安局局長何文軒的重要電視講話,請廣大市民到時收看。整個“鶴崗新聞”節目時間,電視熒屏上不斷出現條形字幕,提醒市民注意這一預告。在這之前,鶴崗人對“1.28”大案案情始終處於半朦朧的瞭解狀態,以致謠言四起。現在有了正式的官方消息,自然都互相傳告,等候收看。20點整,何文軒身著警服在電視屏幕上露面,見過他的人都能感到這位頭髮稀疏的公安首腦變得憔悴了。儘管他顯得鎮定、語音鏗鏘,緊鎖的雙眉和臉上一道道皺摺還是透示出內心的焦慮。拿稿子的手時起時落。關於案情,他宣佈說:“四名犯罪分子駕駛一臺北京吉普車、手持五連發獵槍闖入南山礦保衛科,開槍打死、打傷多人、搶走‘五四式’手槍三支並爆炸縱火。在我保衛幹部、經警的英勇反擊下,罪犯分子丟下一具屍體棄車逃跑。”這裡沒有提到南山礦傷亡的具體數字,但是初次公佈了罪犯為四名,其中一個被打死,屍體留存現場。他代表公安方面表示了破案決心,用語堅定而不留餘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廳以及市委、市政府、礦務局的領導對此案極為重視,多次指示:不管下多大力氣,一定要破獲此案。”“……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偵破此案。”“此次破案是必然的、我們有能力在最短的時間內偵破此案。”鶴崗歷史上,發生大案後警方用如此強硬的口吻預言破案是第一次。這些話一箭三雕,既激勵所有民警義無反顧地投入工作,鼓勵知情者消除顧慮、大膽舉報,也說給可能正和大家一樣收看電視的犯罪分子聽,要他們不必存僥倖心理,儘快投降。 何文軒使用了“人民戰爭”這樣的字眼,號召廣大市民為破案獻計獻策,提供線索,並通報了犯罪分子的有關情況:“現場遺留的一具罪犯屍體,年齡為24-25歲,身高1.73米,體態適中,前數右上側第三顆牙齒為樹脂膠假牙,上身穿煙色皮夾克,下身內穿一條黃色秋褲;另一名犯罪分子身高1.70米左右,圓臉,皮膚較白、眼睛中等,身著帶領花的警式服裝、戴一頂有帽徽的氈絨警帽。又一名犯罪分子男扮女裝,頭帶假髮套。”“對提供重大線索破獲此案的,指揮部決定給予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重獎。” 關於懸賞的額度,會議上曾經引起一陣小小的爭執。坦率講,公安經費十分有限、甚至可憐、全國警察平均每人每年只撥給人頭費6800元,而實際支出至少在2萬元以上。此次破案耗費的財力也很驚人,因此有人主張獎金以3萬元為限。但另有些人反對,理由很簡單:現在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公共汽車上眼看著別的乘客被強姦置若罔聞的都有,錢跟不上怎麼行?現在的人就認錢,錢多了就等於警察多了,何愁不破案?有的甚至主張開到10萬元,索性多花點,真正算起來也合適,早一天破案,節省多少錢?更何況社會效益遠不是經濟核算能衡量的。 對於唯金錢論的觀點更多的同志表示反對,認為廣大人民群眾是有正義感的,不會只為錢提供線索,當然也應該承認,現在社會風氣有些問題,有些人顧慮多,適當地要給些獎勵,那是少數人的問題。持前一種意見兵立刻問:“如果掌握線索的剛好是這種人怎麼辦?”這麼問不是沒有根據。在鶴崗發生的另一起大案中,3名犯罪分子凌晨推著一臺搶劫到的“老爺車”在大路上走,東張西望,行跡可疑,恰遇見2名刑警,遭到盤查。其中1名犯罪分子突然開槍,當場打死1名刑警,打傷另1名刑警,搶劫到手槍2支,子彈數十發。又將受傷的刑警砸死,把兩人的屍體拖拉20多米扔進“馬葫蘆”中,“老爺車”推到300米遠的居民樓院內隱藏。又再次返回現場,在手電照明下用破衣服擦拭和掩埋現場血跡,撿走彈殼,然後逃走。 那是夏天,路旁的住宅區居民樓上都開著窗戶,夜裡睡覺不關。犯罪分子從開槍到破壞現場在樓下足足幹了1個小時。居民樓上肯定有人被槍聲驚醒和扒窗戶看到一些過程。警方多次派人到各樓瞭解,反覆做工作,言談話語裡猜到有的人知情,但就是挖不出東西來。談到最後,知情人提到自己家庭困難,孩子連學費都交不起,只好輟學,民警才明白了,開始講價錢,經過討價還價,獲得了目擊者證詞,為破案創造了條件。所以在懸賞問題上引起爭執不是小題大作。10萬是肯定拿不出來的,根據鶴崗的生活水平和經濟狀況,5萬元也許是個合適的數字。最後上報到市裡,市委書記仲永祥、市長馮悅華親自作了指示,同意由市裡籌措這筆經費,爭論才平息下來。事後證明,這5萬元起了作用。 何局長在電視講話裡還嚴厲地告誡犯罪分子家屬,要放下包袱,大義滅親,主動到指揮部或當地公安機關講明情況。已知情況拒不交出罪犯或為其提供錢財住所的,一經查出,將以包庇罪、窩藏罪追究法律責任。凡主動講明情況,為偵破案件提供線索的,是以實際行動挽救已走向毀滅邊緣的親人,為破案立功。警方將按照規定給予嚴格保密,保護報案者的人身安全,同時獎勵人民幣五萬元。 講話的最後部分直接以犯罪分子為對象,正告他們必須主動投案自首:“你們在現場及逃跑時留下了大量的犯罪痕跡物證,這些痕跡物證為我們偵查此案提供了有力的線索。因此,我們說破獲此案是必然的。”何局長重申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保證只要坦白自首,“一定按照國家法律,給予寬大處理。”這個電視講話在黃金時間重複播放了3天。以“1.28”破案指揮部名義發出的《致全市人民一封公開信》和案件《通告》刊載在《鶴崗日報》和《鶴崗礦工報》上。 南山分局刑警隊副隊長劉仲義認為,鶴崗有電視的人家並不普遍,看報的人更少,應該廣泛張貼登有犯罪分子特徵的《通告》,貼在醒目的位置。根據他的建議,《通告》加印了10萬餘份發放全市各個地區。南山地區投放了4.5萬份,幾乎家家門前都貼有1張。在公開發動群眾的基礎上,新的一輪更大規模的摸排查工作開始了。 所謂摸排查,按地區劃分。分局負責大的區劃,又分出小的區劃交由派出所負責。各級機關幹部,包括市局黨辦、行政辦、財務室、醫務室的幹部,不分男女一律充實到基層參加工作,案件不破不得回家。 摸排查按委分,大體上兩個人負責調查一個居民委員會範圍的住戶,大委有3個人負責的。一個委大約有十幾個組,每個組大約有二三十戶人家。必須一戶一戶地走。摸查對象基本根據《通告》上指明的特徵確定,主要指18-35的男子,1.70米以上身高,再附加一些其它條件,如有假髮的、有黑槍的、有相似服裝的、參加流氓團伙的、會開車的、突然出走的等等。 調查有關對象必須面見本人,還要做好解釋工作,消除某些群眾的反感。有關情況不能只聽本人說,要交叉詢問,向左鄰右舍瞭解所說的情況是否屬實。這樣搞一輪大概要7天時間。任務之繁瑣,耗費人力之多令人吃驚。也許更令國外同行吃驚。即使在公安部門內部,也有不少人對這種方式感到厭倦,認為並不起大的作用。很明顯,往往是真正關係重大的事群眾不敢說。但截至目前,還離不開這種方式,總是要盡一切努力擴大信息源,獲取有用的信息,你很難說哪種信息絕對無用。警察的素質各有不同,這一點閆自忠最擔心。犯罪形勢變了,犯罪分子的素質不斷提高,手法日益狡猾,相對地、警察隊伍的一般素質卻提高得沒有這般快。有的警察不適應新形勢,仍習慣於過去一套作法;有的不敬業,不甘清貧,不安於本職工作或把心思用到職外“創收”上去,談不上鑽研業務。這個反差是承受不起的。凡閆自忠經手的案子,90年代以來,他想不出有哪一起未因個別警察不稱職而放過犯罪分子的,即便最後破案。在摸查撒下去這樣多的警察,難免有人失職,若放到重要位置,可能使全局功虧一簣。使絕大部分民警的工作勞而無功。何局長也頗有同感。在會議上再次重申了他的紀律、這次要求各級領導直至普通警察層層立下軍令狀:哪個地方摸漏了領導負責,誰摸漏了扒誰的裝!當警察的,苦滋味最在這種時候。真要扒誰的裝,閆自忠也是於心不忍。在密山當公安局長的時候,一位老警察因為摸漏了一家“鎖頭戶”捱了大過處分。他來找閆自忠說情時眼淚都下來了,因為他馬上就要退休,實在不願意幹了一輩子背個處分離開警察隊伍。閆自忠心裡也很難過,又不能鬆口,那種滋味也不好受。 當刑警的不容易,正派人,掙兩壺醋錢,和救濟金差不多,擔的責任又大,冒生命危險,圖什麼呢?有時想起來也心酸。他知道有個刑警,年輕輕的與罪犯格鬥時負了重傷,由此半身癱瘓,靠老婆端屎端尿。老婆不錯,一直忍著,忍了十八年,到十八年頭上到底忍不住,哭著和他離了婚。刑警不容易,刑警家屬就容易嗎? 說來說去閆自忠還是痛恨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已由逃避型轉為對抗型,於是將刑警置在疲於應付和危機四伏的境地。想深些他更痛恨的是犯罪,制止犯罪要比制止犯罪分子更難,是什麼在誘發犯罪像瘟疫一樣地蔓延呢? 他站在樓上的窗前,俯瞰著街上稀疏的行人:他們每一個都很普通,穿著類似的衣服。人群中有一個戴護耳的比別人走得快些,還朝這邊望了望,他的樣子也很變通,但他會不會是犯罪分子呢?犯罪分子表面看與常人無異。閆自忠對自己一瞬間的離奇想法感到可笑,他向自己解釋說:這不過是懷疑許多人有犯罪的動機。 王克立沒有參加會上的爭執,但爭執的內容他句句聽在心裡。作為局裡的同事,同級別的工作組成員,閆自忠顯然迴避直接對他下達指示之類的意見,也信任他的的工作能力。 但他總感覺到閆自忠的眼光裡對他還有所期待,這是不必明說的。在刑技方面,無論閆還是何都對他百分之百地尊重,當指揮部確定11號屍體為罪犯之一時,他完全明白了自己下一步應該做什麼。這一點在排除11號屍體不是南山礦職工之前不大容易想到,一旦排除,他便突然想到了。當會上提出這名罪犯死因的兩種可能時,他幾乎要脫口說出:還有第四種的可能! 他沒有說出口,他是個嚴謹的技術工作者,不喜歡像偵察人員那樣在得到事實之前大膽推測,即使在得到事實之後,他也習慣於格守事實,不發揮想象。技術人員的想象力有時是有害的。王克立翻閱過海林大案的案卷。在海林系列案件中,有一起石河鄉派出所所長丁國春及妻子被人殺死在家中,丁被“五四式”手槍擊中頭部,槍被搶走。公安分析案情時,初步形成熟人作案的意見,丁的外甥侯松柏受到審查。