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爲什麼比職工晚退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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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包括自主創業、自由職業和其他靈活就業。例如: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以各體勞動為主的一類職業,像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譯工作者、藝術工作者等以及有就業崗位但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人員。

然而,在我國,選擇靈活就業方式的人大多數人員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普遍偏低,以農民工、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社會弱勢人員為主。由於我國的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才逐漸湧現出各種各樣的就業方式,來解決失業的現象。因此,國家也在逐步改進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相關措施,以便更好地發展我國的靈活經濟。

那麼,對於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國家有那些規定呢?據相關法律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幹部的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對於工人的話,

一、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三、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作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而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週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那麼,靈活就業人員為什麼比職工晚退休5年呢?

由於,我國現有的社保制度缺乏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內容,並且加上這種就業方式本來就具有靈活的特性,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能滿足其需求。

你覺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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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行職場


政策問題,得去人社部、社保局去問,得去制定政策的部門問。

在頭條上沒有人會解釋政策為什麼這麼定。

因為大傢伙的水平,都是在理解政策、運用政策,看看怎麼樣做對個人有利。

比如養老保險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學習政策,運用計算公式,根據歷史數據,測算投保金額與領取養老金之間的關係,甚至按照投資收益的方式計算劃不划算。這些都是屬於理解、運用政策的範疇。

題主提問的問題,那是屬於制定政策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個人沒辦法解釋,沒能力解釋。個人解釋猜測,那都是胡思亂想。

所以,想要搞明白政策制定的原因、背景、目的和導向等等深層次的問題,需要廣泛的調查研究和深厚的理論知識,需要對黨和國家政策有全面系統的理解和掌握,這些都是個人能力和水平很難做到的,只有制定政策的部門、專家群體才能解釋。

我作為民間人士,也不在體制內工作,是這麼理解這個問題的。

但是對於社保,對於靈活就業人員投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我的觀點是一定要交。因為,這是國家補貼性質的福利政策,對投保人具有基本保障作用,對投保基數低的人具有救濟性質。說的極端一點,投保基數100~300%的人(一般是在職人員),有一部分錢補貼給了投保基數60~100%的人(一般是靈活就業人員)。


巴九言


靈活就業人員其實是由兩部份人組成。一部分是原企業的下崗職工,他們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以靈活就業者的身份續保,他們在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還是比照企業職工的待遇辦理退休,沒有延遲5年退休之說,女工人繳費年限滿15年,仍按50週歲辦理退休,也可根據其本人自願,在50~55週歲任意年辦理退休。

還有一部分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是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非全日制的僱工,倆者繳費都是以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60%或80%或100%的基數,按20%比例繳費,但在辦理退休時,其他待遇基本一致,就這部份女性朋友就要繳費滿15年,達到55歲才可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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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性有兩種,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但是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女幹部,養老保險累計繳納年限滿15年,其中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同時還要符合退休所在地的相關規定,比如說最低繳費滿10年才可以選擇在當地申請退休;



靈活就業人員分兩種,一種是企業下崗工人再就業的,還有一種就是一直沒有穩定工作的。企業下崗工人以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還是會按照50週歲退休。但是一直靈活就業的人員是55週歲退休。



國家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55歲的規定是源自於2001年,勞動部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了,不僅是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還包括女性農民合同工,她們的退休年齡是55歲。2014年取消了城鎮農村的戶口區別,農民合同制已經徹底退出,可是全國仍然有不少地區對於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執行55歲退休的規定。


職場之文化


我國規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性有兩種,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但是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女幹部來執行。這個小編也不清楚為什麼。

有人說並沒有多五年的情況,這個是按照最低繳費年限來說的,都是按照15年來的,但是實際情況確實是多了五年時間才能退休啊。

靈活就業人員分兩種,一種是企業下崗工人再就業的,還有一種就是一直沒有穩定工作的。企業下崗工人以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還是會按照50週歲退休。但是一直靈活就業的人員是55週歲退休。

