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價值——人權

人權是現代法最基本的價值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權既是人類文明的標誌,也是一切進步的法的基本特徵,是現代法區別於傳統法的基本標誌。

人權就是人作為人所享有或者應當享有的權利。在內涵上,人權一方面表達了所有的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觀念;另一方面,人權也表達了所有的人在人格上的絕對尊嚴的觀念。人格的普遍平等和人格的絕對尊嚴,是人權的兩個基本要素。

人權的實現需要法律的確認和保障。人權的法律保護是人權實現的最直接的保障手段,一個國家的法律狀況將直接影響人權的實現程度。我國《憲法》就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法的價值——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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