技術人員對侯進行銅離子檢驗時,發現侯身上有陽性反應,手及衣袖上的反應不僅量大且有方向性,加之侯的右手汗毛比左手的短,就作出了侯的手及衣袖上留有大量碎銅屑,系近期擊發槍支所致的鑑定,出具了刑事技術鑑定書。又查明侯在發案前幾天沒有接觸過任何槍支,更沒有打過槍,偵查部門便根據鑑定把調查工作全部轉向侯松柏,釀成了一起錯案。 照王克立看,該案中技術人員就是想象力過盛造成失誤。不過今天偵察人員的想象力卻啟發了他的思路。他立刻叫上吳印達、倫江等人同去富力醫院。在車上,倫江問他到底有什麼想法。王克立扶正眼鏡,提出一個問題:“如果說,有人確定,無名屍主是保幹打死的,以後犯罪同夥又在他身上用獵槍補了兩槍,但檢驗時發現保乾的手槍彈殼,那是出了什麼問題?”兩個想了想,倫江說:“我知道有人這樣推論過,可是這種推論也許不正確。”“不,我說的是:假設這種推論是正確的。”吳印達詫異地睜大眼睛:“你是指……”王克立點點頭。吳印達忽然感到了一些緊張。11號屍體仰躺在一座近似檯球臺的解剖臺上,雙腿分開直挺,兩隻小臂向上彎曲著已再放不下來。兩手前勾,姿勢像猴類。慘白的月光從窗外照射進來,為黑黝黝的屍身打上一條輪廊光。猛開燈,看到這具殘缺不全的人身,王克立感到一陣噁心。沒有確定此人是罪犯之前,王克立只能把他視為受害者,現在確定下來,眼前那副本來就令人恐怖的面目頓時變得猙獰起來。頭顱後頂部開放性的創口在腦殼上炸開一個洞,留下齒形的創面,像西瓜摔掉了一塊。這是右頰部一槍左眼部一槍共同形成的,腦組織裡已用鑷子夾出許多鉛粒。三個人靜靜立在屍體面前,同時盯住槍創部位。王克立不是法醫,他的專業是痕跡,但對法醫方面並非一竅不通。獵槍屬霰彈槍,每次射出的彈丸數量很多,射擊後散開的面積大,損傷的範圍大,命中率高,但射程短,大多數彈丸不能穿過人體,只造成盲管創。無名屍頭上右頰部和眼部的創口都很大,邊緣不整齊。看來射擊的距離較近,形成了貫穿創。“如果只中一槍,彈道能貫穿嗎?”他問。吳印達回答:“不太容易,一般只有少數情況下,比較大的單個彈丸能貫穿。現在是打了兩槍,雖然角度不同,但出口一致。所以頭頂打崩了,另外,我估計這種獵槍經過了改制。”“有沒有可能發現第三槍?”“我也在想。”吳印達思索著,“如果有這一槍,彈道又完全重合,那麼可能一點痕跡也看不出來。這一槍應該是手槍打的,很容易擊穿頭部,射入口和射出口的圓孔會比較清晰易辨。但如果再跟上一槍,用霰彈打,彈孔和彈道就全破壞了,發現原來的彈道只能憑運氣。”“那就看看咱們運氣怎麼樣。”“腦組織可能要全部取出”。“取出吧。”吳印達和倫江戴上手套,開始操作。他們檢查得很仔細,一點一點地辨認。王克立負責給他們打下手、遞器械。 偶爾他也看一眼屍主齜牙咧嘴的面容,想象著他被擊中第一槍……第二槍的感覺,那是他生命中最後感覺。這人先想到的是死還是悔呢?相信他在神志尚清醒時不會再想到錢,儘管他是為錢獻出了一切。王克立經濟上也不寬裕,不過,和罪犯拋下的軀體打交道打多了,漸漸地開始把許多事都看談了。一個人曾經生存過,後來又消失了,在這中間能留下什麼痕跡呢?檢驗工作進行得極其艱苦、耗時,如果不是預先有種信念甚至是結論支撐著,嘗試隨時可能被放棄。2個小時過後,倫江指著一處地方給吳印達看,吳印達用放大鏡認真觀察,兩個人討論了一陣。“在這裡。”吳印達放下鑷子。“什麼?”王克立問。 倫江用一根細通條撥動軟組織給王克立看中,用語言說明軟組織上留下了一小段手槍子彈的彈道,僅僅是一小段,但由於彈頭的旋轉,仍然留下光滑的孔道。 為什麼在彈道重合的情況下還能留下這一小段手槍彈道,吳印達和倫江也說不清。也許彈頭在體內受到骨的阻抗,曾稍微改變了方向。對這一點再無人能判別,成為一個謎。 不管怎麼說,屍主先前最先受到的是手槍的一擊,已經找到證據。手槍彈頭最先貫穿了頭顱,不知飛到何處,也許被罪犯拾走了。閆自忠和何文軒聞訊立即趕到了醫院,向3人表示祝賀和感謝,他們心中的石頭落了地。 1月28日晚間南山礦北樓槍戰中發生的一幕得到了解釋。首先是保幹擊中了這名罪犯,這一槍打在右頰。他並未當場斃命,可是同夥們弄不走他,或者根本不想弄走他,就朝他臉上補槍,一槍在右頰,一槍補在左眼。補在右頰的一槍耐人尋味。無疑是有意對準原來的槍眼打,幾乎徹底破壞了手槍彈道,使公安的偵查陷入迷津。這些人居然有這樣豐富的經驗,使閆自忠暗自讚歎。他知道,大凡系列作案又多次漏網的罪犯都不是尋常人,這些人做警察,可能是很出色的警察,做了罪犯,就需要最出色的警察去對付。“將來破案,第一功應該給打中這個罪犯的保幹。”閆自忠說道。使罪犯遺留下一具屍體,成為破案中最大的線索,功勞確實難以低估。是哪個保幹立下這一功呢?只有保幹有條件,一個是保衛科長姜生奎,一個是大個子保幹張永華。是他們兩個最先衝出金庫,持手槍與犯罪分子交火,並把犯罪分子堵在屋裡。這個人不應該是姜生奎,雖然他說明他擊中了一名歹徒,但據他描述這名歹徒留披肩發,是從走廊另一頭奔襲過來的,他們只在走廊裡對射,姜生奎沒有衝到過會議室門口。 唯一能射中這名罪犯的只能是張永華,他衝在最前面而且越過會議室門口向裡面打槍,只有從他的角度能夠看清值班室裡的罪犯並把對方打倒在地。他自己壯烈犧牲。他倒在門前,後來,進入現場的人們只知道他是受害者之一,從現在起他已經是烈士了。經“1.28”專案領導小組的兩位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郭鴻翔和礦務局黨委副書記倪忠勤的提議,鶴崗市委常委討論通過,一個月後,南山礦為張永華舉行了隆重的葬禮,正式授予他烈士稱號。

第十章

李洪傑、呂志錕看出第3槍打得打得蹊蹺,王春林聯想“1.25”大案罪犯特徵。想搶工資款的不止一夥人。 無名屍的來源的確定,給“1.28”大案黑色的內幕撕開了一道裂縫,市委、市政府和省廳都略感到略微透過了一口氣。鶴崗市的一切工作仍需正常進行,迫在眉睫的是,2月15日將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在“1.28”大案的陰雲籠罩之下,召開這樣的大會,氣氛可想而知。誰也不能阻止代表們在整個會議期間對恐怖的案情議論紛紛,尖銳地向市政府提出質疑。而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所作的有關四年來全市各方面的總結,也將遇到代表們的冷漠、缺乏信任感的看待。至於選舉的效果如何,更無法事先預料。關於大會是否按原定日期舉行的問題,市人大常委會請示了省人大常委會,並徵求了市委的意見。省人大常委會和市委都認為會議應該如期舉行,於是,籌備工作便正式啟動了。市委書記仲永祥在電話裡問何局長能否在15日以前破案,口氣完全是探詢式的,他聽出何局長為難的態度,就馬上轉移了話題。廳長徐衍東和副廳長張昕楓也分別給何局長和閆自忠打了電話,徐廳長強調要從無名屍入手擴大戰果,充分發動群眾,並傳達了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白景富副部長最近對此案的關切,張副廳長則指示說,從作案規模和手法看,這夥匪徒不會是初次作案,也不會是初次作大案,要注意聯繫歷史資料,尋找併案的條件,擴大線索範圍,要把無名屍管好,以屍體為突破口組織偵破,現場勘查要過細,長期堅持,力爭不斷拿出新的東西,並圍繞物證開展工作。所有領導都沒有忘記重複一點:此案必須在近期破獲。所謂“近期”,按理解不應超過一個半月。 何局長和閆自忠又組織了兩次現場研討,研究無名屍究竟屬於哪一路子人。屍身下遺留的殘片也都擺在瞭解剖臺上。王克立一一介紹了殘片:棕色仿羊皮殘片,底邊54釐米、長41釐米。中間夾白色睛綸棉絮,套黑色綢面。領口為棕色仿羊毛棉領,毛長1釐米,殘片34X7釐米。草綠色毛衣殘片,底邊長31釐米。紅、黑條相間色“的確良”襯衣片三條,寬5-31釐米。黑皮帶寬2.5釐米、長8.5釐米。藏藍色“的卡”外褲殘片,後褲腰中段雙絆帶。草黃色軍絨褲殘片,上沿13釐米,內存鬆緊帶32X37釐米。 在摸排工作中,這些衣著特徵已列入調查內容,但直接憑衣物識別對象不大容易,衣物殘留往往是作為輔證發揮作用。“這些東西的新舊程度怎麼樣?”閆自忠問。王克立回答:“皮夾克和套褲很新,幾乎沒有什麼磨損程度。絨褲很舊,起碼使用過5年以上。”閆自忠沉吟:“就是說,這個人不富裕。外衣外褲是專為作案買的,買的也是便宜貨。這夥人經濟上困窘,急於弄大錢是可信的。”何局長說:“在市裡,這種打扮的人也不少。” 閆自忠環顧了一下大家,語調緩慢地說:“現在已經有好幾點證明這夥人作案手法不一般:第一,案前精心策劃,周密準備,掌握內部信息準確;第二,配合默契,指揮得當;第三,焚屍棄車,臨危不亂;第四,儘量消除現場痕跡。所以,說他們是第一次作案,恐怕難以解釋。張廳長指示我們要多從併案上考慮,這也是偵查的一個方面。大家不妨認真回憶一下,有沒有值得參考的東西,即使現在用不上,將來偵破後也會有用。都看過去年海林系列大案的通報吧?併案在那起案件的偵破中起了重要作用。” 張副廳長和閆自忠都經歷過海林大案,所以對併案較為敏感。閆自忠甚至認為,“1.28”大案可能只是鶴崗發生的系列大案中的一起,系列大案一般是以謀財為動機,而現在想發財的人都想發大財,不以搶幾萬、幾十萬為限,必然一發而不可收。 在海林案件中,1994年1月17日王建才一家4口人被殺的案件暴露後,公安方面根據現場作案使用的2支槍的來源,很快將“1.17”案與“91.4.19”案以及“93.10.6”案合併考慮,迅速將柴河地區納入偵查範圍,後來又通過分析研究柴河和牡丹江市區未破的另外3起殺人搶劫案件,發現這些案件在被害對象、入室方式、殺人手段特點和破壞現場等方面都有共同之處,據此將這3起案件串並進來,使公安方面對系列案件的性質有了更加明確的認識,改變了過去認為屬於報復殺人的案情推斷,正確地判斷為搶槍持槍殺人搶劫案。同時,通過併案也獲得了更多的犯罪痕跡物證。如1993年“5.12”牡市郊區佟勝軍被殺現場遺留的左手拇指指紋,1993年“10.23”牡市東安區張懷成夫婦被殺搶走的警式風衣、“傻瓜”照相機和兩件“凱撒”牌男女皮夾克。另外,警方考慮到,6起系列案件的第一起是柴河趙偉石被殺,6起案件中5起被害對象是柴河人,目前犯罪分子的逃跑方向又包括柴河,因此準確地將柴河劃定為中心偵查範圍,突出加強了柴河工作的力度,終於順利破案。