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老頭組織賣淫,還有70歲婦女提供服務

【75歲老頭組織賣淫,還有70歲婦女提供服務】

75的黃某將果園裡的瓦房租給40歲的汪某用於賣淫活動。由於“主顧”多是農村的中老年人,這個皮肉場還有個規矩:每次給嫖客交易的時間是十幾分鍾,不管性關係成不成功,超過時間照樣要收錢。這些賣淫女每賣淫一次,收取嫖客12元錢,其中由黃某抽1元錢做“床鋪費”,抽1元錢給汪某做“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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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所得要比黃某略多些,因為除了抽取“介紹費”,她還親自賣淫。黃某獲得的錢,“都在平時吃飯買菜時花光了”。

75歲老頭組織賣淫,還有70歲婦女提供服務

行動中將一位正欲與老漢交易的女子抓獲,經審問賣淫女子楊某已經70歲高齡。鑑於楊某年齡已高,民警在對她教育後釋放。在行動中被抓獲的果園主人黃某,則被警方以涉嫌容留婦女賣淫罪刑事拘留。在桂平市檢察院批准後,黃某隨後被逮捕,後又變更為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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