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

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路鋼構”或“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及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註冊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10 億元的中期票據(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9月23日、2017年10月1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公司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與股東大會決議的相關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8]MTN530號),交易商協會接受公司中期票據註冊,並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主要內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據註冊金額為8億元,註冊額度自通知書落款之日起2年內有效,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銷。

二、公司在註冊有效期內可分期發行中期票據,發行完成後,應通過交易商 協會認可的途徑披露發行結果。

公司將根據《接受註冊通知書》要求,並按照《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注 冊發行規則》、《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開發行註冊工作規程》、《非金融企業 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及有關規則指引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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