“不過,海林大案和這個案子還是有不同,”一位分局長猶豫片刻說:“海林的案子,罪犯用了搶來的槍支,可以說槍一響就暴露了,併案是必然的。我們這個案子,打了那麼多槍,沒有一支有檔可查……”“這說明了罪犯的狡猾,”閆自忠立刻接上:“我猜想過,罪犯4個人,面對十幾個保衛人員,現場只留下2支獵槍的痕跡,難道會有2個人赤手空拳闖進大樓嗎?似乎不可思議。是不是存在有用槍不開槍的情況呢?海林大案中,張四維、王成巖搶了槍後一直也是堅持不開槍的,只是萬不得已才開了槍。另外,併案不是侷限於槍,任何方面都可以併案。” 他指了指解剖臺上的衣物殘片:“從這些東西上看,這夥人還比較窮,沒有搶到過什麼大宗的財物,所以才急,才鋌而走險,但我不相信他們從來沒搶過,總是越幹膽越大。沒殺過人的,第一次不敢殺這麼多人,沒搶過的,第一次不敢搶這麼大的,一般如此。” 這番話說過,在場的人都陷入沉思狀。過了一會兒,有人開始提起鶴崗近年來未破獲的幾起搶劫案,也有人補充,但沒有明顯的因素將這些案子與此案聯結起來。何局長吩咐人把局裡的卷宗取來,上面記錄有一系列舊案的摘要。閆自忠翻開目錄,列為重大案件的竟也排滿了幾頁紙。一件件念下去,頗費時間,唸到四分之一,閆自忠煩了,說:“打住吧,我們要的是活的線索,活的線索應該記錄在腦子裡,要動腦筋,集思廣益。”又議論了一陣,看看一時大家還得不到新的啟示,閆自忠便與何局長商議,準備暫時體會,把問題留給大家回去思考,同時派專人研究這方面工作。正這時,市局副局長李洪傑忽然說他有個想法。 他指著無名屍頭部左眼上的槍洞,疑問道:“這一槍是怎麼回事?” 眾人都盯住他手指的地方。 閆自忠被吸引住,鼓勵道:“你說吧!”李洪傑清清嗓子:“剛才我在想,這個人一共中了3槍,第一槍是保幹打中的,打在右頰,第二槍、第三槍都是同夥打的,為了滅口,那麼哪一槍是第二槍,哪一槍是第三槍?”“我很同意閆處長的分析,右頰上這一槍有雙重作用,既為滅口,也為滅跡,這是非常高明的一槍。不過,添了這一槍,足以斃命,為什麼還要打第三槍?”“好!這問題提得好!”稍一思忖,閆自忠就露出滿臉讚許:“你是說,打在眼部的是第三槍?”“這倒不一定……”李洪傑猶疑:“我是說,第三槍如果打在眼部,就顯得沒必要,更合理的解釋是第二槍打在眼部,當時斃命,第三槍打右頰純粹為了滅跡。”“那有什麼區別呢?”有人問。 閆自忠搖搖頭,精神集中在屍體頭部。“有區別……李局長說得很對,這裡面有一槍顯得多餘……”他轉回頭問王克立:“你看有兩槍是不是夠了?”王克立點頭:“按照位置,足夠了。”又轉向李洪傑:“你斷續說……”李洪傑表示,他還要再想清楚些。“我明白李局長的意思,他是說,打在眼部這一槍或者不近情理,或者多餘。”站在李洪傑身旁的副局長呂志輥在眾人的沉默中表態。“你怎麼想?”何局長問。 呂志輥雙眉緊蹙:“假如為了補槍,不是為了報復,這一槍對準眼睛打顯得過於殘忍--他們畢竟是同夥,據我所知,這些人都是鐵哥們兒,不然幹不了大事。距離這樣近,照哪裡打都行,又何必打在眼睛上?相反,第二槍打在右頰原來的彈道上倒比較合情理,也容易符合同夥當時的心理。” 閆自忠連連點頭,覺得大家開始想得深入一些,這正是他所期待的。“其他同志有什麼看法?”何局長問。於是又有幾個人相繼發言,有的認為當時的情況會很複雜,有些事帶有偶然性,得不出合理的解釋。此外,這些人心毒手狠,早已失去常人的人性,單用情理解釋可能會陷入迷途,但都贊成不必打兩槍。經過一陣爭議,閆自忠表態說:“我認為,李局長提出了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確定這個人是罪犯以後,這樣的問題應該提出來了,這是一條線索。呂局長從情理上分析了眼部的一槍,也很有價值。當然其他有的同志說得也不錯,不能光從一般情理上解剖犯罪,我們現在還無法斷定這一槍的實際情況,但是,我又認為呂局長能夠從情理上剖析作案人心理是很值得提倡的。和我們打交道的,是罪犯還是人?既是罪犯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有些案子的某些環節,不通過人的心理分析就無法破案的。我舉個例子……” “部裡烏國慶同志曾經到我們省講過一次話,他舉了個例子。有那麼一個案子,罪犯把一個女的衣服剝光了,腦袋砍掉了,肚子豁開了,扔在野地裡。還在女的陰部放了一把油菜籽。勘查現場時大家就研究,這個人怎麼這麼狠,為什麼要放這個東西呢?反映犯罪分子什麼心理呢?當時認為,這些油菜籽可能是為了給女的遮羞的。什麼才能產生這種心理呢?只有親屬。最後破了案,作案的是她公公…… ” “這個例子很使我受啟發。現在的作案有兩種,一種是氣質性犯罪,一種是社會性犯罪,照我看,搶劫案大都屬於後者,作這種案的人有正常的人性,只不過慾望比一般人強烈,思想有偏差,更缺乏耐心和容易衝動,未必在其它方面完全缺乏人性。就像志錕同志講的,沒有內部的人情他們怎麼可能作這麼大的案子?都說東北人大案多,四川大案多,東北人和四川人都有結夥的條件,都講義氣,這是作大案的必要條件之一。我們可以想想,當時這個人被保幹打中,打在右頰上,但是沒有死,可能躺在地上喘氣。這一槍從右頰射穿頭頂,已中要害,死不死只是早晚的事。於是需要同夥來補槍。補槍應該是經過同夥商量的,尤其是補兩槍。那麼,補在哪裡別人也看得見。從情理上講,打在眼睛上是不合適的,對別人也是個刺激,除非有特別的理由……” 閆自忠頓住了。“你是說,眼部有特徵?”何局長問。 閆自忠點點頭:“這只是個猜測。應該說右頰這一槍補得是很精心的,左眼這一槍也不應該出於隨意,特別是,如果這是第三槍的話……”他目光轉向眾人:“本地過去是不是發生過這樣的案子:嫌疑人左眼部有明顯特徵?”房間裡安靜得聽得出眾人的呼吸聲。“有。”從解剖臺右側傳出一個聲音。王春林不是一個想到什麼就說出什麼的人,尤其在這種場合,永遠不會頭一個發言。 閆自忠主張併案的時候,他已經把經手過的案子在心裡排列過一遍。到李洪傑提到眼部的槍痕,他忽然感到眼前有什麼東西一晃,終於抓住記憶中的一個碎片。起初他覺得兩者差距太大,後來又認為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最後,當閆自忠明確點題時,他決定把自己的懷疑付諸公論。 “1991年1月25日,小金鶴儲蓄所的搶劫案,案犯之一。 ”他簡短地提示給眾人。在場的有一半人,包括何局長,一經提醒,都若有所悟。可沒有人出聲,似乎都在斟酌。何局長說:“那不是一起案子。”“對,兩起。先是1990年12月19日工商派出所高連國被殺,槍被搶。當時我還在市局,”王春林從容不迫地說。“而後就有了‘1.25’,並了案。”興山分局曾副隊長說:“那是兩個。”“是兩個人,人數上不對。但是,已經過了整整四年,從結夥發展到團伙也夠時間了。”“有什麼證據嗎?”“沒有,只是猜測。有一點記得最清楚:罪犯之一左眼是‘格稜眼’。”東北話‘格稜眼’,指人的眼皮下斜,屬於面部缺陷。 閆自忠顯然很感興趣,從曾副隊長煙盒裡取出一支菸,掏出打火機點著,問道:“還有什麼其他體貌特徵?” “大約1.75米高,瓜子臉,比較白,不胖不瘦,當時20歲左右。他的同夥比他矮些,團臉,稍胖,年齡大兩三歲的樣子。”李洪傑開腔道:“這個案子我也清楚,搞了兩三個月,沒拿下來。”倫江捅捅身旁的王克立:“王處長,你還記得嗎?當時派了吳興奎把現場留下的彈殼送到省廳檢驗,你好像參與了。”王克立點頭:“對,能想起來。單玉梅作的鑑定,我複核。和高連國的槍認定同一。” 何局長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從體貌上看,那兩個人倒是和這具屍體以及另一名通緝犯有相似之處。春林想得好,應該再仔細研究一下。”恰這時,何局長攜帶的步話機響了。他打開開關,聽了幾句,對著話筒問:“確實嗎?” 大概對方作了肯定的答覆,他轉臉對閆自忠說:“自忠,在新伊礦和嶺北礦露面的那幾個人有下落了,其中一個已經被市巡警隊抓住了,有口供,牽涉到四個人。”“噢?”閆自忠眉頭一揚,“怎麼發現的?”“想搶鶴翔商店的就是他們,一個營業員中午在街上認出了一個,當時報了巡警。”“現在押在哪裡?”“新伊礦保衛科,陳處長在那裡。”閆自忠略一思索,說:“未必是這幾個人,但也很重要,我們是不是馬上去?”“好!” 於是,何局長簡單向大家交代了幾句,意思說併案的事儘快另找個時間議,不必全參加。秘書小劉負責把“1.25”和“12.19”案件的卷宗調來,其它工作繼續進行,就叫上李洪傑、呂志錕等人同閆自忠一起出門奔了新伊礦。路上,何局長在車裡又通過步話機命令市局預審科科長李華澤同時趕往新伊礦。 指揮部如此重視這個情況是有原因的。前幾天的摸查中,新伊礦和嶺北礦都有人反映,在上月底開支時,礦機關出現過可疑分子。節前,各礦都在想辦法為職工開支,經過銀行和礦務局的統一協調,各礦開支時間是25.26兩天。25日上午,10點鐘左右,機關大門外停了一輛“乃滋”出租車,藍色,下來5個人。其中一個身高1.70米左右,較胖,穿軍大衣;另一個1.72米左右,留長髮,穿褐色皮夾克。幾個人進門時互相嘀咕了幾句,然後相隨著上了二樓。二樓財務室門口圍了不少人,都在領薪水,幾個人在樓道暖氣片前站了一會兒。後來保衛科的人走過來,問他們是不是領工資,幾個人支吾了幾句就走了。當時保衛科的人起了疑心,跟到門口看了看,記住車牌尾號為“06” 1月27日,就是南山礦案發的前一天,新伊礦開支。上午9點鐘,也有一輛藍色“乃滋”開到機關大院門前停下,車上下來四個人(一說三人),在路北斜對面的小賣部門口低聲說話。其中一個穿褐色皮夾克,中等身材,留長髮。此人進了大院,約摸20分鐘後出來,與其他人交談了幾句,就都上車走了。據提供情況的店主反映,幾個人談話中提到“槍”字。這些線索摸上來後引起指揮部的注意,專門委派礦務局陳處長負責組織調查。 鶴翔商店是一家中型商店,坐落在新伊礦附近。1月27日下午4時許,3名歹徒走進店裡,其中一個身高1.80米左右,留平頭,寬下顎,穿黑呢大衣,另一個穿褐色皮夾克,1.73米左右身高,穿黑呢大衣的走近收款臺時突然從大衣裡亮出一支雙筒獵槍,威逼收款員把錢交出來。商店裡所有營業員和四五個顧客當時都驚呆了。