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沉寂四个月终于发微博道歉:逃税深感羞愧,向社会说对不起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税务部门查处范冰冰偷逃税问题 ,追缴税款及罚款8.8亿,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范冰冰沉寂四个月终于发微博道歉:逃税深感羞愧,向社会说对不起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范冰冰沉寂四个月终于发微博道歉:逃税深感羞愧,向社会说对不起

范冰冰时隔4个月首度在微博发文,就逃税进行道歉。经税务部门查处,她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超过8亿。范冰冰称对违法深感痛苦、羞愧,会尽全力克服困难,筹措资金缴税款和罚款。她保证未来会把好的作品献给大家,同时也会守法经营。致歉信全文:

范冰冰沉寂四个月终于发微博道歉:逃税深感羞愧,向社会说对不起

【致歉信】

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在这里我向大家诚恿道歉!

长期以来,由于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影片《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税问题,我深感羞愧。这些天在配合税务机关对我及我公司的税务检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致违法失守。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向爱护关心我的朋友,以及大众,向国家税务机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我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我从小喜欢艺术,又赶上了影视业蓬勃发展的好时机,在诸多前辈的提携和观众朋友的爱护下,加之自己的不断努力,这才在演艺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作为一个演员,我常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我国文化而自豪,并不遗余力为此冲锋。可以说,我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群众的爱护,就没有范冰冰。

今天,我对自己的过错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负了国家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社会对我的信任,也辜负了影迷对我的喜爱!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诚恳道歉!请大家原谅!

我相信,经过这次整顿,我会讲规矩、遵秩序、重责任,在把好的作品献给大家的同时,也要监督公司管理,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争做富有文化内涵的好公司,为全社会传播正能量!

再次向社会,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关爱我的朋友家人,真诚的说一句,对不起!

范冰冰沉寂四个月终于发微博道歉:逃税深感羞愧,向社会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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