小編覺得這個確實有點問題,一般靈活就業人員還是比較辛苦的,到55歲才退休有點強人所難了。更何況繳納社保基數也沒有工人高,工人是28%的養老,自己只出8%,但是靈活就業人員是20%,全部是自己出。雖然金額上可能沒有企業的多,但是薪資佔比上肯定多。

出的多,退休時間還長,有點不公平,小編希望能公平對待,因為本來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就是一大壓力,在延長時間無疑雪上加霜。



以上,感謝,希望小編的回答令您滿意,也希望靈活就業人員不要難過。喜歡可以關注小編了解更多社保知識。


晚來風生活百態


樓主你好,正常退休,我國是這樣規定的。男性年滿60週歲以上,女性年滿50週歲以上,女幹部年滿55週歲以上。

靈活就業人員55歲退休。主要也是針對女性人員。那麼,確確實實在我國有個別省區是這樣規定的。他主要是針對從開戶交養老保險到退休,全都是個人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交納養老保險的人群。

國家也確實有這樣的規定。當然但是有些省份還是可以正常50歲辦理退休的。因為省區與省區之間的政策還是不太一樣。具體取決於你們省能不能50歲退休,還是要取決於你們當地的政策。

所以樓主問的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全國都是這樣執行的,而僅僅是個別省份這樣執行。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確實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中女的是55歲退休,比有工作單位的女職工晚退休5年,男的還是60歲退休。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都是55歲退休,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週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



這麼規定其實主要是兩個原因:

一,歷史的延續,最早我們國家規定女幹部55歲退休,女職工50歲退休,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國家早年的工廠都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女職工確實體力勞動強度大,而女幹部腦力勞動更多一些,所以國家對女職工照顧一些,規定是50歲退休。

靈活就業人員,一般認為靈活就業人員是像攤煎餅,賣菜,賣衣服這些形式,而在原來的退休體系中,像國營的女性售貨員,理髮員這些都是歸入女幹部體系的,所以當時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按55歲退休。



二,統籌基金壓力。確實現在養老保險基金壓力較大,國家確實也有延長退休的準備,如果延長退休,首先就是將女性職工慢慢延長到55歲,現在這樣規定也是為了以後延遲退休減少一些阻力。


七葉一支花


還是瞧不起臨時工,


星光118299497


以前,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達到退休 年齡時,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但多數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 就業人員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且繳費時有中斷,達 到退休年齡時往往繳費年限累計 不滿15年。

據豫政[ 2006]29號文件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 業人員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後,如果繳費年限累 計不 滿15年的,本人自願,可以向後延長繳費年限,最 多不超過5年,但不得以向前追溯繳費的方式增加 繳費年限。

其中一部分人通過延長繳費,可以達到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這樣有利於保障他們退 休後的基本生活。


與你分享8156


我們常說的靈活就業人員比,職工晚退休五年,主要是指的女性職工。

我們男同志是比較難過的,女同志退休再晚也比男同志早。男同志不管是幹部職工都是要60歲退休。

我們國家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政策規定,是源自於2001年我們勞動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不僅是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還包括女性農民合同工,她們的退休年齡是55歲。

不過後期由於我們不斷完善戶籍制度改革,尤其是2014年取消了城鎮農村的戶口區別,我們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已經徹底退出歷史舞臺了。

可是全國仍然有不少地區對於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執行55歲退休的規定。

不過據我所知,四川、湖北、溫州、鄭州、青島等地都是仍然執行50歲的規定。

而且比較搞笑的是,2001年的文件已經從人社部的網站上消除了,雖然還能夠搜到,但是打不開。

看樣子這件事情確實爭議比較大,希望國家能夠儘快出臺相應的規定,規範具體的退休年齡。

如果年齡大了,咱們就業困難,那就申請靈活就業人員補貼吧。它可以距離退休年齡時不足五年申請的,可以延遲到享受退休,能降低一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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