正這時,門外又有個戴栽絨帽的青年人探頭進來,打了聲唿哨,裡面幾個歹徒便匆忙撤走,未取一文。有兩名營業員隔玻璃窗看見他們上了一輛停在門外的紅色“夏利”,車往西邊開走。 商店當即報案,市局也在當天組織了專案組負責偵破,第二天發生南山礦大案後,全部警力抽調出去,此案便暫時擱置。何局長曾向閆自忠提及此案,但分析認為作案方在人數、體貌特徵和作案方式上與“1.28”案犯有差別,估計是另一夥歹徒,閆自忠也同意這種分析。 何局長、閆自忠等人來到新伊礦保衛科時,審訊已告一段落。看押嫌疑人的房間裡放有一張桌子和三把椅子,一個穿風衣、眉毛短直、臉色蒼白的青年人坐在空地椅子上,神情恍惚。陳處長參加了剛才的審訊,彙報說,這就是1月27日下午穿褐色夾克搶劫商店的人,營業員對他的眉頭和麵目記得很清楚,一口咬定是他,又叫來其他營業員對證,也都指認是他,所以沒費多少事就使其招供了。還供出其餘四名同夥。“南山礦的事問了嗎?”何局長問。“問了,這傢伙是個雛兒,害怕得很,問什麼說什麼,說他們五個人有三支獵槍,本來也打算搶南山礦,還去踩過點,看到南山礦戒備嚴。就沒敢動手。”“其他四個人都在嗎?”他問。“據這個姓王、王強說,都在,他們躲了上十天,一直沒敢上街。今天這小子是頭回露面,就給猴住了。”“地址搞清楚了嗎?”“搞清楚了,已經派人去監視。” 何局長和閆自忠商議過後,決定晚間動手捕捉其他案犯。當晚9時,四名案犯全部被捕,同時搜出了一支五連發獵槍和一支雙筒槍,過程之順利也很少見。兩支獵槍都屬於黑槍,並且在排查中未被納入清查範圍,使何局長很感到惱火。五名案犯全部是礦山子弟,平均年齡22歲,都沒有正式工作。為首的叫孟北,較胖,唇上略有鬍鬚,被審問時常用手搔腮,曾因鬥毆被拘留過十天。審訊到一半,他母親哭哭啼啼地尋到市局,央求寬大處理,說她兒子平時沒做過壞事,這次只是一念之差,請求政府原諒一回,說到痛心疾首處,竟當場暈倒。後被陳處長叫來單位上的人勸走。 連夜審訊的結果,確信幾人結成團伙只有兩個月的時間,獵槍是幾人集資到河北白溝買的。除計劃搶劫新伊礦、嶺北礦工資款和搶劫鶴翔商店未遂外,未發現其它犯罪活動。五人中有一人會開車,25、27日兩人,借到生病的朋友的一輛牌照號碼為80356的藍色“乃滋”出租車到新伊、嶺北兩礦轉悠過,當時兩支獵槍都放在車內,因準備不足未敢決定動手。後轉移目標去搶商店。 出人意料的是,孟北供出另外還有兩個人想搶礦山工資款,一個叫李向軍,23歲,富力礦臨時工;一個叫曾嚴,22歲,無業閒散人員,兩人計劃過此事,曾找到孟北一來嫌他們“嫩”些,二來自己已有團伙,就沒有答應。據他了解,李、曾二人還沒搞到槍。閆自忠坐在辦公室裡,抽完一支菸才問話:“這地方怎麼出了這麼多想搶工資款的?”呂志錕回答:“窮啊,經濟不景氣,就業率低,又都想發財。真正搶銀行的少,想搶銀行的不見得少,現在銀行防範比較嚴,出入的款子也有限,就開始瞄準工資款,一個礦發一回工資少說也有幾十萬。看來將來這方面要特別加強保安,從門衛開始。”“窮不是主要原因。難道過去的人比現在富嗎?”“都窮當然又是一回事。我也琢磨過,恐怕主要還是心理不平衡……話又說回來了,現在什麼不要錢?誘發犯罪的因素太多了。” “不談這些。”閆自忠收住話頭,“你看這個孟北供出來的兩個人怎麼辦?”“我的意見是要傳來訊問一下,看看是否有犯罪活動,如果沒有,也要嚴厲警告一下,這都是危險分子。”“對,我同意,再看看何局長的意見。” 處理完這起案件,天已大亮。鶴崗緯度高,黎明來得特別早,閆自忠多少感到不適應。幾天來一直沒有睡好覺,胸口有些悶痛。想到幾個人作案,驚動了上上下下這樣多人沒日沒夜地苦戰,社會財富卻絲毫不會增加,真不知人類社會的某些方面怎麼會演變得如此缺乏理性。他預計,中國的警力在近年裡還須得到大大增強,才能適應目前的社會治安形勢。今後刑警的地位將進一步提高,但這種提高未必絕對是好事。他也想到他目前的對手,他們還剩下3個人,這3個人是否也像他這樣經常徹夜不眠呢?在聲勢浩大的圍剿中,他難以想象這幾個如何吃得下、睡得著。他們面臨的是生命的終結,也許還有精神崩潰的邊緣,後者實際上往往比前者更令人恐怖。他審訊過不少犯有死罪的罪犯,他們有些僅僅由於不堪忍受精神上的巨大壓力而供認了一切,相對而言,去死要比花費巨大的意志去剋制心頭的恐懼輕鬆得多。那麼,這幾個人現在的心境如何呢?他們是否在作案之前就想到了今天的處境呢?他相信這些人是不會出來自首,也不怕死的。從周全的策劃來看,他們具有縝密的思維,意味著已經把死考慮進去,曾經把生命和金錢作過比較,最後選擇了金錢。他知道在東北這叫“賭命”。他越來越想了解,這此頭腦冷靜地把生命押在賭盤上的人是什麼樣的人。

第十一章

1990年12月19日,民警高連國被殺死在選煤廠地溝內。1991年1月25日,高連國的手槍出現在小金鶴儲蓄所被搶現場。 僅僅根據打在無名屍左眼的一槍是為了滅跡,就把“1.28”案犯與發生在四年前的兩起案件聯繫起來,不能說有什麼實在的把握。但指揮部成員仍很重視,調齊了所有的檔案材料。從各方面情況看,發生在1991年1月25日的小金鶴儲蓄所搶劫案犯只有兩人,帶有一支“五四式”手槍。小金鶴儲蓄所位於向陽區區政府大樓南樓盡頭處,面朝一條算得上比較繁華的大街。儲蓄所門臉很小,無突出裝飾,淹沒在沿街一排與它規模相似商店之中,不大容易分辨出來。在這裡,每天出進的款項有幾萬元以上。像許多小儲蓄所一樣,房間被嚴密隔開一半,裡面是出納櫃檯,外面接待客戶。當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儲蓄內有3名工作人員,所長王人偉(男,25歲)、儲蓄員(女,24歲)。他們已經結完帳,陶雁在作表,王所長登記憑證,張明麗數現金。從外面進來的兩個青年人分頭行動,一個拎小型黑色皮兜奔櫃檯,把皮兜放下,趴在臺面上。據描述,作表的陶雁向他問了句“是存還是取”。這個人沒吱聲,走到通往營業室的門前,伸手去摘鐵門上的鎖。王所長查覺有異,從裡面過到櫃檯處,那人已從皮兜裡抽出一支手槍,對準王人偉說:“你趕緊把錢拿出來!我數三個數,不拿錢就打死你!”說完即將第一道門拉開。王人偉能辨認出“五四式”真槍,他對對方再將第二道鐵門拉開,就立即拿起一隻木凳準備堵住二道門。持槍人向他開了一槍,接著又開了一槍,子彈都似乎從王人偉脖子旁邊飛過去,打破了他的衣領。 十分驚訝的陶雁站起身來奔過去拉響了警報器,室內頓時玲聲大作。站在窗前的青年臉色變了,立刻招呼他的同夥“快跑”,兩個人就先後跑出門去,朝東跑。王人偉追出門,他們已跑遠,即報警。以後,在正式材料中,用“因儲蓄所工作人員奮力反抗,搶劫未能得逞,二犯倉惶逃跑”等文字敘述這一經過,可以說是比較準確的。在當時情勢下,王人偉仍操木凳抵門,陶雁沒經細想便拉響了警報器,這些舉動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出來的。兩槍中若有一槍擊中一王人偉,後果不堪設想。罪犯沒有射出第三槍是因為陶雁拉響了警報,而如果陶雁不這樣做,下一個受害者將是她和張明麗。他們的勇敢不僅保護了財產,也保護了他們自己。實際上警報器只是恐嚇器,沒有接通外界。向陽區公安局就在這條街的斜對面,距儲蓄所不到100米,但也不會聽到所裡的警報。在90年代初,各地銀行、儲蓄所還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威嚴,誰都知道搶銀行必定罪,犯罪分子不敢輕易往那地方想。銀行和儲蓄所一般也不會想到僱用保安,以及安裝直接通達附近公安部門的報警設施。 小金鶴儲蓄所案件是促使全市金融系統緊急動員起來、購置先進保安器械、嚴密加強日常防衛,時刻處於戰備狀態的主要動因,也正是從那個時期起,全國各地重要部門的保安工作都進入了一個新階段。短短一兩年裡,獨立設計或引進生產保安用具的大小工廠企業如雨後春筍一般湧現出來。保安隊伍也從無到有迅速形成一支強大的區別於公安的準警察組織。現在,人們走進任何一家儲蓄所或銀行分理處,都會發現一名以上穿深色制服、腰佩手槍、手持警棍的保安人員坐在座位上,警惕地打量著每一個推門而入的陌生人。 自然,犯罪與保安行為是輪番升級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進入90年代中期,銀行運鈔車代替銀行建築成為犯罪分子襲擊的重點。1996年2月8日,也是在春節前夕,北京市安惠裡甘水橋工商銀行分理處的幾名工作人員剛剛在保安人員的護衛下把“略有沉重”的密碼箱裝進運款車,分理處南側位置停著的一輛藏藍色“大宇”轎車裡中衝出一名端槍的蒙面人,將正準備上車的保安員打倒在地,又向車內其他人射擊,搶走兩個裝有鉅款的密碼箱驅車逃走。同年6月3日晨,一輛運鈔車從北京海淀知春裡銀行開出,駛離50米時,一輛黑色轎車突然攔住去路,車內衝出的蒙面人手持衝鋒槍,逼住運鈔車司機取得鑰匙,將後備箱打開搶走兩隻“鋁合金提款箱”。而在8月27日上午,同一罪犯夥同另一名歹徒在北京城市合作銀行濱河支行附近截住運鈔車時,遇到頑強的抵抗。罪犯在打倒4人後擊碎運鈔車後備箱內的玻璃,卻發現“即打不開款箱,也搬不動款箱”,只好“倉惶逃竄”。從這起系列大案中,可以見到搶劫與防範手段不斷髮展的歷史過程。小金鶴儲蓄所當天的庫存現金2萬多元。兩名罪犯徒步逃離現場,沿途有多人目擊。 緊挨儲蓄所的一家食雜店老闆崔XX提供情況說,當日下午15時47分左右,他出去倒灰,看見從儲蓄所跑過來一高一矮兩個青年人,“小個1.60米左右,穿挺瘦的衣服,什麼式樣沒看準。”戴什麼帽子沒注意,也沒看見手裡拿著東西。偵察員問他再見著這兩個人是否能辨認出來,他說不能,走對面也認不出來。在他家附近無人議論此事。南山區二建工作的劉XX當日從殺豬廠附近路過,看見一前一後兩名罪犯與他相反的方向跑去。其中小個子男人二十五六歲樣子,挾黑色人造革拎包,穿深色上衣、淺色褲子,圓臉,臉較白,身高1.65米左右。大個子男人二十三四歲,穿普通半新灰上衣、藍色舊褲,臉較白,身高1.73米左右。以前未見過這兩個人。當偵察員向他出示犯罪分子模擬畫像時,他認為有點像大個子男人,但臉沒有畫的胖,眼睛也沒有那麼大。他看見兩人往向陽區化工廠左邊的衚衕跑走。如再見到“不敢說能認識”。 住向陽區十八委的一名14歲的小學生吳X那天從院裡提桶出門倒水,看見那兩個人從化工廠那條道往下跑,跑進向陽區五金商店旁邊的衚衕裡。後面的人手裡拿一把黑色手槍,邊跑邊往衣服裡藏。前面的小個子穿灰色上衣,1.60米左右,手拿一隻黑色的皮包。嘴裡說著“快跑!”後面拿槍的大個子有1.70米左右,往衣服裡插槍時能看到槍的後半截。偵察員把自己的“五四式”手槍展示給這名學生看,該學生說這槍和那兩人帶的槍是一樣的。當日下午15時30分以後,住向陽區十八委的兩個小學生在門口玩,也看見了那兩個人。趙XX說他看見的高個子男人穿黑皮夾克,脖領上帶毛。矮個子男人穿呢子上衣,敞著懷,跑跑又停住,並把一支手槍揣在懷裡,沒插好,槍把掉了出來,又急忙往回塞了一下,兩人就跑遠了。 12歲的楊XX認為他看見的高個比偵察員(1.73)高點,右手好像包著布,手裡拿著槍,把槍插到懷裡。後面的矮個比他矮一頭,穿深灰色上衣,兩個都沒戴帽子。他們從楊XX家對面的衚衕裡跑下來,跑到衚衕口站下,前面的高個問楊XX和曾XX兩個孩子前面是不是死衚衕,曾XX說是,後面的矮個就招呼前面的高個,指著另一條衚衕說:“從這跑!”因為看見了槍,兩個孩子好奇地跟過去,在那條衚衕口看見兩人向右拐了下去,穿運動服的人回頭望了一眼,嚇得兩個孩子都跑回來。14歲的曾XX認為他看見的高個穿灰衣服,1.70米以上身高,戴前進帽。 那天礦務局總醫院服務公司的王XX下班回家,在家門口看見兩個人從對面跑來,小個子穿深色中山服,比大個子年長二三歲、圓臉。大個子好像穿半截大衣、深色,左胳膊夾個黑兜子,瓜子臉,臉色較黑,身材較瘦。兩人跑遠後,有個胖子走過來對王XX說,剛才那兩人可能是“拎包”的,王XX說是,就回家了。曾與歹徒抗爭的小金鶴儲蓄所所長王人偉描述說:持槍罪犯身高1.70-1.72米,年齡20歲左右,體態中等,長瓜子臉,中等眼睛,左眼有點斜,是格稜眼,頭戴黃色氈絨帽,上身穿半截呢子大衣“似乎是圓領”,褲子沒看清。此人說話為本地口音。另一名罪犯年齡比持槍罪犯稍大,也比持槍罪犯稍高一些,25歲左右,其它印象不深。 兩名女營業員則堅持認為站窗前的歹徒比持槍歹徒矮一些、胖一些,圓臉。儲蓄所的3個人都說,如果再見到歹徒能認出來。 上述證詞描繪了兩名罪犯從搶劫到逃離的一長段過程,但大家對他們體貌、穿著、年齡上的追憶互相多有矛盾之處。歸納起來,警方傾向於肯定: (1)兩名罪犯都是本地人。 (2)高個子罪犯身高1.71-1.72米,體型適中,瓜子臉,左眼下斜,上身穿半截呢大衣,持“五四式”手槍。 (3)矮個子罪犯身高1.68-1.70米,稍胖,圓臉,皮膚較白,逃跑時拿著拎包。這樣看來,兩人與“1.28”破案指揮部《通告》中明確提到的兩名罪犯確有相似之外。 曾參加“1.25”案件破案工作的王春林介紹說“從作案經驗和作案手段來看,這兩個人顯然9不能與‘1.28’案犯相比。他們沒有交通工具,逃跑時靠兩條腿,沿途被多人注意,可以說很危險,即使搶到錢,如何擺脫追趕也是個問題。他們本以為有槍就能搶到錢,沒想到遇到對方的反抗,一下子就慌了手腳,逃走時也不像‘1.28’案犯那樣預先規定了逃跑路線,有點亂闖,差點兒走進死衚衕。但我們當時分析,這兩個人還是有腦子,事先的策劃不一般。”閆自忠點點頭,評道:“策劃上的確有路數。第一,去搶錢的時間剛好是儲蓄所結賬的時間,也是一天裡現金最多、顧客最少的時間,事先肯定作過詳細調查;第二,全城儲蓄所不少,專門選擇離公安局最近的地方搶,不會是偶然的,大概認為那裡的戒備最鬆懈。這後一條在當時已經算是高智能犯罪了。案子沒破是什麼原因?” 李洪傑答:“還解釋不清。按說線索不能算少,開了槍,留下痕跡,與1990年‘12.19’案件並上了,特別是案犯眼部有重要特徵,都以為非破不可,沒想到進行了一個半月,還是沒有結果,後來認為,他們急於搞到錢,沒搞到,肯定還要作案,就暫時‘掛’了起來。”“偵查時的主要線索是什麼?”“眼部的特徵,格稜眼。根據兩個人逃跑的路線和徹底消失的地域,劃定了重點地區。所有符合基本特徵的、尤其是有格稜眼的,全都經過認真排查,我記得當時篩出了二十幾個嫌疑人,全都帶格稜眼,都被請到向陽分局做辨認。我看是無一遺漏,但經過目擊證人的辨認,全被查否了。”“那麼罪犯也由此明白,他們中的一個眼部特徵已被公安抓住,很容易暴露。”“是這樣,當時全城都在議論格稜眼,還有幾個人找到公安局來抗議。”王春林微笑地補充,很快又收斂笑容:“我也很奇怪,這個特徵是遮掩不得的。臨時遮掩更不可能。可以說罪犯除非經過公安部門的明確排查否定,很難避開群眾的議論。為什麼被他混過去了,到現在也是個謎。”“由誰辨認?”“主要是小金鶴儲蓄所的三個工作人員,他們都說得很肯定,能認出罪犯。”“也未必。大多數人不能可靠地辨認短暫接觸的人,特別是在危急情況下。我想重要的是,經過大規模的清查,這名罪犯和他的同伴都知道眼部特徵是要命的,一旦出問題必須千方百計掩蓋。”“你是說,他們很可能是‘1.28’作案分子?”李洪傑問。“體貌特徵上也像,只不過發展到四個人,有了車,有了會開車的,開始殺人滅口,而且有了獵槍,還懂得了儘量避免使用搶來的正規槍支--如果他們真是拿著一支‘五四’手槍闖入現場又不發一槍,那就是接受了小金鶴案件的教訓。--當然,現在還只是猜測。” 落在小金鶴儲蓄所外間地面上的兩枚彈殼為瓶形,固定彈頭的方式為卡窩緊口,殼長24.4mm,頸部直徑為7.62mm,底座直徑為9.9mm,無底緣,據此判明這兩枚彈殼為:“五一式”7.62mm手槍彈殼。彈殼底面上標有“947”、“80”字樣。在顯微鏡下觀察彈底舌痕,其形態完整,邊緣清晰,彈底窩凸凹線條痕明顯,特性穩定。經驗證,兩枚彈殼是用工商派出所民警高連國被搶31082992號“五四式”手槍發射的。於是“1.25”案件發生後,1990年的“12.19”案件很快被牽涉進來,予以併案偵查。在一份由鶴崗市公安局市場治安派出所出具的“關於高連國被搶走的槍支證明”中記載:“一九九O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五時許,我所民警高連國下班回家途經礦務局選煤廠十道煤倉被殺。犯罪分子殺死高連國後,搶走他隨身佩帶的‘五四式’手槍一支,以及槍套和隨槍佩帶的‘五四式’子彈。被搶走的‘五四式’手槍號碼為31082992。特此證明。” 礦務局選煤廠佔地寬闊,中心地帶為車間、辦公樓、機電房和浴池等設施。兩旁有大型煤倉。煤倉兩頭開放,通進鐵軌,平時常有裝煤車箱停放。鐵軌兩旁挖有地溝,地溝上覆蓋鐵柵,鐵柵距牆僅兩塊磚寬。倉庫裡黑洞洞的,走進去像步入山間隧道。 發現屍體的是一名57歲的銷售科工人楊xx,當晚17時10分左右(鶴崗此時天已全黑),他提著兩壺開水從辦公樓回檢煤房,自廁所後的煤倉第十道地溝的小便門進入穿行。進門後看見門裡側暗處有一隻方形摺疊凳躺到在鐵柵邊緣。後來在證詞中他說,當時他“並沒有發現人”,但可以想象肯定有種異樣的感覺震懾了他,因為凳子腿就搭在一具屍體上,而他沒有湊近去看。楊xx提壺回到煤房,對54歲的班長陳xx談了此事,兩人拿看手電筒進第十道地溝。尋到原處,發現了地上躺著的人。人躺在一處牆垛下,頭部靠牆,兩腿內彎仰臥。兩隻摺疊凳綁在一起,壓在人的腿部,旁邊還丟有一隻栽絨帽子。兩人看清此人頭部流了不少血,顯然是被人打的,便知出了大事,奔去泵房打電話。電話打給調度室,很快經濟警察就趕到了現場。據陳xx說去打水是在17時10分左右。楊xx為抄近路,往返都經過十道地溝,但去時沒有發現什麼。情報上報到市局後,何文軒局長、李洪傑副局長當即部署勘查現場。勘查工作由20時30分開始,21時50分結束。倉房內被十幾盞大燈照得雪亮,氣溫仍在零下20度左右。法醫方面的負責人是倫江,他至今對當時的情景仍記憶猶新。 屍體頭下淌有血泊,並流向地溝。西側牆上及牆垛南側面上有噴濺血點,東側鐵柵鐵柵上也有一塊血跡,血上有一枚殘缺不全的鞋印,鞋印東側是馬褲栽絨警帽,帽子裡外都有血點。屍體上身穿藍警服,右胳膊上搭有一隻檔案袋,內裝5本書,袋面上有擦蹭血跡。右膝上搭著摺疊凳,凳面上也有殘缺鞋印一枚。屍體東側鐵軌上停放四節車箱,其中北側650號車箱西側面上有擦抹血跡。屍體下身穿綠警褲,腰繫警用鐵環皮帶,皮帶距鐵環左邊緣10釐米處被割斷。鐵環中間有槍套,但槍被搶走。根據頭部解剖,可認定屍主因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 根據頭、唇及手背部創傷特點,可判定兇器為鈍器,又根據左額、頂部大部分創傷為帽狀腱膜破裂相應顱骨粉碎性骨折,另外大部分創口為條狀,判定為金屬類棍棒。 死者很快查明為工商派出所民警高連國,關於高的情況,派出所出具證明寫道:“高連國,三十二歲,鶴崗市公安局市場派出所民警、正式幹部。該同志為共產黨員,工作認真負責,工作時間遵守嚴格,未發現有違法違紀活動。”“工作時間遵守嚴格”,對工商所民警來說是難能可貴的。12月19日這天高連國依然像往常一樣17時準點下班。提著新買來的摺疊凳,挾著幾本書,於17時十幾分途經選煤廠第十道地溝,在那裡被害。部隊轉業的高連國人比較瘦,走路時略有彎腰,體重120斤,成為罪犯的襲擊目標。警方認定罪犯的目的在於搶槍。有槍就有錢,這是大部分搶匪的信條。當時社會上還買不到槍,持槍民警容易被歹徒盯上。那個時期全國不少民警被殺都緣由衣襟下露出的槍套。 在鶴崗,第一起殺害民警搶奪槍支的案件發生在1984年,這類案件當時在全國還不多見。主犯高乾是礦務局水泥廠一名26歲的青工。常混跡於檯球廳、舞廳。那時候一部分漂亮女人開始為更多的男人“服務”,只要有錢,男人可以通過婚姻以外的途徑獲得美色。高乾在舞廳就結識了這樣的一位女子,嚐到甜頭,接下來便是如何迅速搞到更多的錢維持關係。短短几個星期,他周身被感官刺激燃起的慾望已無可抑制,找了個同夥,就開始滿大街搜尋帶槍的人。1984年1月13日晚17時許,兩人在工農區跳完舞出來,周身還散發著瘋狂作樂後留下的氣息,走到南山飼料站附近,看見一個民警朝南山礦方向走,當即決定得下手就下手。兩個人跟到南山礦醫院門前,高乾緊走幾步搶到民警前面,用自制的火藥槍將民警逼住。民警叫劉和,是南山區鐵西派出所民警,他伸手要掏槍,被高乾的同夥用活搬子砸在後腦上。接著高乾也抽出鐵錘猛擊劉和的太陽穴,兩人連續出手將劉和打死,摘走了他的“五一式”手槍。藏匿了兩個多月,兩人出動劫財,於4月29日晚襲擊了工農區七糧店,將更夫和值班主任綁在椅子上,搜遍全店,只找到190元現金和500多斤糧票。高乾氣不順,隨手將更夫和值班主任打死,又繼續藏匿起來。 過了一段時間,高乾家後院起火,高乾在外面搞女人的事被他妻子發覺,妻子要求離婚,高乾不準,於是妻子寫了一封匿名信到公安局告發高乾有槍,公安局經過一番偵查,將高乾及其同夥拿獲。此案在鶴崗轟動一時,人人皆知。高連國案件則是第二起同類重大案件。 不同的是,殺害高連國的罪犯似乎計劃得更周密。發現屍首的選煤廠工人楊xx打開火來回兩次經過10號地溝,前後只相隔10分鐘。兇犯就動了手。警方調查結果表明,高連國是個很老實的民警,從不幹敲詐受賄之事,家庭經濟窘迫,平時上下班總穿著一身警服,上班、下班、兩點一線,喝酒找不著他,舞會也不去。他住棚戶區,偏而遠,一路上淨走居民區小道,路非常背。匪徒選中他作侵害對象,大概經過了一番比較。 公安方面當時對此案的重視程度,不亞於現在對“1.28”大案的重視程度。也是動員了全市的警力,何局長、李洪傑副局長親自掛帥。省裡來了人;採取大規模排查的方式,晝夜奮戰了月餘,竟一無所獲。直到次年1月25日小金鶴儲蓄所搶劫案發生,罪犯使用了高連國的手槍,兩案並連,全市警力再次動員,又緊鑼密鼓地排查了一番,還是未能破獲。閆自忠問高連國案的偵查方向是什麼,李洪傑答:“當時考慮到犯罪分子對高連國的生活規律要熟悉,對作案地點要熟悉,所以排查時主要從高的接往關係、選煤廠附近地帶的人員情況方面入手。從腳印上看,作案者有兩人以上,排查時也著重查找兩人以上結夥、帶凶器、經濟上緊張、案發前後有變化等方面的情況,感到抓手很少,可操作性不強。”閆自忠提出到現場看看,李洪才、王春林等人便叫了車陪他一同前往。走進倉房,閆自忠才覺出罪犯選擇的這一點是如何特殊。倉房足有20米深,兩頭射進陽光。在夜間,此處殺掉五六個人也未必引起外間注意。這使他想起外國驚險片中常見的格鬥場所,那往往是廢棄的車間、偏僻的工地和這裡的環境有些類似。地溝離牆壁很近,人通行時,遇到凸出的牆垛子,只能一腳踩地,一腳踩在溝上的鐵柵上。李洪傑指給他看當年高連國橫屍的地方,那處牆垛前的一塊地面上顏色較暗,應該是血跡的殘留。“他必定要經過這條路嗎?”閆自忠問。王春林說:“差不多。這個人生活很有規律,據他家裡人講,他每天早上六點鐘準醒,下午六點鐘準時到家。經過這裡是最近的路。”“那麼,”閆自忠指著牆側的小門洞:“罪犯可以一路尾隨,見他進了倉房,一個順牆外跑進這個小門堵截,一個跟在他後面襲擊。”“我們當時也是這樣分析的。”李洪傑表示同意。“兇手肯定摸清了高連國的路線,動手很有把握。”“當時四處就沒有任何人嗎?”“有。離這裡50米,有30多個工人正在卸最後一排車。後來經過反覆核實,沒有發現工人中有誰提前走掉的,也沒有發現有其他外人經過。”在閆自忠的提議下,幾個人順高連國上下班必經的路線來到工農市場。當年高連國便經常在這一帶值班。市場很熱鬧,賣白條雞、賣蔬菜的、賣鮮肉的、賣雜品的攤位鱗次櫛比,吆喝聲此起彼伏。人們已經漸漸從血案的恐怖中透過氣來。但看得出,有人眼裡仍帶著驚懼之色,或懷有戒意。彷彿只要有人發一聲喊,眾人便會四散離去。閆自忠問了問豬肉的價錢,覺得並不比哈爾濱便宜,他也注意到割肉的人割得很少,一斤或半斤,這在哈爾濱也是不常見的。 一個穿警服的男人走過來與李副局長打招呼,李洪傑介紹說,這是工商所的趙xx,負責這一帶的治安。他走後閆自忠問:“他們現在值勤帶不帶槍?”“一般不帶,”李洪傑回答,“自從出了高連國的案子,民警就很少帶槍了,包括刑警。”閆自忠轉向王春林:“你手下的人不帶槍行嗎?”王春林答:“現在這種情況下當然都帶槍,平時還不一樣。我認為平時帶槍弊多利少。”閆自忠點點頭,沒有開腔。 回到汽車裡,閆自忠感到胸口又有些悶,連日的疲勞一齊襲來,使他漸漸支撐不住。車開出一段路,他昏昏沉沉地睡著了,手裡還捏著半根香菸,直到響起輕微的鼾聲,王春林把煙從他手裡取走,捻滅在座位背後的菸灰盒裡。閆自忠醒來時,車已停在南山礦指揮部門口,他開口說:“這次若是再放走他們,就很難對付了。而且,在這次以前,他們必然還作過其它大案。”他心裡很清楚,培養一夥職業化的犯罪分子,正像培養一批職業警察一樣,需要起碼四五年時間,在這段時間裡,每一次作案都在鍛鍊他們的智謀和膽魄。他們將幹得一次比一次漂亮,只要不被警方偵破,總會弄到大錢。此後或洗手不幹去外地經商,或組織成更大的團伙,利用劫來的金錢廣施賄賂,取得保護。他很遺憾這夥人未能在初次、再次作案時就被剪除,以致釀成今日震驚全國的血案。也許正是因為一再作案而未被繩之於法,才使他們膽敢挑起更大的事端。 這能怪誰呢?怪警方無能?他不想這樣簡單地下結論,作案總歸要比破案容易十倍。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保證破案率達到百分之百,有些重犯終身不受懲罰。破案率再高,也不能有效地杜絕犯罪。他只相信一句古訓: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目前這座城市已被警察重兵封鎖,觀望破案過程不僅有全城百姓,還有全城的已經作案和預備作案的人們,若此案又像“12.19”和“1.25”大案那樣不了了之,用不了半年,鶴崗又將掀起新的一輪犯罪狂瀾。走上臺階時,他忽然想到,這夥匪徒並未逃離鶴崗。是的,正因為他們屢次作案而未被拿獲,就一定存在僥倖心理,等待再一次矇混過關。這對警方來說無疑是個有利因素。

第十二章

摸排查大規模深入進行,市領導給予大力支持。社會現象斑駁複雜,破案線索一一落空。警方內部出現消極情緒。 全市範圍內的大排查遇到不少阻力。有些居民不允許警察走進屋子裡去,理由是過節期間避免晦氣。有人拒絕接受調查,認為被警方列為調查對象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有人不肯提供鄰居的任何情況,或任何旁證。有些人公開表示對警察的不信任,認為他們不僅破不了案,而且有“警匪一家”之嫌,不願與警方合作。這樣的鏡頭並不少見:警察敲門,怎麼也敲不開。好容易敲開了,進去作了調查,出來時後面的門又被“砰”地一聲摔上。各級黨委和政府都作了大量宣傳解釋工作,才使排查工作深入進行下去。 市委書記、市長、主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市人大的領導同志、礦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等多次到破案指揮部瞭解工作進展,幫助解決公安幹警們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南山礦黨委正副書記更是吃住在指揮部,隨時保證後勤供給。東山區政府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撥給東山公安分局3千元辦案經費,專門為南山公安分局解決一噸汽油。南山、興同、東山等六區及市礦各企事業單位黨政領導親自召開區街幹部職工大會,開展向公安民警“送溫暖”活動,把包好的餃子送到幹警駐地。社會主義式“立體發動”攻勢開始顯示作用,至1月13日,全市群眾中舉報的各類線索已達856件。一位家住邊遠礦區的老工人看完何局長的電視講話,感到自己是知情者,連夜拄著柺杖步行20多里路趕到指揮部提供情況。只可惜這情況與本案無關。某礦一名工人主動找到指揮部,提出,給他15天假,他就能把這夥犯罪分子找出來。他有把握,因為他蹲過監獄,熟悉那一套,並確信犯罪分子就在附近潛藏。作為條件,他要求破案後把被收審的弟弟放出來,獎金可以分文不取。經過權衡,指揮部同意了他的請求。指揮部每天都要彙集和分析大量線索,從中篩選可能有用的信息。實際上,大部分線索在調查核實之前都無法否定其價值。據三線汽車乘務員反映:有個乘務員說過一句,知道“1.28”大案現場留下的屍體是誰,還知道他家裡的人不願認屍。公安人員費了大力一一找到了談話時在場的所有11名乘務員,逐個核對,但沒有一個人承認說過此話,看來只是謠傳。 刑警大隊在摸排中接到舉報,市內有3名武警轉業兵,聚成一夥。轉業後不服從分配,滯留本地不肯離開,曾揚言滋事報復。他們常在一起吃喝,又缺錢花,人人有武功,具備作案的條件。經過工作,發現這3名轉業武警在酒後果然籌謀過搶劫一位官員的府第,其中一名武警曾擔任過這位官員的警衛,瞭解他的傢俬。但這個計劃並未具體討論,更談不上實施。有群眾反映,東山區一個叫關錦明的最近失蹤。此人本來住富錦,在富錦有老婆孩子,後因鶴崗盜竊被教養三年。釋放後停留鶴崗一直沒走,無正當職業,租用張xx家住房一間。元月23日,關錦明外出未歸,離開時將張家一輛自行車騎走,從那天起至今下落不明。張xx曾送他一條黃秋褲,因而確信,南山礦無名屍屍主就是關錦明。年後關的大舅哥從富錦來找過他,又證明他沒有回富錦。這個情況也引起指揮部注意,命令南山分局到教養所和東山區去調查,查清關錦明是否有假牙,以及著裝特點等,必要時派人去富錦細查。 到2月13日,情況明朗了。張xx向公安彙報說,前一日關錦明的大舅哥已在鶴崗找到關,並把他帶回富錦,借張家的自行車也已送回。儘管希望常常落空,至13日上午,公安機關已從群眾舉報的800多件線索中破獲舊案93起,為鶴崗市今後的社會治安掃清了不少障礙。專項偵查方面,警方也作出艱苦的努力。11號屍體右側第三顆門牙為樹脂膠假牙,這顆假牙是否在本地安裝、是否能夠通過牙醫記錄查清屍主的身份,成為偵查工作的一條重要途徑。確定11號屍主為犯罪分子後,就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專門負責調查假牙來源。最被統計,全市有21家牙醫診所,工作中逐慚發現遠不止這個數字。近年來不但各企業醫療部門增加了口腔科業務,而且市面上也湧現出不少私人行醫的網點,至2月13日,專案組走訪過牙醫場所已達73家。 從屍體身上取下的假牙兩面帶金屬鉤,清洗後放在桌上像一隻小螃蟹,毫無損壞,這隻小螃蟹首先被帶到最具權威性的市口腔醫院交有名的專家鑑定。據專家解釋,這類假牙的製作在本市就能完成,只需普通的工藝,但工藝方面各人有各人的特點,牙科醫生可以根據牙鉤等方面的特點辨認出自己的作品,這個結論使偵察員們暗自慶幸。走遍所有公立醫院後,已確認這枚假牙的製作者是內行,更大可能私人行醫者。於是重點轉向私人醫生。遺憾的是,所有被訪問的私人醫生都不肯承認這顆牙出於自己之手,儘管大部分都認為此牙出自本市,而且製作精細。專案組分析,偵察員多半已經面見過認出這顆牙的醫生,只是無法打消他的顧慮。從法律上講,即使是私人醫生也有向警方提供證據義務,但私人醫生更情願為他的顧客保守秘密,不是為了別了的,是怕招惹是非,影響聲譽和收入。 牙醫同行們互相之間也有了解,經過動員和開導,兩名牙醫含混其辭地認為這顆假牙很像出自閔xx之手,閔xx私人行醫已達5年,他的顧客也常光顧其它診所。偵察員三次拜訪閔xx,作了大量思想工作,閔xx還是沒有承認自己曾與後來的罪犯有過接觸。而且表示,即使是自己記錯了,確實做過這顆牙,也絕記不清該患者是誰,長得什麼模樣。專案組唯一的收穫是:能夠肯定樹脂膠假牙產於本地,從而自另一個方面確定了罪犯就是本地人。對於破案來說,這個收穫意義依然重大。 在全市的摸、排、查中,查找裝有假牙的失蹤者是突出的項目。數日裡,在市內發現年齡在20至30歲的男性青年中有276人上牙床裝有假牙,其中43人右側第3顆門牙為假牙。為面見本人,不少偵察員多次走訪同一家庭,有的甚至住在鄰居人家,等候被訪問對象歸來。一名26歲的木材公司經理被確認右上側裝有假牙,偵察員訪問了他家。經理姓餘,購買在城市東區一所豪華的小樓居住,小樓是德式建築,牆基為花崗岩磚壘砌,牆上佈滿爬山虎藤,直爬上綠色瓦頂。總的說來,這幢房屋在外表上顯得比內部樸實得多。偵察員被門前一條半人高的毛色烏黑油亮的標準斯拉夫狼狗攔住,狗的眼睛閃爍著深沉的幽光,鼻子由於潮溼幾乎結上霜。它的吠聲引出女僕,女僕通報女主人。漂亮的女主人似乎剛剛起床不久,現出閒懶的神情,髮際有些散亂,當她邀請來客進屋時,偵察員們不知是否應該脫鞋:廳裡的地板雖然由窄小的木條拼裝,整體上卻如大理石鏡面一般光滑。偵察員穿著襪子踩上去,感到腳底厚實、富有彈性,便明白出自進口成品,而並非木材商自己經營的品種。客廳四壁全部用絲綢面料裝飾,懸掛有幾幅巨型油畫,天花板則構置有穹頂,分出層次,均勻地發散出柔和的燈光。他們坐在沙發上,立刻感到不是用臀部,而是用全身承擔著身體的重量,有一種浮起來的感覺,這種進口沙發大概單隻也要萬元以上。 他們一坐下,就曉得來錯了地方,這種人家是不會明火執仗去搶錢的。但摸查範圍並沒有排除掉這種人,也只好例行公事。反而是主人話裡話外設下的謎團勾起了來訪者的疑竇。女主人明確證實,丈夫口腔裡上面右側第三顆門牙為假牙,安裝年代不詳。丈夫於1月27日出差南方,省份不詳,沒有打回來過的電話,也沒有回過傳呼,人像失蹤了一般。偵察員對春節期間出差表示疑問,女主人彷彿還鼓勵了這種看法。顯然,這位洋樓里居住的寂寞的少婦很歡迎有人來過問她的丈夫,並且懷著某種輕微的忐忑不安的心情。據走訪這家的偵察員事後,當時出門後心裡也升起一種犯罪的衝動,當然屬於戲謔。 偵察員們仍把餘經理的行蹤當作一件事對待,直到2月4日晚,在興山區的摸查中意外地發現餘經理在本城有另一處住宅,餘經理本人在這處住宅裡接受了盤問。這類住宅屬於有錢人購買的高級公寓,房主購買後又經常過戶給別人,門衛森嚴,誰也搞不清樓裡都住些什麼人,只是樓外寬闊的停車場表明住戶們身份的高貴。在這次破案行動中,警方決心徹底查明所有住戶的身份,採取了堅決的措施,結果分別在401室和307室查出一名嫌疑犯和一處賭場。 查到511室時,開門的是一位女歌星。她的臉蛋就是一張名片,本足以阻止偵察員們登堂入室,但民警們還是執行了公務,並在房間裡遇到了穿絲絨拖鞋的餘經理。餘經理起初謊稱自己姓姜,來自長春,可是民警當場與長春方面通話的結果揭穿了他的謊言,迫使他承認了真實身份,為了避免被帶到公安局,這位餘經理提到了他父親,一位老幹部的名字,並要求不要把此事通知他的家庭。為了對由於隱瞞身份給民警造成的麻煩表示歉意,他主動提出賠償,交出一萬元錢,被民警嚴肅回絕。餘經理的牙床上在同樣位置果然有一顆假牙,他當場取下以協助驗證,而且對“1.28”罪犯表現出激烈的義憤,斥之為“敗類”、“流氓”、誠摯要求警方加大社會治安力度。出人意料地,他還提供出一條線索:1月28日晚19時50分左右,他驅車路過南山路,看見3個人影急匆匆穿過大路進入六號地區,其中一人是女子,女歌星亦可作證。偵察員們當即作了筆錄,請他和女歌星簽了字。這個情況再次證明了“1.28”案犯的作案人數和逃跑路線。當偵察員們環視室內考究的裝璜和陳設時,餘經理又補交一萬元錢,表示願意將兩萬元錢一起拿出作為破案經費的個人贊助,因為民警實在是太辛苦了。這筆錢同樣遭到拒絕。 房屋契約上註明房主是女歌星本人,至於買房的錢是誰出的就無法調查了。女歌星的態度顯得比餘經理隨便得多,不停地在房間裡走動,穿著一件領口很低的羊絨衫,還去了兩次衛生間,傳出嘩嘩的水聲。門開時,偵察員看見衛生間裡全套絳紅色的進口高級雙人浴缸和烤有裸體人像的釉面牆磚。查假髮方面,也成立了專案組,清查範圍包括大商店、商場、精品店、個體攤位、照相館、婚紗禮服出租場所、美容院、美髮廳等所有可能經營假髮業務的地方。在各地區各部門的摸查工作中,查訪何人持有類似假髮是一項重要內容。查假髮比查假牙開始得更早,從1月31日在南山區27委6組的小衚衕裡發現假髮起就列入偵查計劃,那個時候各商店和營業場所絕大部分關了門,營業員都不上班,所以調查起來十分困難,需要通過組織手續將營業員一個一個從家裡找回來,逐人查詢。對於私營業主,也要逐家去走訪。 首先找到出售或使用這種假髮的場所,然後請營業員人員回憶起顧客情況。這是預想的偵查步驟,但實際上進度很慢。首先,弄清到底全市有多少家網點經營或使用假髮就頗費周折,誰也無法立刻提供全面的情況:其次,每一家商店都要先找到經理。這經理是誰,家住何處,如何聯繫都是問題。至於個體商販的經營品種,更沒有人能說得清。通過經理找到的營業員們,絕大部分否認經營過這種假髮,只是極少數人的回答是模稜兩可的,又一律回憶不起購買這種假髮的顧家的面貌。偵察員懷疑有的營業員沒有說實話,現在的人比過去的人謹慎。2月8日,已回到哈爾濱的黃協理員打來長途電話。他昨晚在電視節目中看到佳木斯市勞改支隊的演出,那是春節期間的秧歌調演,勞改支隊的演員們都男扮女裝。戴著黑色披肩發。黃協理一眼就認出,這種假髮與鶴崗大案中發現的假髮十分相似。佳木斯緊鄰鶴崗,是否有這種假髮流入鶴崗呢? 何局長馬上佈置刑警大隊派專人到佳木斯去了解情況,要求查清:一、兩種假髮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假髮是什麼時間購進的,是否有外借或丟失現象。二、勞改支隊1994年放出或逃跑的在押人員中,是否有鶴崗人?他們有沒有接觸或取得假髮的可能?如果缺口從這裡打開,才是再巧不過。刑警大隊的人當日就趕到了佳木斯,情況比想象的簡單得多。勞改支隊原有4件假髮,今年又買了10件,共14件。參加秧歌表演的14個人,現在都在押,假髮經查也一件不缺。新買的10件假髮確與罪犯遺下的完全一致,有的標籤依在。回鶴崗後,再經調查,證實這種假髮為三葉牌,國貿城進貨,鶴崗賣出20多件。至此便沒有新的發現。執行公務中,民警們也遇到幾起偶發的事件。2月11日,一名偵察員到南山礦找一位姓李的運輸隊長了解情況。當時已經開工,李隊長在班上,偵察員便守在門口等候。下班時,礦上職工陸續經過大門。經人指點,偵察員喊住了一臉疲憊的李隊長,那是一個四十歲上下的黑臉漢子,方下顎。 也許由於吃驚,李隊長聽人介紹後有些失態,不小心便夾在腋下的一隻鋁製飯盒摔落在地,撒出一些鐵道釘。近年來,廠礦中盜竊國家物資現象嚴重,凡是能搬得動的東西,鐵軌、電線、發動機、變壓器等等都有人偷出去變賣,所以各單位都設立了檢查制度,在工區出口處有專人負責這項工作。自然,不是人人過關,像李隊長這樣的人,只夾個飯盒,不會受人懷疑,可事情偏偏在保安眼皮底下洩露了,保安當即扣押了李隊長,圍觀者甚眾。這位李隊長滿面通紅,說不出一句整話。據說他平時表現不錯,在工人中有一種自然的威信,就知道悶頭幹活,多次被評為先進生產者。保安給保衛科打電話,保衛科來了人,見是李隊長,感到意外。他們驅散了人群,問李隊長為什麼幹這個,李隊長慚愧得無言以對;又問他幹過幾次,他承認過去也幹過兩回,東西都在家裡。於是就到他家裡去起獲,偵察員也只好跟去。到了李隊長家,進門以後,偵察員小小地吃了一驚。這裡真是家徒四壁,除了大炕,一張面上裂開縫的桌子,三把坐不穩人的椅子,一些鍋碗瓢盆,幾乎什麼都沒有。隊長7歲的女兒剛放學回來,顯得面色焦黃,褲子上綴有大針腳的補丁,用一隻提兜作書包。 炕上的被褥捲了起來,露出爐炕蓆,炕蓆是蘆蓆,破成好幾塊。一問才知道,媳婦離婚改嫁了。從廚房裡找出二十幾只道釘,保衛科的人沒說什麼,拿走了。偵察員感到十分自疚,除向保衛人員說情外,也安慰了姓李的隊長。問完要問的情況後,掏出200元錢留給隊長;隊長反覆推脫,他還是硬塞下了才告辭。2月13日,在工農市場也發生一起類似的事件。當時巡警大隊的人在市場附近巡邏,忽然看見人群中有騷動。接著市場工商管理站的人帶了一個農民商販來報案,說剛才有個老頭把商販的一口袋糠搶走了,現已跑遠。巡警問問情況,覺得很離奇。那搶劫完全是公開的,一個鬍子已然灰白的老頭,先是在攤販面前轉,問了問糠的價錢,過了一會兒走回來,趁攤販不備,猛地將地上一麻袋糠扛到肩上,撒腿就跑,攤販發現時人已不見蹤影。有些顧客反映,老頭是向西跑了,跑得踉踉蹌蹌,還摔了一跤。看來還來得及。巡警立刻向西追去,沿途不斷打聽,只用了大約15分鐘,就追到了老頭家裡。 據兩個巡警後來敘述,當時的情景令人難忘。那戶人家大門敞著,推開二門,見屋裡地上架著一口大鍋,鍋裡熱氣騰騰煮著一鍋糠麵糊糊,攙著菜葉,四周老老少少圍著一家五六口人。都直眼看著。老頭正用鐵勺在鍋裡攪。裝糠的麻袋還在一邊放著。巡警的眼睛當場就潮溼了,不知怎麼開口。他們隨便問了幾句,見一屋子人都在發呆,就不再問下去,掏出些錢來湊在一起,大概300多塊,放在窗臺上,走了。回到市場上,他們依市價把糠錢賠償給農民攤販,就算把這件事了了。2月10日,在火車站附近的一條街上,一個下車不久的外地人向一個本地人問道。那個本地人拔出刀將外地人刺傷。以後被巡警拘捕。外地人訴說,他問路完全是客客氣氣的,毫無挑釁之意,遭此突然一擊,實難理解。他的傷在肩上,刀刺進去不深,還算問題不大。犯事者是個男青年,31歲,姓呂,無業,眉心長痣。接受審訊時先是嘆氣,承認事實,而後就表示懊悔,說自己與對方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忽然行兇只是一時情緒不好、煩心、衝動。這理由不大容易說服人,警方則懷疑他患有精神病。經過調查和醫生的檢查,證明他精神正常,亦無精神病史。 關於刀子,他解釋說帶在身上只為防身,而且帶了沒幾天,這也難以使人相信。刑警隊認為他起碼參加過流氓團伙,可是居委會的人和他的鄰居們都能證實,此人平素並無越軌行為,甚至沒有真正打過架。呂某無固定職業,做過小買賣,幫過工,經濟上不寬裕,幾次處對象都不順利,至今未婚,性格上比較內向。從這個角度上看,由於生活壓力導致情緒上的突然發作,但沒有什麼拿得出來的證據證明這一點。不管怎麼說,呂某以犯有傷害罪被收審。處於大搜捕時期,鶴崗市的發案率已降到最低點,這幾起小案子就顯得有些惹眼,閆自忠都聽說了。它們雖然都與“1.28”案無關,還是引起了閆自忠的一些思索。使閆自忠感到焦慮的是,第二次大摸查已經基本結束,還是沒有發現犯罪團伙的新的線索。 在他看來,這簡直有些不可思議。尤其是有關無名屍。從死者的年齡看,25歲左右,家裡應該還有老人,甚至還有姐妹兄弟。如果結了婚,又有妻子。周圍有鄰居,平素有熟人、朋友、街道上還有居委會,一個大活人從1月28日晚失蹤,怎麼會至今一點反映都沒有呢?與1990年“12.19”案和1991年“1.25”案併案後,摸查中增加了罪犯左眼有明顯特徵的項目,竟也不見迴音,豈不是過於違背常理?可以說警方已經盡全力,全市兩千多名民警自1月28日起全部堅守在崗位,平均一天睡眠不足五小時,集體放棄了節假日休息。許多人累出了病,有的摸查中一天走70多公里,走腫了腳,行動困難,被迫在辦公桌上掛吊瓶打點滴恢復體力。絕大部分民警沒有回過一次家,市刑警大隊刑警李玉坤,愛人病重住院,岳父病危,家裡一下子發生兩件大事,他都沒顧上到病房裡探望一次,岳父在彌留之際還念著他的名字,最終沒有看上他一眼。 所有民警都深知,此次破案實在關係重大,破不了案,是絕對無法向老百姓交代的。但是,為什麼作案者至今未被逼近呢?《通告》上已向作案者明白無誤地宣告:“你們在現場及逃跑時留下了大量的犯罪痕跡物證,這些痕跡物證為我們偵破此案提供了有力的線索。因此,我們說破案是必然的。”相信犯罪分子也在反覆琢磨這幾句話,猜測警方到底掌握了什麼。其實這對於雙方都不是絕密,那麼,犯罪分子憑什麼沉住了氣呢?憑什麼使現場上拋下的一具屍體沒有導致對其他人的現實威脅呢?隨著時間的推移,民警中逐漸出現了不易覺察的厭戰情緒,懷疑此案將不了了之的觀點開始露頭。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是就一般情況而言,有時是就一個長時期而言。有些案子,一直到幾十年以後,出於某種偶然的因素,才露出真相。11日,特別是12日晚上指揮部召開的會議上,氣氛有些沉悶,發言中出現冷場。何局長心裡明白,這表明幹部們的信心有所動搖;從另一個角度看,也表明大家對最高決策者的指揮有了部分保留態度。年逾半百的何文軒始終在第一線上堅持靠前指揮,吃住都在指揮部。他的病情日趨嚴重,他也是豁出去了,根本不接家裡打來的電話。從身體狀況上看,他不可能再堅持10天,閆自忠等人一再勸他適當休息一下,他都拒絕了。人處於這種位置,一切都靠精神在支撐。會議進行到後半段,發生了不同意見的爭執。也在意料之中。首先對前時期工作提出質疑的是一位姓錢的分局副局長,此人有話憋不住時脖子上的青筋都凸現出來。 “我有個想法,”他說。“11號屍體是罪犯之一,這個結論是不是下得過早了?現在憑什麼呢?就憑在礦上查不出別人,憑無人認屍?有什麼確實的證據?沒有。萬一搞錯了,整個偵查方向就錯了。”此言一出,會場上的氣氛凝固起來。短時間的沉默表明,持有相似看法的人不止錢副局長一人。潭副局長髮言贊同錢副局長的意見,並且提出,六號地區拾到的假髮是否就屬於一號槍手的,也還要打個問號。“排查工作中可能會有漏洞,”他說,“就算有漏洞,也不至於一點關於11號屍體的反映都沒有,誰家少了一個人,哪個單位缺了一個人,總會有人議論,有人懷疑嗎嘛,怎麼會一點線索都摸不上來?這夥罪犯到底是不是鶴崗人?如果是外地來的,已經逃往外地,我們在這裡查得再仔細又有什麼用?”嘈雜聲從會場的各個角落響起,何局長說:“有什麼意見都發表一下吧。”又有兩三個人談了看法後,呂志錕發言維護指揮部的部署,說:“我認為前一段時間工作的方向是正確的,在南山礦摸查,基本上排除了11號屍體是礦上內部人的可能。在社會上的摸查中,沒有人出面認屍,也等於說排除了屍主是無辜受害者的可能,剩下的就只有一種可能,即11號屍主就是罪犯的之一,這個結論不能動搖。”有人發問:“如果罪犯不是本地人呢?”“這種可能性太小了。案發後我們就及時進行了堵截。罪犯丟棄了原來的運輸工具,若想另外找輛車逃出鶴崗,或者攔截,或者打出租,兩者都會留下線索,可至今沒有發現這方面的線索,這是一;第二,從假牙的調查情況看,罪犯是本地人;第三,根據槍傷的併案,也說明罪犯是本地人。我們不能缺少直接證據就影響基本的判斷……” 錢副局長說:“假設11號屍體確定是罪犯之一,是本地人,而且是高連國、小金鶴兩起案件的案犯之一,那就可以斷定這個人是鶴崗土生土長的青年人,家裡一定有親屬。人既然死了,親屬為什麼不能認屍?難道親屬還要為一個死人承擔包庇罪嗎?”錢副局長這段話說得實在有道理。在如此重大的血案面前,罪犯家屬深知責任的重大,親人既已喪命,知情不報幾乎是毫無意義的。這也正是閆自忠反覆揣摸的問題。又一番爭執以後,閆自忠出面表態了。他認為錢副局長等人的問題提得很好,從這一階段的進展看來,案情的確比想象的複雜,有些關鍵性的東西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釋。但是,他同意呂志錕副局長的意見,對前一段工作的方向不能否定,因為這些工作都是根據現場提供的線索進行的。固然需要開闊思路,多從反面提出設想,但還沒有理由推翻已經獲得的一些認識。他個人仍然堅信,11號屍主就是犯罪分子之一,而且就是本地土生土長的青年人。他的同夥應該也是鶴崗人,至今隱藏在鶴崗。 他講話時,眼睛沒有離開桌上的稿紙本,稿紙還是從省廳隨身帶來的。上面記錄了歷次聽取彙報和開會的內容,也包括自己的發言內容。他深知,處在代表省廳指導工作的位置上,他說出的每一句話都要負比別人更大的責任,所以講話都是事先寫在稿紙上的。他極重視蒐集和保存這類資料。以往每破獲一起重大案件,都要把有關文字和圖片彙編成冊,以備將來查用。在哈爾濱他的辦公室裡,書架上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一排排硬殼封面的裝訂材料,一望而知是個有心人所為。現在,他發表意見時,在場的人也都在刷刷地飛快記錄,沒有人抬頭。麥克風早推在他前面,聯接著錄音設備。這裡的每一句話,將來都可能成為證詞。會上的反對意見,也將由於有了文字而成為“立此存照”,說不一定有一天會翻出來作為正確意見的記載。儘管如此,閆自忠還是一板一眼地把自己的觀點補充完整:“為什麼沒有查出無名屍的來源,我認為有兩種可能。第一,摸排中出現漏洞,有人查得不仔細、不認真,或是忽略了值得懷疑的現象。第二,罪犯作案前就有了周密的安排,設想到案發後如何對付我們偵查。”“兩種可能都有,我想更大可能是第二種情況。這些天來案情的研究,表明這夥案犯的反偵查能力不是一般強,這夥人中有高智能者。如果說我們前期工作中有失誤,我看最大的失誤就是低估了這些人的經驗和智商。” “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裡,刑事犯罪分子絕大多數是雞鳴狗盜、魯莽行事、不計後果的頭腦簡單的歹徒、現在不同了。現在無數人都在挖空心思搞錢,也包括有文化的甚至有地位的人。目前白領階層的犯罪現象也很普遍,柴河張四維案就是一個突出的例子。這類人和明面上的‘刀槍炮’完全是兩類人,頭腦遠比‘刀槍炮’複雜。他們開始作案,問題就要嚴峻得多。因為他們一點不比我們傻,有些人比我們還要聰明,我們能想的,他們也能想到。像張四維那樣的人,對公安的路數摸得一清二楚,公安仍然用過去的一套破案,怎麼能奏效呢?” “當然,現在我也還說不清這夥罪犯到底使用什麼方式逃避開了摸查。但有一點現在是看得很清楚了;他們的確有效地避開了我們的視線,正像老錢和老譚剛才說的,從常理上看,被擊斃的罪犯沒有不暴露的理由。可實際上到現在確實沒有暴露。一具現成的屍體留給我們,我們查不出這個是誰,這是叫犯罪升級。這種升級不僅在於犯罪規模的擴大,更在於犯罪手法的成熟。這才是我們需要認真對待的地方。現在關鍵是鬥智,是識破犯罪方的計謀。在這一點上,我們還要多多開動腦筋。我現在有種預感,此案破後,對我們整個偵查方式的改造將是個促進。”“我也很希望有機會能和這位犯罪團伙的主犯談談,看看他到底是一種什麼人……” “至於現在,當務之急是繼續沿著以無名屍為主要突破口的方向,擴展思路,擴大偵查面,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新的進展。”“儘管這些人比以往的罪犯狡猾,但他們既作案就必然留下痕跡。從理論上講,這些痕跡都可能導致最終破案的線索,我們仍然是主動的。” 會議進行到一半時,省廳指揮中心打來電話,宣佈2月13日張昕楓副廳長將率領省廳第二工作組一行7人抵達鶴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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